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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哲學發展》羅素哲學:關于其發展之研究

第2小節
羅素作品

  [續我的哲學發展羅素哲學:關于其發展之研究上一小節]我個人的意見可以把這個表面上的矛盾加以調和。二者對他都有魅力是因爲二者都是尋求與人的變動不居的經驗無關的真理。

  但是最有力的證據是在他的書劄中。例如,他在一九一八年寫道:“在死以前,我必須找著一種方法,能道出我之所以爲我的本質的所在,這種本質的東西我還從來沒有說過——這種東西不是愛,不是恨,不是憐憫,也不是輕蔑,而是生命的精髓,這種東西xing質猛烈,是來自遠方,把非人世的事物的廣大和那種可怕的無情的力量帶到人生中來……”

  因此,我把下面的一段當做我的主題:

  “我年輕的時候我希望在哲學裏找到宗教上的滿足;即使是在我放棄了黑格爾以後,柏位圖式的永恒世界給了我一種與人無關的東西使我崇拜……我一想到數學我就有崇敬之心……

  “有些好象是與人無關而值得使人懔然的事物頗能使人感動。我一向是熱烈地渴望著能找出一些理由來做人受感動的根據……如繁星布列的天空……科學宇宙的廣大無邊……

  和個人無關的真理的ti系,這種ti系,正和數學ti系一樣,不只是描述這個偶然存在的世界。

  “有些人想把人道主義變成一種宗教,這種宗教只承認人是最爲偉大,他們是不能使我得到情緒上的滿足的。可是,我不能相信,在這個我們所已知的世界裏,除了人類以外還有我們可以重視的什麼東西……與人無關的真理看來是一種幻想。

  “這樣說來,在理智上我和人道主義者同意,雖然在情緒上我是極其反對的。”

  這種矛盾是下邊所敘述的羅素哲學的發展中主要的線索。

  我們可以把他這個哲學家的經曆粗略地總括爲:從康德到康德。在一八九七年出版的《幾何學的基礎》中,他說“把康德有名的論證加以某種限製和解釋就可以得到”他的觀點。在一九四八年發表的《人類的知識》裏,他又講了類似康德哲學的一些思想和用語。但是他仍然高興他能夠主張人類知識的綜合先驗xing不是象康德所主張的那樣屬于主觀xing,這正如在《幾何學的基礎》裏他不象康德那樣偏向于主觀。

  羅素的學術生活是致力于三種主要的研究。他是在宗教、數學和科學中尋求與個人無關的客觀真理。

  ·不·是在哲學裏尋求這樣的真理。④在他的心裏他常常以爲,與數學跟科學相比,哲學這種研究是有遜se的。在他的著作裏一個最常重複的論調是不斷嘲笑“哲學家”太懶不研究數學,或是太笨不懂得科學。他不只一次(例如,在一九三六年對貝雅特立斯·威伯)表示後悔他不是一個科學家,而是一個哲學家。

  了解羅素哲學的關鍵是,他的哲學主要是一個副産品。以爲他的目的就在哲學,(雖然哲學家們犯這種錯誤是很自然的,)是容易把他的哲學弄成沒有意義的。其實在某種意義上,任何有價值的哲學都是一種副産品。正如羅素自己所說:“一種哲學要有價值,應該建築在一個寬大堅實的知識基礎之上,這個知識基礎不單是關乎哲學的”。

  羅素主要的目的是建立宗教真理、數學真理和科學真理。

  關于宗教和數學方面,他自己把這一點說得很明顯。“我希望在哲學中找到宗教上的滿足……”……“我之走到哲學是通過數學的,或者說得更恰當一點,是通過一種願望想找到一些理由來相信數學的真理”。

  對科學的感情也許不是那麼強。到底,科學不過是對付“這個偶然存在的世界”。但是,最能評論羅素的人之一威茲教授說:“在我看來,羅素的主要興趣一向是想爲科學找根據。”因此,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羅素的事業是三重的失敗。

  (a)他不僅不得不放棄宗教,而且也不得不放棄客觀的倫理知識。(b)他對《數學原理》的系統不完全滿意,並且維根斯坦使他確信(也可以說幾乎使他確信),數學知識總不過是重言式的而已。(c)在《人類的知識》中他爲科學知識所作的辯護是不合乎他早先希望所達到的標准的。

  所有的哲學家都是失敗者。但是羅素是少數中的一個,坦白承認這件事。他的極度的重要xing就在于此。我們可以象他稱贊康德那樣來說他:

  “一個坦白的哲學家應該承認,他已經得到了最後的真理這種可能不太大。但是由于人xing中有一種不能改的脾氣喜歡作別人的門徒,如果這位哲學家的失敗弄得不是十分顯著,他就被人認爲已經得到最後的真理了。把這種情形弄得顯而易見是一種應做的事。康德的坦率使他做這件應做的事比大多數別的哲學家做得更好一些。”他的哲學思想是他尋求確實知識的副産品。這種尋求終于失敗了。那麼他的失敗如何會那樣有效果呢?大致說來,這是由于兩種不同的情形:

  (a)證明一個哲學問題無法解決就是解決了這個哲學問題,這就正如林德曼證明了無法作等于圓的正方形,是在數學中進了一步。

  (b)羅素在他的探求中有了一個特殊的哲學方法,這個方法即使不能給人以確定xing,卻是豐富了知識。他說:“每一個真正的哲學問題是一個分析的問題;在分析問題中,最好的方法是從結果開始,然後及于前提。”

  說得粗淺一點,羅素以爲一個哲學家的任務正象一個偵探故事中的一個偵探一樣。這個偵探不能不從結局開始,借著分析證物,逆著進行。(這個比喻之容易使人誤解到什麼程度,到下文就會明白。)

  上邊所說只是羅素對他的哲學方法說明的第一部分。通常大家把注意力集中在這一部分,也許是不幸的。大家一向是注重他的“分析”方法,選擇“分析”這個字是最爲適當;

  但是“分析”在不同的意義下被人使用和濫用,已經變得幾乎失掉了意義。我以爲說不定自結果到前提這種觀念是先于“分析”的觀念;它更能說明做羅素的工作的基本的那個統一ti。他在《數學的原理》裏是從結果走到前提。四十年後在《人類的知識》裏,他照樣是如此。在這本書裏他對他的關于科學推理的“假設”所提的主要論證正和《數學原理》裏他爲可約xing公理所作的辯護是一樣的。他在認識論上所做的工作並不是對他的數理哲學的工作的一種補充,而是從一個工廠來的,是用相同的工具做的。

  他說:“從結論推到前提是歸納法的本質;所以數學原理的研究方法其實是一種歸納方法,本質上正和在任何別的科學中發現一般法則的方法是一樣的”。

  他在一九二四年寫文章說,在純粹數學以及任何科學裏都安排了一個演繹系統;“有些前提遠不及它們的一些結論那麼明顯,其所以爲人所信主要是由于它們的結論。”

  爲什麼羅素采取這種哲學方法呢?爲什麼他想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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