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事先都接到了通知,要我們在本周星期四出庭。可是,到了星期四那天,再也用不著我們去作證了。一位更高級的法官已經受理了這個察件,傑弗遜·侯波已被傳喚到另一個法庭上去,對他進行一次極爲公正的審判了。原來,就在他被捕的當天晚上,他的動脈血瘤就迸裂了。第二天早晨,發現他躺在監獄中的地板上死了。他的臉上流露著平靜的笑容,好象在他臨死的時候,他回顧過去的年華並未虛度,報仇大業已經如願以償了。
第二天傍晚,當我們閑談著這件事情的時候,福爾摩斯說道:“葛萊森和雷斯垂德知道這個人死了,他們一定要起得發瘋。這樣一來,他們自吹自擂的本錢不就完蛋了嗎?”
我回答說:“我看不出,他們兩個人在捉拿凶手這件事上,究竟幹了多少工作。”
我的夥伴尖酸地說道:“在這個世界上,你到底做了些什麼,這倒不關緊要。要緊的是,你如何能夠使人相信你做了些什麼。”停了一會,他又輕松地說:“沒關系。不管怎樣,我也不會放過這件案子的。在我的記憶中,再沒有比這件案子更爲精采的了。它雖然簡單,但是其中有幾點卻是值得深以爲訓的。”
“簡單!”我情不自禁地叫了起來。
“是的,的確是簡單。除此以外,很難用別的字眼來形容它。”歇洛克·福爾摩斯說。他看到我滿臉驚訝的神,不覺微笑了起來。“你想,沒有任何人的幫助,只是經過一番尋常的推理,我居然在三天之內捉到了這個罪犯,這就證明案子實質上是非常簡單的了。”
我說:“這倒是實在的。”
“我已經對你說過,凡是異乎尋常的事物,一般都不是什麼阻礙,反而是一種線索。在解決這類問題時,最主要的事情就是能夠用推理的方法,一層層地回溯推理。這是一種很有用的本領,而且也是很容易的,不過,人們在實踐中卻不常應用它。在日常生活中,向前推理的方法用大些,因此人們也就往往容易忽略回溯推理這一層。如果說有五十個人能夠從事務的各個方面加以綜合推理的話,那麼,能夠用分析的方法推理的,不過是個把人而已。”
我說:“說老實話,我還不大明白你的意思。”
“我也很難指望你能夠弄得清楚。讓我試試看我是否能夠把它說得更明確一些。大多數人都是這樣的:如果你把一系列的事實對他們說明以後,他們就能把可能的結果告訴你,他們能夠把這一系列事實在他們的腦子裏聯系起來,通過思考,就能得出個什麼結果來了。但是,有少數的人,如果你把結果告訴了他們,他們就能通過他們內在的意識,推斷出所以産生出這種結果的各個步驟是什麼。這就是在我說到”回溯推理”或者”分析的方法”時,我所指的那種能力。”
我說:“我明白了。”
“現在這件案子就是一個例子,你只知道結果,其他一切必須全起你自己去發現了。好,現在讓我把我在這個案件中進行推理的各個不同步驟盡量向你說明一下吧。我從頭說起。正如你所知道的一樣,我是步行到那座屋子去的。當時,我的思想中絲毫沒有先入爲主的成見。我自然要先從檢查街道著手,就象我已經向你解釋過的一樣,我在街道上清清楚楚地看到了一輛馬車車輪的痕迹。經過研究以後,我確定這個痕迹必定是夜間留下的。由于車輪之間距離較窄,因此我斷定這是一輛出租的四輪馬車,而不是自用馬車,因爲倫敦市上通常所有出租的四輪馬車都要比自用馬車狹窄一些。
“這就是我觀察所得的第一點。接著,我就慢慢地走上了花園中的小路。碰巧,這條小路是一條粘土路,它特別容易留下迹印。毫無疑問,在你看起來,這條小路只不過是一條被人踐踏得一塌胡塗的爛泥路而已。可是,在我這雙久經鍛煉的眼睛看來,小路上每個痕迹都是有它的意義的。偵探學所有各個部門中,再沒有比足迹學這一門藝術更重要而又最易被人忽略的了。幸而我對于這門科學一向是十分重視的;經過多次實踐以後,它已成爲我的第二天了。我看到了警察們的沈重的靴印,但是我也看到最初經過花園的那兩個人的足迹。他們的足迹,比其他人的在先,這一點是很容易說明的;因爲從一些地方可以看出,他們的足印被後來人的足印踐踏,已經完全消失了。這樣我的第二個環節就構成了。這個環節告訴我,夜間來客一共有兩個,一個非常高大,這是我從他的步伐長度上推算出來的;另一個則是
著入時,這是從他留下的小巧精致的靴印上判斷出來的。
“走進屋子以後,這個推斷立刻就得到了證實。那位穿著漂亮靴子的先生就躺在我的面前。如果這是一件謀殺案子的話,那麼那個大高個子就是凶手。死者身上沒有傷痕,但是從他臉上顯露出來緊張、激動的表情,卻使我深信在他臨死之前,他已料到他的命運如何了。假如是由于心髒病,或者其他突然發生的自然死亡的人,在任何情況下,他們的面容上也決不會現出那種緊張激動的表情的。我嗅了一下死者的嘴,嗅出有點酸味,因此我就得出這樣的結論:他是被迫服毒而死的。此外,從他臉上那種忿恨和害怕的神情看來,我才說他是被迫的。我就是利用這種淘汰一切不合理的假設的辦法,終于得到了這個結論,因爲其他任何假設都不能和這些事實吻合。你不要以爲這是聞所未聞的妙論。強迫服毒在犯罪年鑒中的記載,絕不是一件新聞,任何毒物學家都會立刻想到敖德薩的多爾斯基一案和茂姆培利耶的雷吐裏耶一案的。
“現在要談談”爲什麼”這個大問題了。謀殺的目的並不是爲了搶劫,因爲死者身上一點東西也沒有短少。那麼,這是一件政治案件呢,還是一件情殺案呢?這就是我當時面臨著的問題了。我的想法比較是起重後一個。因爲在政治暗殺中,凶手一經得手,勢必立即逃走。可是這件謀殺案恰恰相反,幹得非常從容不起,而且凶手還在屋子裏到
留下了他的足迹。這就說明,他自始至終一直是在現場的。因此,這就一定是一件仇殺案,而不是什麼政治
的,只有仇殺案才需要采取這樣
心積慮的報複手段的。當牆上的血字被發現後,我對我自己的這個見解也就更加深信不疑了。這是故布疑陣,一望便知。等到發現指環以後,問題就算確定了。很明顯,凶手曾經利用這只指環使被害者回憶起某個已死的、或者是不在場的女人。關于這一點,我曾經問過葛萊森,在他拍往克利夫蘭的電報中,是否問到錐伯過去的經曆中有過任何突出的問題沒有。你還可以記得,他當時回答說他沒有問題。
“以後,我就開始把這間屋……
血字的研究十四 尾聲未完,請進入下一小節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