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金色的機遇愛德華·魯賓遜的男人氣概上一小節]狂喜之中。迄今,他對莫德只字未提。這四天裏,每天一到午飯時間,他就去接受指導,學習如何擺弄這個可愛的生靈。他是個聰明的學生。
明天就是聖誕前夜,他得帶她到鄉村去。可是,他向莫德說了謊。如果必要,他還要撒謊。他的整個身心都被這件新的財産所占據了。對于他,它就代表漫、冒險,以及他渴望然而從未獲得的一切。明天,他將與他的情人~道啓程。
他們將在凜冽的寒氣中疾馳,將倫敦的心悸與煩憂抛到腦後——到寬闊空曠的地方去……
此刻的愛德華,盡管他自己並不知道,已經非常接近于一個詩人了。
明天——
他低下頭,看看手裏的書——《愛至高元上》。他笑著把書塞進兜裏。汽車,馬切薩·比安卡的紅嘴
,以及比爾非凡的英勇都摻雜到了一起。明天——
天氣,對于那些指望她的人來說,通常就像一個讓人難過的蕩婦。可是,第二天的天氣卻正合愛德華的心意。她給了他夢寐以求的那種天氣,閃閃發亮的白霜,淡藍的天空,橙
的太陽。于是,滿懷探險的激情和不顧一切的魯莽,愛德華駕車駛出倫敦。他先是在海德公園之角碰到了麻煩,隨後又在帕特尼大橋遇到了意外的事情:變速器出了毛病,而且車閘不時發出刺耳的尖叫,其他司機的呵斥向愛德華傾瀉而來。但是對于一個新手來說,他的表現還不是很糟。
此刻,他正開車駛上一條司機們所鍾愛的寬闊的公路。今天,這條路上沒有什麼阻塞。愛德華繼續向前開著,深爲自己能主宰這樣一輛光彩照人的汽車而陶醉。他滿心歡喜地在寒冷的銀白世界裏疾駛而去。
這一天他欣喜若狂。他先是在一家老式客棧停車吃午餐,後來又在這裏停車用午後茶點。後來,他才極不情願地調頭——重新回到倫敦,回到莫德身邊,回到那些無可避免的解釋與指責之中……
他歎了口氣,被打斷了思緒。明天就由它去吧。他還有今天。還有什麼比這更讓人著迷的?車子在黑暗中疾馳,車燈搜尋著前面的道路。哦,這是最絕妙的了!
他斷定自己已沒有時間停車用晚餐。在黑暗中駕車需要小心對待。回倫敦的時間比他原先想象的要長。八點整,他駛過欣德黑德,來到“潘趣酒碗”的邊上。月光下,兩天前的降雪還未融化。
他停下車,停在那兒瞪眼看著。如果他直到午夜才返回倫敦,又有什麼關系呢?如果他根本再也不回去又有什麼關系呢?他還舍不得馬上離開這裏。
他跳下車,向路邊走去。一條婉蜒而去的小徑誘人地出現在眼前。愛德華無法抵擋這種誘惑,接下來的半個小時,他心曠神怡地漫步在一個冰天雪地的世界裏。他從未想到世上有如此景致。而這是屬于他的,都是他的,是他那正忠實地候在路邊的光彩照人的情人給他的。
他又重新爬上路邊,鑽進車裏,一路駛去。剛才發現的美景依舊使他感到有些眩暈。而這種美景,即使是最平凡的人也會偶爾遇到的。隨後,他歎口氣,又回過神來。他把手伸進車兜裏去拿這天早些時候他曾經放在裏面的一條備用圍巾。
可是,圍巾不見了。車兜是空的。不,不完全是空的——
有些略手的、堅硬的東西——像是卵石。
愛德華把手探到兜底。接下來,他像是喪失了理智,直勾勾地瞪大了眼睛。
他手裏拿著的,從指間垂落下的,月光在上面撞擊出上百個火花的,是一條鑽石項鏈。
愛德華瞪眼看了又看。千真萬確。一條或許價值數千英鎊的鑽石項鏈(因爲都是大顆粒的鑽石)原來一直在車兜裏恬然而憩。
可究竟是誰把它放在那兒?自然,當他離開鎮子的時候,項鏈還不在車兜裏。當他在雪原中漫步時,一定有人來過,然後有意把它塞進車裏。可爲什麼?爲什麼選擇他的車子?
是否項鏈的主人弄錯了?或者,這項鏈也許是偷來的?
隨即,正當這些念頭在他的腦中飛速旋轉時,愛德華突然感到身發僵,全身冰涼。這不是他的車子。
的確,這很像是他的車。它有同樣耀眼的深紅顔——
紅得就像馬切薩·比安卡的嘴——它有同樣的長長的、閃閃發亮的車頭,但是借助于上千個微小的痕迹,愛德華意識到這不是他的車。盡管這是輛新車,閃閃發亮,可是車上有星星點點的疤痕,而且,還有一些盡管細微但絕不會錯的、磨損的痕迹。如果這樣……
愛德華沒有再猶豫,他迅速調轉車身。車子調頭不是他的強項。倒車時,他總是倉皇失措,打錯方向盤。而且,他常常會被糾纏在油門與腳閘之間而産生災難的後果。然而,最終,他成功了,于是,車子又徑直向山上嗚嗚開去。
愛德華記得,當時不遠停著另外一輛車子,只是他並未特別留意。他散完步往回走的時候,選擇的不是那條他先前去山谷裏散步時的路。他當時想,正對著路口的就是他的車子。實際上,他的車子一定是另外一輛。
大約十分鍾後,愛德華又回到了他當時停車的地方。可路邊一輛車也沒有。這輛車的主人一定開著愛德華的車走了——或許,他也因爲車子相似的外表而弄錯了。
愛德華從兜裏取出項鏈,茫然地讓它從指間滑過。
下一步該怎麼辦?開車去最近的警察局?解釋一下情況,遞上項鏈,再給出自己的車牌號碼。
可他的車牌號碼究竟是多少呢?愛德華想了又想,可無論如何就是想不起來。他感到身上發涼,心裏一沈。在警察局裏,他看上去會是最大的傻瓜。號碼裏面有個8,這是他惟一能夠記起的。當然,這並不真正重要——至少……他不安地看著項鏈。設想一下,如果他們認爲——噢,他們不會的——可他們也許還是會的——認爲是他偷了車子和項鏈,怎麼辦?因爲,畢竟,想想這事,理智正常的人誰會把昂貴的鑽石項鏈漫不經心地塞進敞開的車兜裏?愛德華跳下車,走到車子後部。車牌號是xr10061。除了一個事實,就是這絕對不是他的車牌號以外,這數字在他看來毫無意義。
隨後,他又有條不紊地搜尋了所有的車兜,終于找到一張紙片,上面用鉛筆寫著一些字。借著車燈的光亮,愛德華很容易地讀出了上面的字。
“來找我,在格裏恩,索爾特街拐角,十點鍾。”
他記得格裏恩這名字。這天早些時,他曾在路邊一根柱子上見過這名字。緊接著,他下了決心。他要到格裏恩村去,找到索爾特街,去見那個寫這紙條的人,把情況當面解釋一下。這麼做比在當地警察局裏看上去像是個傻瓜要強多了。
他幾……
金色的機遇愛德華·魯賓遜的男人氣概未完,請進入下一小節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