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超級說客第14節上一小節]意味深長。“你見過那個警衛嗎?”
“是。他要我離開,我就走了。”
“你可以把他的外表描繪一下嗎?”
“可以。”
“那就請吧。”
“是個黑人,長得又高又大,大概有6英尺6。穿製服,戴著帽子,別著手槍,還有諸如此類的東西。你們問他去。他會告訴你們他叫我走我就走了。”
“我們無法問他。”他們又相互瞟了一眼。
“爲什麼?”我問。可怕的事情就要落到我頭上了。
“因爲他死了。”他們目不轉睛地觀察著我,看我有何反應。像任何人都會感到震驚一樣,我真的非常震驚。我可以感到他們的表情是多麼嚴肅。
“怎麼,呃,他怎麼會死了?”
“在火裏燒死了。”
“什麼火?”
兩個警察都閉口不言。他們眼睛望著桌子,疑心重重地點著頭。有一位像初出茅廬的記者那樣,從袋裏掏出一本小小的筆記本。“外面那輛小車,那輛豐田,是你的嗎?”
“你明明知道還問。你們不是有計算機嘛。”
“你昨天是開它去事務所的嗎?”
“不是。我是推著它去的。什麼火?”
“別神氣活現了,好嗎?”
“好。做個交易吧。只要你們不神氣活現,我也就不神氣活現。”
另一個警察話道:“有人今天早晨兩點鍾,看見你的車出現在事務所附近。”
“不,決不可能。不可能是我的車。”此刻無法知道,這兩位說的是否是真話。“什麼火?”我再次問。
“萊克事務所昨天晚上起火,全燒光啦。”
“全化成灰啦。”另一位幫腔道。
“那麼你們二位是專抓縱火犯的了?”我說。我仍沒有從最初的震驚中恢複過來,但他們把我當成縱火犯,又使我非常不快。“而巴裏·蘭開斯特肯定對你們說過,那個地方被人當火把一樣點著,我是最大的嫌疑犯。對不對?”
“我們抓縱火犯。我們也抓殺人犯。”
“被殺的有幾個?”
“就那個警衛。第一次報警是今天淩晨3點,當時事務所裏空無一人。屋頂掉下來的時候,那個警衛顯然是中了圈套。”
喬納森·萊克當時要是和這個警衛在一起,那才是好呢。可我又想起那些漂亮的辦公室,那些油畫和地毯。
“你們在費時間!”我說。想到被他們當成嫌疑犯,我格外生氣。
“蘭開斯特先生說,你昨天去事務所的時候,情緒非常不好。”
“確實如此。可是還沒有不好到放一把火將事務所點著的程度。你們在費時間,我對此可以發誓。”
“他說你剛被炒了鱿魚,想面見萊克先生。”
“不錯,不錯,不錯。你們講的全不錯,可是卻難以證明我因此就有放火的動機。你們還是實事求是一點吧。”
“縱火時犯了謀殺罪,可是要判死刑的呢。”
“別逗了!我和你們完全一致。去抓住那個殺人凶手,咱們一起讓他下油鍋。只是請你們現在不要來打擾我。”
我猜想我的憤怒大概很有點兒說服力,因爲他們兩個同時向後縮。一個警察從襯衫口袋裏掏出一張折好的紙。“這兒有份報告。一兩個月以前,你由于破壞私人財産受到通緝,與打破城裏一家律師事務所的玻璃有關。”
“瞧,你們的計算機確實沒有睡覺嘛。”
“對一個律師來說,你的行爲相當出軌。”
“我還見過比這更壞的呢。而且,我不是律師。我是律師幫辦,或者說跟律師幫辦差不離。剛念完法學院。再說,你提到的指控早已撤消了。我相信在你計算機的打印機上,這一點寫得明明白白。要是你們一定要把我4月份打破玻璃的事,與昨晚的縱火案硬連在一起,那麼真正的縱火犯就可以逍遙法外。他就會平安無事,永遠不會被人發現。”
聽完這段話,兩個警察一先一後跳了起來。“你最好跟一位律師談談,”一個便低頭指著我說。“目前,你是主要的嫌疑犯。”
“好,好。正像我剛才說過的那樣,如果我是主要嫌疑犯,那麼真正的殺人凶手就是一個幸運兒了,你們離他遠著呢。”
他們砰的一聲帶上門走了。我等了半小時,然後上了車。我開車走了幾個街區,小心翼翼地向事務所駛去。我停好車,步行了一個街區,鑽進一家方便店,從店中可以看見兩個街區以外還在冒煙的事務所的殘垣斷壁。只有一堵牆還沒有倒塌。人們在到亂轉,律師和秘書們這裏指指那裏戳戳,消防隊員穿著沈重的大皮靴四
轉悠。警察在用黃膠帶拉著隔離圈。燒焦木頭的氣味嗆人鼻息,一團灰
的煙雲低低地籠罩在整個街區的上空。
這座建築物的地板和天花板都是木質的。除了少數的例外,所有的牆壁用的也都是松木。再加上散存在大樓備的大量的書籍,和必須儲存的成噸的紙張,大樓被燒成灰燼,也就很易理解了。但令人不解的是,在這家事務所裏有著一個巨大的滅火系統,油漆過的管道縱橫交錯,常常構成裝潢的一個組成部分而無
不在。
由于明顯的原因,普林斯不是一個早起的人。他通常在淩晨2時左右將尤吉酒家打烊鎖門,接著就跌跌撞撞地爬進他那輛凱迪拉克的後座,讓終身爲他開車的司機兼保镖費爾斯通把他送回家。有幾次費爾斯通自己也喝得爛醉如泥,不能開車,就由我駕車把他們兩個送回家。
普林斯一般在上午11點前到達辦公室,照顧興旺的午餐業務。我中午在他的辦公室找著了他,他正在翻動紙張,理日常事務。下午5時以前,他只吃止痛葯喝礦泉
;一等那神奇的時刻來到,便溜進朗姆酒和興奮劑構成的飄飄慾仙的世界。
普林斯的辦公室沒有一扇窗戶,位置又在廚房下面,因而十分隱蔽。只有快步穿過三道沒有標志的門,走下一道暗梯,才能進入他的辦公室。這是一個正方形的房間,牆上每一寸地方都挂著普林斯和當地的政客或其他適合上鏡頭的人物握手的照片。房間裏還放著許多用鏡框鑲著的剪報,上面都是有關普林斯受到懷疑、指控、告發、逮捕、審判而最後總是宣告無罪的消息。他喜歡看到自己在印刷物上出現。
他和平常一樣,情緒很糟。幾年來,我已經掌握了規律,在他3杯下肚以前,盡量不會見他,而他喝光3杯的時間一般是下午6點,因而今天我早了6個鍾頭。他做了個手勢叫我進去,我隨手關上門。
“出了什麼事?”他咕哝道。他的眼睛布滿血絲。他那長長的黑頭發,飄垂的絡缌胡,敞開的襯衫,毛茸茸的膛,總是讓我想到沃爾夫曼·傑克。
“我遭殃啦。”我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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