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長風萬裏撼江湖上一小節]形式就不同,中的藝術有它獨特的形式,不論音樂、圖畫、服裝、戲劇、舞蹈,你一看就可以感覺得出來。實際上這是文化上的特
,像日本、印度或其他文化的藝術,你一下就可以分辨得很清楚。特別是有著悠久傳統的文化,它的藝術表現一定有其獨特的個
。
武俠小說所繼承的,是中傳統小說的表現形式,就內容而言,武俠小說和《
浒傳》差不了多少,當然寫得好不好是另外一回事,但形式是中
的形式,是繼承了中
小說的傳統。
自五四以來,知識分子似乎出現了一種觀念,以爲只有外的形式才是小說,中
的形式不是小說。
杜:我覺得,自五四迄今,武俠小說一路來都很受到一般民衆的歡迎,甚至在高級知識分子之間也非常流行。可是,在正式的評價方面,例如一般人編寫的文學史或小說史,都很少把武俠小說列入其中,或是給予任何肯定,這是一種很奇怪和矛盾的現象……
金:我想這和武俠小本身寫得不好也有關,這也是情有可原的。不過,我想一般知識分子排斥像張恨那樣的章回小說,而把巴金、魯迅那些小說奉爲正統,這個問題主要是基於政治的因素甚於藝術因素。因爲這些人都是大知識分子,他們在政治上有地位或影響力,而且整個中
文壇主要也是由這些人組成的。而用中
傳統方式來寫小說的人,就比較不受整個中
文化界的重視,甚至受到歧視。
武俠小說雖然出現的時間不算短,但寫得比較好的卻還是近代的事。從前的武俠作品雖然多,佳作卻少見,像清末的《七俠五義》,已算寫得不錯的了。當然,要評定一部作品的成就,就不單是形式問題,而涉及內容,如果作品具有文學價值的話,那麼經過一段時間後,必然會得到應當的評價和地位。就好像《七俠五義》這部書,魯迅所寫的《中小說史》也有提到它,《兒女英雄傳》也一樣,所以這主要要從小說本身的價值來判斷。
杜:那麼,以您的看法,武俠小說的價值究竟是什麼?
金:我很同意倪匡曾經說過的一段話,就是不管是武俠小說,愛情小說,偵探小說或什麼小說,只要是好的小說就是好的小說,它是用什麼形式來表現那完全沒有關系。武俠小說寫得好的,有文學意義的,就是好的小說,其他任何小說也如此。畢竟,武俠小說中的武俠,只是它的形式而已。武俠小說也和其他文學作品一樣,有好的,也有不少壞的作品。我們不能很籠統地、一概而論地說武俠小說好還是不好,或是說愛情小說好還是不好,只能說某一部小說寫得好不好。倪匡那段話的觀點很清楚,好的小說就是好的小說,和它是不是武俠小說沒有關系。問題是一部作品是否能夠感動人,有沒有意義,而不是在于它是不是用武俠的方法來表現。
杜:您剛才提到作品是否能感動人是否有意義的問題,那麼,您是否認爲,這兩點就是決定一部作品是否具有價值的條件?
金:每個人對文學都有自己的看法,以我個人而言,我認爲文學主要是表達人的感情。文學不是用來講道理的,如果能夠深刻而生動地表現出人的感情,那就是好的文學。我不贊成用“主題”來評斷一部作品。主題的正確與否,並不是文學的功能,如果要表現某一種特定的主題,一篇理論文章會更好、更直接。
杜:那麼您認爲文學的功能,不是用來說教,用來講道理的?
金:對,我認爲文學的功能是用來表達人的感情,至于講道理,那就應該用議論的、辯論
的、或政治
的文章,像我在明報上寫的社評(貴報南洋商報經常轉載的)。但是,這並不是文學。
杜:從這個角度來看,您的武俠小說,主要是要刻畫人在情感上的各種表現?
金:對,就是人的個、人的情感。中
人向來就喜歡說“文以載道”,認爲文章的目的,是用來講道理的。當然用文字來講道理是可以的,也是極重要的功能,但那並不是文學。
杜:我看過一些有關您的評論文章,它們都指出您的作品中,具有很強烈的俠義精神,特別是義氣這一方面。
金:“義”是人的一種格精神,有些文學作品用寓言的方式,講一匹馬或一只狗,用人的感情寄托在他們身上來表現,實際上到底動物的感情如何,我們也不太知道,那些寓言所描寫的,是人的感情和個
。
文學作品要表現人類哪一種感情都是可以的,很強烈的愛,很強烈的恨。所謂義,或者說是特別的一種情誼,都是屬于人的感情。當然,俠義是人類感情中一種比較特別的部分。
杜:這種俠義精神,在中應該是淵源自《史記·刺客列傳》那一脈俠義文學的傳統吧?
金:應該是的,當然俠義也不單單是中才有,外
也有,不過中
人似乎對這方面特別重視,這也有一定的社會基礎和根源。
杜:除了中的俠義文學傳統之外,西方文學對您的作品,是否會發生影響呢?
金:有的外小說、電影,特別是外
的動作片,它的俠義精神也是很強烈的。西方很強調動作,類似武俠小說的地方也很多。我們所生活的新加坡和香港,都是東西方交集的社會,不是純粹東方或西方的社會,耳濡目染之下,當然會受影響了。有些新的中
畫和中
音樂,受到西方藝術很大的影響,中
小說也不例外,往往以西方的表現方式來寫中
的人與事。我覺得用中
傳統章回小說的方式來寫現代的人與事,也未嘗不可以試驗,像張恨
的小說就很受人歡迎。
杜:以您的看法,在現代社會裏,武俠小說所具有的,只有純粹欣賞作用,還是具有其他影響作用呢?
金:文學必須有一定的影響和功能,不過,我個人不想把文學當成是一種影響社會的工具。我覺得這些都是副作用,藝術本身還是藝術,它並不是追求什麼目的,只是追求一種美感。
人的價值觀念有許多不同的範疇,科學是追求真實,像牛頓和愛因斯坦,他們所研究的只是真或假,不用去想到它會有什麼其他作用或影響,他們不會想到發明這個定律之後會有什麼好或壞
。至于宗教的道德觀念,則是在研究善與惡的問題。文學藝術則是側重于美或不美的追求,至于真假善惡,則是另外一回事。
當然,這種講法會有很多人不贊成,很多文學理論家喜歡把善和美放在一起,相提並論。他們總喜歡談論某一部小說對人們有什麼效果,那首音樂對人們又有什麼好。有個笑話,說音樂可以陶冶
情,(坐在一旁的倪匡又再笑出聲來,說樂聖貝多芬可是一個脾氣怪得透頂的家夥。)對,貝多芬自己的
情卻一點也不好到那裏去。哈哈,所以,我覺得聽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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