[續夢的解析丁、典型的夢上一小節]“一些陌生人”有時在夢中還另有其他涵義。就“反願望”而言,它總是代表一種秘密〔48〕。我們甚至可以看出,在妄想症所産生的“舊事複現”也合于這種“反面傾向”。而且夢中絕不會只是夢者單純一人,他一定被人所窺伺,而這些人卻是“一些陌生的、奇怪的、影像模糊的人”。
並且,“潛抑作用”也在這種“暴露夢”裏了一腳,由于那些爲“審查製度”所不容許的暴露鏡頭均無法清楚地呈現于夢中,所以,我們可以看出夢所引起的不愉快感覺完全是由于“續發心理步驟”所産生的反應,而唯一避免這種不愉快的辦法,就是盡量不要使那情景重演。
在以後的章節裏,我們將再討論“被禁製的感覺”。目前我們可以看出在夢中,它是代表“一種意願的沖突”“一種否定”。根據我們潛意識的目標,暴露是一種“前進”,而根據“審查製度”的要求而言,它卻是一種“結束”。
我們這種“典型的夢”與童話、其他小說以及詩歌的關系並非巧合或偶然的。有時詩人以其深入的自省、分析也可以發現到,他的作品可以追溯到本身夢境,而詩歌只是由夢所蛻變出來的産品。有位朋友曾介紹我看凱勒爾的作品《年輕的亨利》,其中有一段特別值得注意:“愛的李,我想你永遠無法
會奧德賽斯〔49〕回到家園,赤著身子、滿身泥濘地現身于瑙希伽及其玩伴之前時所感受的辛酸激動!你想知道那意思嗎?且讓我們仔細地玩味這件事吧!如果你曾離鄉背井,遠離
友而迷途于異鄉;如果你曾曆盡滄桑;如果你曾飽經憂患,陷于困境、被人遺棄,那麼可能有天晚上,你會夢見你回到家園了,你看到了那熟悉的最可愛、最美麗的景
;一大堆你所思念的、感激的人們跑出來迎接你,而突然間你發覺自己
衫褴褛地、近乎赤躶地、並且全身泥濘,馬上你會被一種無可名狀的羞慚、恐懼所攫襲;你想找個東西蓋住自己,找個地方躲起來,而終于冷汗浃背地驚醒過來。一個飽經憂患、顛沛于暴風雨中的人,只要是尚有人
的話,必會有這種夢的,而荷馬就由這人
最深入的一面挖掘出這感人的題材。”
這所謂的人中最深入的一面,這些引起讀者們共鳴的詩篇,豈不就是由那些發生于童年時的精神生活的激動所演變成不複記憶的影像嗎?童年的願望,今日再也不被容許,于是受到潛抑後,乃趁隙借著這淪落天涯的斷腸人的希望,而表現于夢中,也因此使得這實現于瑙希伽故事的夢,順理成章地變爲一種“焦慮的夢”。
至于我自己夢見慌張上梯,而後變成動彈不得于階梯上,由于具有這些主要特征,所以也是一種“暴露夢”。這也可以再追溯至我童年期的某些經驗,而也唯有了解了這些,才能使我們獲知女傭人對我的態度(譬如說,她責怪我弄髒了地毯)如何使她在我夢中扮演了那種角,如今我差不多已可對這夢作合理的解釋了。在精神分析裏,一個人必須學習如何利用各種資料所具時間上的先後聯系而得以解析,兩個乍看毫無關聯的意念一旦緊接著發生,那麼它們就必須視爲一件事來加以闡釋。就像說我們念英文字時,一旦a與b合寫在一起,我們就得將ab合念成一個音節,而釋夢的手法也不外乎如此。階梯的夢可由我有關階梯所曾做過的一系列的夢中所熟悉的人物中找出某種解釋(當然,這一系列的夢必須是屬于類似內容的),而另有一系列的夢則是有關一位保姆的記憶,這是一位我從吃
時到兩歲半托養于她家的婦人,對這人我的記憶已是十分模糊,最近由母
口中獲知,這婦人長得又老又醜,但卻十分聰明伶俐,而由我所做過有關她的一些夢看來,她似乎待我並不太和善,並且對我的不能養成清潔的習慣常常加以斥責。由于我那病人家裏的女傭人也在這方面對我加以數說,于是,在我的夢中,便把她蛻變成這幾乎已不複記憶的老女人。當然,這有一個假設,那就是雖然這位保姆待小孩子十分苛刻,但他對她仍是有興趣的。

另一系列稱爲“典型的夢”,其內容均爲至的人之死,如父母,兄弟、
或兒女的死亡。在這兒,我們必須將這種夢分成兩類:一種是夢者並不爲所恸;而另一種卻使夢者爲此至
之死,而深深地感傷,甚至于睡中淌淚啜泣。
上述的第一種夢,其實不算是“典型的夢”。因爲這種夢一旦分析下去,必可發現其實內容是暗示著另一件表面上看不出來的某種願望。這就像我們所提過的那夢見的孩子僵死于小棺木的例子(見第四章 )。這夢並不表示夢者希冀其小甥之死,就像我們由分析獲知的,那是隱藏著想要再見到久別的戀人的願望——她自從很久以前另一外甥喪禮時見過這人一次以後,就不曾再見過面。而這願望,才是夢的真正內容,因此這並不會使夢者因此而傷感。我們可以看出這夢所含蘊的感情並不屬于這顯夢的內容,而應該歸于夢的隱意,只不過是這“情緒的內容”並未受到“改裝”而直接呈現于“觀念的內容”。
但另外一種的夢,卻使夢者確實想象到友的死亡,而引起悲痛的情緒。這顯示出,就像內容所指的,夢者確有希冀那位
友死亡的願望,然而,由于這種說法勢必引起曾有過這類夢的讀者們的杯葛,我將盡可能以最令人心服的理由來說明之。
我們曾經舉過一個夢例以證明夢中所達成的願望並不一定是目前的願望,它們可能是過去的,已放棄的,或已受潛抑而深藏的願望,而我們也決不能因它曾複現于夢中,即認爲這願望仍舊繼續存在。然而,它們並非完全消逝,並非像我們一般人死了就完全歸于虛無一般。它們倒有點像奧德賽中的那些魅影,一旦喝了人血又可還魂的。那夢見孩子死于盒子內的例子(見第四章 )就包含了一個十五年前存在的願望,而當時夢者也坦承其存在,而且——這也許是重要的夢理論的觀念——有關夢者最早的童年回憶即來自這願望的存在。當這夢者仍是一個小孩時(但確實是在幾歲所發生的,她已不複記憶矣),她聽人家說,她母在懷她這一胎時,曾發生過嚴重的情緒上的憂郁症,而曾拚命地盼望這孩子會胎死腹中。等到她長大了,自己有了身孕,她只不過是又依樣賣葫蘆地形成了如此的夢。任何人如果曾經夢見他父母、兄弟或
死亡而悲恸,我並不認爲這就證明他們“現在”仍舊希冀家人的死亡。而釋夢的理論,事實上也不需要有這種證明,它只是申言,這種夢者必定在其一生的某一段時間甚或童年時,曾有過如此的希冀。但我想,這些說法,恐怕還難以平息各種反對的批評,很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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