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民國演義第44回上一小節]借款之件,向日本政府商議一語,因其南滿洲所定之關于同種之事項相同,皆可改爲向日本資本家商議。又東部內蒙古事項中商埠一項,地點及章程之事,雖擬規定于條約,亦可仿照山東省所定之辦法,用公文互換。
(六)日本最後修正案第三號中之該公司關系人,刪除關系人三字,亦無不可。
(七)正約及其他一切之附屬文書,以日本文爲正,或可以中日兩文皆爲正文。
日置益遞交此書,也不再置一詞,匆匆去訖。袁總統即召集要人,連夜會議,未得要領。越日上午,續議一切,亦不能決定。至下午二時,又召集務卿左右丞各部總長,及參政院長黎元洪,並參政熊希齡、趙爾巽、梁士诒、楊度、李盛铎等,開特別會議。由陸總長先行報告,然後袁總統出席開議。大衆計無所出,惟陸海軍總長,與參政中的激烈人物,尚主張拒絕,甯可決裂。袁總統只沈著臉,淡淡的答道:“山東、奉天一帶,已遍駐日兵,倘或交涉決裂,他即長驅直入,我將如何對待?實力未充,空談何益?與其戰敗求和,不若目前忍痛,從前甲午的已事,非一殷鑒麼?”試問甲午之釁,誰實啓之?今乃甘心屈辱,想是一年被蛇咬,三年怕爛稻索。徐世昌亦接著道:“越能忍恥,才得沼吳,現在只可和平了事,得能借此交涉,返求自強,未始不可收效桑榆呢。”語雖近是,無如全
上下,未肯臥薪嘗膽奈何?大衆聞言,不敢主戰,隨即多數贊成,決定承認。當由袁總統饬令備文答複,複經再三討論,方擬定複文,派外交部員施履本,赍交日使察閱。日置益尚要求第五項下,添入“日後協商”四字,且言萬不能省。施履本不能與辯,帶還原書,乃再行改正。其文雲:
中政府,爲維持遠東和平起見,允除第五項五款,應俟日後另議外,所有第一、二、三、四項各款,及第五項關于福建交換文書之件,照日本二十六日修正案,及通牒中附加七條件之解釋,即日承諾,俾中日懸案,從此解決,兩
善,益加鞏固。中政府爰請日使擇日惠臨外交部,整理文字,以便早日簽定。此複。
複文繕就,即于五月九日,由陸總長徵祥,曹次長汝霖,赴日本使館,當面送交。還要手送去,真正可憐。過了一天,日使日置益,赴外交部答謝。至十五日,日置益複至外交部迎賓館,開條約會議,無非是照日本修正案,加入七條件解釋,及各項來往照會,共同訂定,作爲中日合約。到了二十日,兩造文書,統已辦齊,乃商定二十五日,在外交部迎賓館,彼此簽字。約中署名,一面是大日本
大皇帝特命全權公使從四位勳二等日置益,一面是大中華民
任命中卿一等嘉禾勳章外交總長陸徵祥,互相比較,榮辱何如?共計正文三份,換文十三件,換文即照會。小子前已敘錄約文,看官即可複閱,毋庸一一重述了。應用簡筆。袁總統恐喪失權利,或致衆憤,除密電各省將軍巡按使,勸令維持秩序,靜圖自強外,又下令約束軍民雲:
環球交通,凡統治一者,莫不兢兢于本
之權利。
其權利之損益,則視其勢之強弱以爲衡。苟
內政治修明,力量充足,譬如人身血氣壯碩,營衛調和,乃有以禦寒暖燥
之不時,而無所侵犯。故有
者誠求所以自強之道,一切疲玩之惰氣,與虛驕之客氣,有邱山之損,而無絲毫之益,所宜引爲大戒。我中
自甲午、庚子兩啓兵端,皆因不量己力,不審外情,上下囂張,輕于發難,卒至賠償巨款,各數萬萬,喪失
權,尤難枚舉。當時深識之士,咨嗟太息于
之將亡,使其上下一心,痛自刻責,滌瑕蕩垢,發憤爲雄,猶足以爲善
,乃事過境遷,恬嬉如故,厝火積薪之下,而寢
其上,酣歌恒舞,民怨沸騰,卒至魚爛土崩,不可收拾。予以薄德,起自田間,大懼
勢之已瀕于危,而不忍生民永淪浩劫,寢兵主和,以固吾圉。民
初建,生計凋殘,含垢忍辱,與民休息,而好亂之輩,又各
滋擾,爲虎作伥。予以保
衛民,引爲責任,安良除暴,百計維持。不幸歐戰發生,波及東亞,而中日交涉,隨之以起。外交部與駐京日本公使,磋商累月,昨經簽約,和平解決。所有經過困難情形,已由外交部詳細宣告,雙方和好,東亞之福,兩禍取輕,當能共喻。雖膠州灣可望規複,主權亦勉得保全,然南滿權利,損失已多,創巨痛深,引爲慚憾。己則不競,何尤于人?我之積弱召侮,事非旦夕,亦由予德薄能鮮,有以致之。顧謀
之道,當出萬全,而不當擲孤注,貴蓄實力,而不貴骛虛聲。近接各
函電,語多激烈,其出自公義者,固不乏人,亦有未悉實情,故爲高論,置利害輕重于不顧,言雖未當,心尚可原。乃有倡亂之徒,早已甘心賣
,而于此次交涉之後,反借以爲辭,糾合匪
,譸張爲幻,或謂失領土,或謂喪主權,種種造謠,冀遂其煽亂之私。此輩平日行爲,向以傾覆祖
爲目的,而其巧爲嘗試,慾乘
民之憤慨,借簧鼓以開釁,極其居心,至爲險很。責人不責己,如公道何?若不嚴密防範,恐殃及良善,爲患地方,尤恐擾害外人,牽動大局。著各省文武各官,認真查禁,勿得稍涉大意,致擾治安。倘各該地方,遇有亂徒借故暴動,以及散布傳單,煽惑生事,立即嚴拿懲辦,並隨時曉谕商民,切勿受其愚惑。至于自強之道,求其在我,禍福無門,唯人自召。群策群力,庶有成功。仍望京外各官,痛定思痛,力除積習,奮發進行。我
民務擴新知,各盡義務,對于內則父诏兄勉,對于外則講信修睦,但能懲前毖後,上下交儆,勿再因循,自可轉弱爲強,權利日臻鞏固。切不可徒逞血氣,任意浮囂,甲午、庚子,覆轍不遠,凡我
民,其共戒之!此令。
此外又有外交部通電,陳述交涉經過狀況,及頒布條約全文,聲言:“徵祥身任外交,奉職無狀,一片愛愚忠,未能表白于天下,特懇請大總統立予罷斥,另選賢能,以補前愆”雲雲。參政院長黎元洪,亦發一長電除自己引咎外,兼責典兵大吏,平日觀望,且願辭去參謀總長一職。還有陸軍總長段祺瑞,複電言“始終主戰,奈各部長及參政院諸公,多半主和,口衆我寡,致蒙此恥,已呈請辭職避賢,免至積垢”等語。其他書函雜沓,不勝枚舉,總之是民
以來第一種
恥,全
吏民,須時時記著,臥薪嘗膽,發憤圖存,我中華民
前途,或尚不至滅亡呢。大聲疾呼,願
民熱度,勿再效五分鍾!
自家經此一蹶,總道袁總統懲前毖後,開誠布公,把一副鬼鬼祟祟的手段,盡行改變,一心一意的整頓起來。就是那當道諸公,也應激發天良,力圖振刷,效那範蠡、文種的故事,生聚教訓,徐圖興複。誰知總統府中,愈覺沈迷,京內外的文武官吏,依舊是攀龍附鳳,頌德歌功,前時要求變政的人物,已盡作反
鳥,呈請辭職的達官,又仍做寄生蟲,轉眼間桐枝葉落,桂樹花榮,北京裏面,竟倡出一個籌安會來。慨乎言之。這籌安會的宗旨,是主張變更
,會中的發起人,乃是幾個不新不舊、亦新亦舊的大名角,頓時惹起風
,鬧得四萬萬人民昏頭磕腦,也不知怎樣才好。小子有詩歎道:
亡羊思補已嫌遲,何事彼昏尚不知?
怪象日增名巧立,“籌安”二字向誰欺。
究竟這班大名角,是何等樣人?待小子下回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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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九恥之由來,孰使之?袁氏使之也。袁氏慾借日本以利己,日本即借袁氏以利
,出爾反爾,咎有攸歸。觀袁氏之約束軍民,有雲禍福無門,唯人自召。吾謂袁氏不必責人,第返而自責可耳。不然,約已成,權已喪,勉圖補苴且不遑,尚慾潛圖帝製爲耶?觀籌安會之發生,而袁氏之甘心媚外,其情弊愈不可掩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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