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民國演義第53回上一小節]也接入道:“日代表及英公使的說話,本公使也非常同意。”陳總長正要答話,翻譯員已譯完日文,交給過來,但見紙上寫著:
中近時進行改變
之計劃,今似已猛進而趨入實現其目的之地步。目下歐戰尚無早了之氣象,人心惶慮,當此之時,無論世界何
,苟有事態,足以傷害和平安甯者,當竭力遏阻,借杜新糾紛之發現。中
組織帝製,雖外觀似全
無大反對,然根據日政府所得之報告,而詳察中
之實狀,覺此種外觀,僅屬皮毛而非實際,此無可諱飾者也。反對風
之烈,遠出人意料之外,不靖之情,刻方蔓延全
。觀袁總統過去四年間之政績,可見各省之紛擾情狀,今已日漸平靖,而
內秩序,亦漸恢複,如總統決計維持中
之政治現狀,而不改其進行之方針,則不久定有秩序全複,全
安甯之日。但若總統驟立帝製,則
人反對之氣志,將立即促起變亂,而中
將複陷于重大危險之境,此固意中事也。日政府值此時局,鑒于利害關系之重大,故對于中
或將複生之危險狀況,不能不深慮之。且若中
發生亂事,不僅爲中
之大不幸,且在中
有重大關系之各
,亦將受直接間接不可計量之危害,而以與中
有特殊關系之日本爲尤甚。且恐東亞之公共和平,亦將陷于危境。日政府睹此事態,純爲預先防衛,以保全東方和平起見,乃決計以目下時局中大可憂慮之原因,通告中政府,並詢問中政府能否自信可以安穩,達到帝製之目的。日政府以坦白友好之態度,披瀝其觀念,甚望中華民
大總統聽此忠告,顧念大局,而行此展緩改變
之良計,以防不幸亂禍之發作,而鞏固遠東之和平。日政府故已發給必要之訓令,致駐北京代理公使。日政府行此舉動,純爲盡其友好鄰邦責任之一念而起,並無幹涉中
內政之意,並此聲明。
陸總長覽畢,竟發了一回怔,半晌才發言道:“敝政
,正待
民解決,並非定要改變。就是我大總統,也始終謹慎,不致率行,請貴公使轉達貴
政府,幸毋過慮!”日代使哼了一聲道:“袁總統的思想,本代使也早洞悉了。中
要改行帝製,與仍舊共和,都與敝
無涉,不過帝製實行,定生變亂,據我看來,還是勸袁總統打消此念。貴總長兼握樞機,責任重大,難道可坐觀成敗麼?”應被嘲笑。陸總長被他譏諷,不由的臉上一紅,英公使複接著道:“總教貴政府即日答複,能擔保全
太平,各
自不來幹涉了。”陸總長答聲稱“是。”日、英、俄公使,乃起座告辭。陸送別後,返語曹汝霖道:“總統曾說外交辦妥,爲何又出此大亂子?我正不解。”曹汝霖道:“既有三
警告,總須陳明總統,方可定奪。”陸徵祥道:“那個自然,我與你且去走一遭,何如?”汝霖點首,遂相偕入總統府。
老袁正坐在懷仁堂,檢閱各省電文,歡容滿面,一聞陸、曹進谒,立即召見,便道:“各省決定君主立憲,已有五省電文到來了。”陸、曹兩人,暗暗好笑,你觑我,我觑你,簡直是不好發言。還是老袁問及,才說明三警告事,並將譯文遞陳。老袁瞧了一遍,皺著眉道:“日使日置益,已經承認了去,爲什麼又有變卦呢?”陸徵祥道:“他還要我即日答複哩。”老袁道:“答複也沒有難
,就照現在情形,據實措詞便了。且我也並非即慾爲帝呢。”還要自諱。陸總長道:“是否由外交部擬稿,呈明大總統裁奪,以便答複?”老袁道:“就是這樣辦法罷。”陸、曹二人退出,當命秘書草定複稿,經兩人略略修飾,複入呈老袁。老袁又叫他竄身數字,然後錄入公牍,正式答複。其文雲:
貴警告,業經領會。此事完全系中
內政,然既承友誼勸告,因亦不能不以友誼關系,將詳細情形答複。
中帝製之主張,曆時已久。我
人民所以主張帝製者,其理由蓋謂中
幅員廣大,五族異俗,而人情浮動,教育淺薄。按共和
,元首常易,必爲絕大亂端,他
近事,可爲殷鑒。不但本
人生命財産,頗多危險,即各友邦僑民事業,亦難穩固。我民
成立,已曆四稔,而殷戶巨商,不肯投資,人民營業,官吏行政,皆不能爲長久計劃。人心不定,治理困難,
民主張改革
之理由,實因于此也。政府爲維持
起見,無不隨時駁拒,乃近來
民主張之者,日見增加,
中有實力者,亦多數在內。風
愈烈,結合愈衆,如專力壓製,不獨違拂民意,誠恐于治安大有妨礙。政府不敢負此重責,惟有尊重民意,公布代行立法院通過之法案,組織
民代表大會,公同議決此根本問題而已。當各省人民,向立法院請願改變
時,大總統曾于九月六日,向立法院宣示意見,認爲不合時宜。十月十日大總統申令,據蒙、回王公及文武官吏等呈請改定
,又告以輕率更張,殊非所宜,並誡各選舉監督,遵照法案,慎重將事。十月十二日,又電令各省選舉監督,務遵法案,切實奉行,勿得急遽潦草各等因。足見政府本不贊成此舉,更無急激謀變更
之意也。本
約法主權,本于
民全
,
問題,何等重大,政府自不得不聽諸
民之公決。政府
此困難,多方調停,一爲尊重法律,一爲順從民意,無非冀保全大局之和平也。大多數
民意願,現既以共和爲不適宜于中
,而問題又既付之
民代表之公決,此時
是,業經動搖,人心各生觀望,政府即受影響,商務已形停滯,
人又乘隙造謠,尤易驚擾人心。倘因
是遷延不決,釀成事端,本
人固不免受害,即各友邦僑民,亦難免恐慌。
既付議決,一日不定,人心一日不安,即有一日之危險,此顯而易見者也。當
討論正烈之際,政府深慮因此引起變做,一再電詢各省文武官吏,能否確保地方秩序,該官吏等一再電複,佥謂
問題,如從民意解決,則各省均可擔任地方治安,未據有裏面反對熾烈,情形可慮之報告,政府自應據爲憑信。至本
少數好亂之徒,逋逃外
,或其他中
法權不到之
,無論共和君主,無論已往將來,純抱破壞之暴信,無日不謀釀禍之行爲。然只能造謠鼓煽,毫無何等實力。數年以來,時有小亂發現,均立時撲滅,于大局上未生影響。現在各省均加意防範,凡中
法權不到之
,尚望各友邦協力取締,即該亂人等,亦必無發生亂事之余地矣。當貴
政府勸告之時,各省決定君主立憲者,已有五省,各省投票之期,亦均不遠。總之在我
民,則期望本
長治久安之樂利,在政府則並期望各友邦僑民,均得安心發達其事業,維持東亞之和平,正與各友邦政府之苦心,同此一轍也。以上各節,即希轉達貴政府爲荷。
越數日,日本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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