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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詞安頓》女孩秧秧

安頓作品

  秧秧是我在蘭州出差的時候偶然認識的一個11歲的女孩子。

  我去蘭州的時候,正是白蘭瓜剛剛開始上市的季節。在離我住的酒店不遠chu就是一個小小的市集,幾乎每個攤子上都有又便宜又幹淨的白蘭瓜在出售,窄窄的街道也因此時時飄蕩著淡淡的香味。到了傍晚時分,白蘭瓜的香味被烤羊肉串的火辣味代替。秧秧也是賣烤羊肉串的人之一。

  秧秧的個子很小,頭發是有些幹枯的黃se,皮膚卻白得透明。她穿一件略顯寬大的花布yi服,從領口數下來的第三粒扣子沒有了,別著一個生鏽的大別針。

  秧秧的攤子只有她一個人在支應著。她站在一張長條桌子後面,桌子上有一摞已經烙熟的薄餅和一只玻璃缸,裏面有切成一牙、一牙的白蘭瓜,另外有一個很大的鐵盤子,盛著已經穿成一串一串的羊肉串,紅白相間的肉塊上灑著深se的孜然粉。桌子旁邊一只自製的烤爐,炭火正旺。桌子正對面是兩條破舊的長凳,料想是給那些吃東西的人暫坐的。

  秧秧的羊肉串和白蘭瓜都便宜。羊肉串是兩塊錢七串,現吃現烤,如果再加上兩毛錢,秧秧就會把烤得冒著熱氣和孜然粉的香氣的羊肉串平鋪在薄餅上,把串肉的釺子抽出來,餅裹著肉卷成一個筒,一套餅夾羊肉就做好了;白蘭瓜四毛錢就可以買到一牙,相當于一個瓜的1/4。

  每到一個地方出差,假如沒有當地的朋友或者有關單位的接待,我通常會選擇幹淨的小飯館或者小食攤解決一日三餐,一方面是因爲有限的出差補貼實在不得不計較著使用,另一方面卻是因爲個人的原因,我堅信各地的酒店都是一樣的,所以如果只是寄居于酒店的話,無異于根本沒有出行,而那些民風淳樸的ji毛小店有時候倒是了解一個地域的比較直接和方便的所在。

  從到達蘭州的第一天,秧秧的小攤子就吸引了我。

  那天傍晚,剛一走進這條市集小街,街兩邊賣各種諸如拉面、烤肉的攤主就開始招呼我。在他們眼中,大概我是非常典型的外地人,一副人生地不熟的樣子。我繼續向前走,想走完整條街之後再返回來找一家幹淨些的小店吃晚飯。

  走到街中段,就看到了秧秧,她正在把並排的羊肉串卷進餅裏,一個男人等在桌子邊上,另一個男人坐在長凳上吃羊肉串、喝啤酒。

  秧秧比她面前的桌子高不出多少,全神貫注于她手下的餅和熱乎乎的肉。好象有些困難,怎麼也卷不起來似的,她的額角上有絲絲的細汗滲出來。男人顯然等得不耐煩了,說:“好了好了,不要費勁了,我自己就這樣吃吧。”言語間明顯的挑剔和厭煩。女孩子小聲說:“就好了,就好了……”手下的餅還是卷不起來。

  我就在這個時候站到了秧秧的攤子前面,我說:“我也要這麼一套。”男人斜看了我一眼,說:“沒見過這麼笨的孩子。”秧秧低著頭,倔強地跟餅和肉們較勁。我說:“這個給我吧,你再做一份熱的給這位先生。”男人看看我,又看看秧秧,臉上顯出一種似乎很輕蔑又很釋然的表情:“正好,你給她吧,我不要了,你這麼揉搓了半天,我也不想吃了。”說罷轉身走了。

  秧秧沮喪地看著已經破了一個洞的薄餅,緊緊地抿著嘴chun。我說:“沒事兒,給我吧。”她什麼也不說,固執地盯著眼下涼了的肉和破了的餅,眼淚、一對、一對地掉下來。

  那天晚上我就坐在了秧秧准備給食客的破長凳上,吃完了她給我做的一套又香又熱乎的餅夾羊肉,還有一塊秧秧說送給我的白蘭瓜。走的時候,我在她的玻璃缸旁邊放了5元錢。她堅持要找錢給我,我說:“反正我明天晚上還要來。”

  第二天中午,我又到那個小集市上走了一遍,飽吸了白蘭瓜的香味,卻沒有看到秧秧,每天晚上她擺攤子的地方是空著的,看來她是要到傍晚才出來的。

  我還是在晚飯的時間來到了秧秧的小攤子。

  秧秧換了yi服,一件男式的的確良襯衫,被她紮進褲子裏,袖子高高地卷到胳膊肘上面。肥大的yi服穿在這樣一個小女孩身上,越發顯得她很單薄、瘦小,小風一吹,yi服鼓脹起來,秧秧象一個滑稽的小稻草人。

  老遠的,秧秧就繞過長條桌子來招呼我,她叫我“阿姨”,聲音不大,很清晰,還夾著濃濃的稚氣。

  我還沒有坐上秧秧的破長凳,她就迅速地用一塊灰se的、顯然是從舊棉毛衫上剪下來的布頭把長凳擦了一遍,笑眯眯地看著我坐下。

  秧秧從她擺在鐵盤子裏的羊肉串中挑了看上去最飽滿的七支肉串,烤在炭火上。

  也許是因爲有些yin天,集市上的人不多,我可以一邊吃一邊跟秧秧聊天。她告訴我她11歲,名字叫做“秧秧”。我問她爲什麼是這樣的兩個字,她想了一下,說:“就是秧苗的秧,秧苗不是在地裏長的嗎?我ma說叫這樣名字的人好活。我ma還說,女孩子的名字不用講究,反正女人就和地裏的草一樣。”

  跟昨天比起來,秧秧活潑了很多。我讓她坐在我旁邊,她說“不行”:“哪有賣東西的跟買東西的坐在一起的?再說,人家看見我坐著,就以爲我已經不賣了,不行。您吃,我看著,就好。”

  秧秧說她不是蘭州本地人,她的家在劉家峽那邊,是個小村子。

  這時候有人來買羊肉串,秧秧用她11歲的小手麻利地燒烤、加調料、收錢,又囑咐客人不要把釺子帶走,俨然一個老攤主。我在一旁慢慢吃東西,一邊就在猜想,這麼小又這麼能幹的秧秧爲什麼會來到蘭州這個城市,又爲什麼不在家鄉上學呢?

  客人走了,我就問她:“秧秧,你怎麼不上學呢?”

  秧秧的臉se開始變得有些沈郁起來,緊緊地抿著嘴chun,目光也低垂了。

  我想起了那些被捐助才得以上學的孩子,也想起我們知道的那些還沒有機會獲得捐助的孩子,也許秧秧也是這些孩子中的一分子。

  氣氛沈悶了一會兒,秧秧擡起頭來:“不是我不想上學,是我ma說女孩子上學沒有用。我上過學,上了三年呢。後來,我弟弟也要上學,我ma就讓我回家了。現在我弟弟就在我上學的那個學校,老師還是原來教過我的呢。”

  爲了證明上過學,秧秧告訴我,她會寫字:“不信,我給你寫一個。”我于是掏出隨身帶的一支藍se的記號筆,遞給她。她握著粗大的筆,沒有寫字,而是充滿了豔羨和驚歎地看著這支在我的工作中必備的、因而也是極爲普通的筆,翻來覆去地看著,不知道怎麼把結實的大筆帽拔下來。我幫她拔下筆用,她又開始端詳比一般的鋼筆或者圓珠筆要粗一些的天藍se筆心。

  端詳了一會兒,她問:“阿姨,你的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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