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佛陀的啓示上一小節]之地,即可得阿羅漢果﹝注十九﹞,死後永不再回到這世界來。﹝注二十﹞
這故事很清楚地說明弗加沙聽佛說法,就瞭解佛所說義,他並不知道說法的是誰,所說的是誰的法卻見到了真理。只要葯好,就可治病。用不著知道方子是誰配的,葯是那裏來的。 幾乎所有的宗教都是建立在“信”──毋甯說是盲信──上的。但是在佛教裏,重點卻在“見”、知與瞭解上,而不在信(相信)上。巴利文佛典裏有一個字 saddha 梵文作sraddha),一般都譯作“信”或“相信”。但是saddha 不是單純的“信”,而是由確知而生之堅心。只是在通俗佛教以及在經典中的一般用法方面來說, saddha 確含有若幹“信”的成份。那是只對佛、法、僧的虔敬而言的。
根據西元四世紀頃的大佛教哲學家無著的說法,信有三種形態:(一)完全而堅定地確信某一事物的存在,(二)見功德生甯靜的喜悅,(三)慾達成某一目的的深願。﹝注二十一﹞
不論怎樣解釋,多數宗教所瞭解的信(相信),都與佛教極少關涉。﹝注二十二﹞
一般“相信”之所以産生,全在無“見”;這包括一切見的意義在內。一旦見了,相信的問題即告消失。如果我告訴你:我握緊的掌中有一顆寶石,這就産生了信與不信的問題,因爲你看不見。但是如果我張開手掌讓你看這寶石,你見之後,相信的問題便無從産生了。因此,在古佛典中有這樣一句話:“悟時如睹掌中珍(或作庵摩羅果)。”
佛有一位叫做谟屍羅的弟子。他告訴另外一位比丘說:“沙衛陀同修啊!不靠禮拜、信(相信)﹝注二十三﹞,沒有貪喜偏愛,不聽耳食之言及傳說,不考慮表面的理由,不耽于揣測的臆見,我確知、明見‘生的止息’即是涅槃。”﹝注二十四﹞
佛又說:“比丘們啊!我說離垢祛染,是對有知見的人說的,不是對無知無見的人說的啊!”﹝注二十五﹞
佛教的信永遠是知見的問題,不是相信的問題。佛的教誡曾被形容爲 ehipasika,就是請你自己“來看”,而不是來相信。
在佛典裏,說到證入真理的人,到都用“得淨法眼”一詞。又如“他已見道、得道、知道,深入實相,盡祛疑惑,意志堅定,不複動搖。”“以正智慧如實知見。”﹝注二十六﹞談到他自己的悟道時,佛說:“眼睛生出來了,知識生出來了,智慧生出來了,善巧生出來了,光明生出來了。”﹝注二十七﹞佛教裏一向是由智慧得正見,而不是由盲信而生信仰。
在正統婆羅門教毫不容地堅持要相信,並接受他們的傳統與權威爲不容置疑的唯一真理的時代,佛這種態度日益受人激賞。有一次,一群博學知名的婆羅門教徒去拜訪佛,並與他作了長時間的討論。在這一群人中,有一位十六歲的青年,名叫迦婆逿伽。他的心智是公認爲特別聰穎的。他向佛提出了一個問題﹝注二十八﹞:
“可敬的喬答摩啊!婆羅門教的古聖典是經過往哲口口相傳,直至于今今從未中斷。關于這個,婆羅羅門教徒有一個絕對的結論:‘只有這才是真理,余者皆是假法。’可敬的喬答摩,對這點有什麼話說嗎?”
佛問道:“在婆羅門教徒中,有沒有一個人敢說他已身確知確見‘只有這才是真理,余者皆假’?”
那年輕人倒很坦白。:他說:“沒有!”
“那末,有沒有一位婆羅門的教師,或是教師的教師,如此上溯至于七代,或是婆羅門經典的原著作人,曾自稱他已知已見‘只有這才是真理,余者皆是假法’?”
“沒有!”
“那末,這就像一隊盲人,每一個都抓住了前面的人。第一個看不見,中間的看不見,最後也看不見。這樣,依我看來,婆羅門教徒的情形正與一隊盲人相彷。”
然後,佛給了這群婆羅門教徒一些極爲重要的忠告。他說:“護法的智者,不應作如是的結論:‘只有這才是真理,余者皆假’。”
那年輕的婆羅門,就請佛解釋應如何護法。佛說:“如人有信仰,而他說‘這是我的信仰’,這樣可說是護法了。但這樣說過之後,他卻不可進一步地得出一個絕對的結論:‘只有這才是真理,余者皆假。’換言之,誰都可以相信他所喜愛的,也可以說‘我相信這個’。到此爲止,他仍是尊重真理的。但是由于他的信仰,他卻不能說唯有他所相信的才是真理,而其他一切都是假的。”
佛說:“凡執著某一事物(或見解)而藐視其他事物(見解)爲卑劣,智者叫這個是桎梏(纏縛)。”﹝注二十九﹞
有一次,佛爲弟子說因果律。﹝注三十﹞他的弟子們說他們已看見了,也明白瞭解了。于是佛說:“比丘們啊!甚至此一見地,如此清淨澄澈,但如你貪取它,把玩它,珍藏它,執著它,那你就是還沒有瞭解凡所教誡只如一條木筏,是用來濟渡河川的,而不是供執取的。”﹝注三十一﹞
在另一經裏,佛曾解釋這則有名的譬喻。就是說:“他的法,好比是一條用以渡河的木筏,而不是爲人執取、負在背上用的。”他說:
“比丘啊!有人在旅行時遇到一片大。在這邊岸上充滿了危險,而
的對岸則安全無險。可是卻沒有船可渡此人登上那安全的彼岸,也無橋梁跨越
面。此人即自語道:‘此海甚大,而此岸危機重重,彼岸則安全無險。無船可渡,亦無橋梁。我不免采集草木枝葉,做一只木筏,藉此筏之助,當得安登彼岸,只須胼手胝足自己努力即可。’于是,那人即采集了草木枝葉,做了一只木筏。由于木筏之助,他只賴自己手足之力,安然渡達彼岸。他就這樣想:‘此筏對我大有助益。由于它的幫助,我得只靠自己手足之力,安然渡達此岸。我不妨將此筏頂在頭上,或負于背上,隨我所之。’”
“比丘啊!你們意下如何呢?此人對筏如此置,是否適當?”“不,世尊。”“那末,要怎樣
置這筏,才算適當呢?既以渡達彼岸了,假使此人這樣想:‘這筏對我大有助益。由于它的幫助,我得只靠自己手足之力,安然抵達此岸。我不妨將筏拖到沙灘上來,或停泊某
,由它浮著,然後繼續我的旅程,不問何之。’如果這樣做,此人的
置此筏,就很適當了。”
“同樣的,比丘們啊!我所說的法也好像木筏一樣,是用來濟渡的,不是爲了負荷(巴利文原字義作執取)的。比丘們啊!你們懂得我的教誡猶如木筏,就當明白好的東西(法)尚應舍棄,何況不好的東西(非法)呢?”﹝注三十二﹞
從這則譬喻,可以很清楚的瞭知,佛的教誡是用以度人,使他得到安全、和平、快樂、甯靜的涅槃的。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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