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學佛是怎麼一回事上一小節]因此指鹿爲馬,變白爲黑,侵占非我、攻擊非我。這樣由迷惑所引起的身、口、意三方面的顛倒活動的力量,在佛法叫做“業力”。起初是隨著外境而轉,後來熏習日久,力量增大,便隨著內習而轉,被動于不自覺知,且它的力量必後後勝于前前,種種痛苦煩惱,遂不可勝道!
說到苦,就不免令人感慨!人們的身世、遭遇、智愚、強弱雖千差萬別,各有不同,但“苦”卻是共同的感覺。有的痛骨肉的流離,有的苦怨仇的相會,有的有願難遂,有的病骨支離,甚至因失戀而悲憤自殺,因細故而家庭失和,因逆子而橫遭虐待,因爭産而兄弟阋牆,悲歡離合,窮通得失,真所謂“百憂感其心,萬事勞其形”,輕則神經衰弱,重則癡癫瘋狂,在幾十年的人生旅程中,固無時不在煩惱之中!《法華經》說:“三界無安,猶如火宅,衆苦充滿,甚可怖畏。”也許有人認爲“我並沒有苦”,其實是習慣了而不自覺,譬如久嘗辣味,忘其爲辣,實際上他的苦正多著呢!何況世事無常,人身難久,還有一個“生死”的痛苦存在啊!
苦是自心的一種感覺,是由自心的分別造作而來,譬如心不怨憎,哪裏有怨憎相會的苦;心不貪戀,哪裏有失戀自殺的苦;乃至心不造業,也便沒有生死流轉的苦;而分別造作,又是因迷惑不覺而來,這叫做“因惑造業,因業受苦”!
佛法教我們應從知苦的觀點出發,用堅毅奮發的精神,積極地打破對于世間和一切現象主觀上所起的偏執成見,轉痛苦爲安樂,轉煩惱成菩提;並放開心量,做自利利人工作,爲人民、爲衆生而服務,來充實我們生活的意義和生命的價值。這樣便形成了佛法活潑、積極、圓滿、平等的宇宙觀和人生觀。(佛法的宇宙觀和人生觀是統一的。)
三 一個重要的關鍵
——建立對心的認識
我們既然談學佛,就不能不談到佛學上的一個最基本問題——心問題。心
是什麼,千古以來的思想界爲這個問題紛爭不已。如我
古代的孔子,認爲“
相近也,習相遠也。”孟子則主張
善,認爲“人無有不善,
無有不下。”苟子卻主張
惡,認爲“人之
惡,其善者僞也。”宋儒程、朱學派,宣揚“理學”。認爲“天下之物皆能窮,只是一理。”他們往往竊取佛教義理,支撐門庭,但或斷章取義、或執理廢事,不免漏洞百出。至于一般哲學家、心理學家用歸納、演繹、內省、觀察、推理、判斷的結果,也只研究到“心”爲止,而且也還沒有把“心”全部搞清(終不出第六意識的範疇),對于“
”的問題,更是做夢也不曾想到,往往由這一子之錯,弄得全盤皆錯!科學家研究物質,注重實驗,但對于心
問題,因他不知實驗的方法,左右推敲,得不出結論,也就只好“存而不論”了。
人類社會的變化發展,沒有一點不是和思想意識發生著密切的關系的,所以心理學乃是整個人生學的綱領;而參究明心見之學,使人人知其本
,更是一切學問的根本,譬如營業有了本錢,巧婦有了柴米。不明白心
,就象盲目行路,往往會陷入主觀錯誤而不自知!
(一)釋
心本來不二,不過有真妄、動靜、昏明的不同。
就是本
,也叫空
、自
、真心(
也就是未動心前的心,所以在應用上心
二字往往通用)、真如、實相、本來面目等,它譬如
;心就是心念,也叫妄心、幻心,包括各種感受、想象、思維、認識等思想現象,它譬如波。就它們的
方面來講,
波同是
,本來不異;就它們的相和用方面來講,那未波是動相,
是靜相,波動則昏亂,
清則月現,這樣
波又是不一。所以心
是不一不異。人們對于心,比較的尚能理解,因爲它終日就象在波濤之中;至于
就無法見到,這譬如波濤本身還沒有停下來,就無法見到它自己靜時的
的相貌,因此人們就不肯承認有這個東西。但是波濤停時,是不是
也沒有了呢?這就不難理解了。
究竟是什麼?從上面
波的譬喻,就可明白自
是一切起心動念的源泉。但人們一定都說,思想是大腦官能的作用,是灰白質神經細胞的功能;有的認爲思維現象,是更深層次神經活動的表現。但正像七十四期《覺訊》月刊發表的《釋迦牟尼佛的道理》一文中問到:“我們有生以來所經曆的無數事件的影片,它貯藏在哪裏呢?是否一個細胞收藏一件事件的影子,還是幾個細胞共同收藏一件事件的影子?舊細胞要退謝的時候,它又怎麼把千千萬萬事情的印象,移交給新生的細胞?新細胞又用怎樣的方法接收舊細胞所遺傳的一切印象呢?還有反映進去的印象有先後,而發射出來的思想,並不一定照攝收進去時的次序,這又是什麼緣故呢?”這樣,我想你一定也會啞然失笑。實際上,腦神經不過是意識的工具而已!
電是不可見不可聞的,但不能說它沒有。有燈泡而無電,燈就不亮,有肉而無
靈,就是死人!燈泡絲斷,電就不起作用,但不是沒有電;肉
壞了,也是同樣的情形(電仍是物質,這裏借以譬喻)。
一切物質都有它的,譬如
是以
爲
,火是以熱爲
,石以堅硬爲
,百草經過煎熬,尚且不失其溫、涼、寒、燥的
能。人被稱爲萬物之靈,能思維、認識,能研究、策劃,豈反而無
?那末人究竟以什麼爲
呢?我的答複是:人是以“靈”爲
,所以稱做“靈
”,也叫本
、自
、覺
。能明悟這心
的究竟相貌,在佛法上,就叫明心見
——明悟自心、徹見本
。
我們的自,是
大、相大、用大。既無生滅,也不增減,恒常不變,廣大圓滿,這是
大;具足種種慈悲、智慧、安樂、清淨,這是相大;能發生世間和出世間的善因善果,起種種妙用,這是用大。
以上我們不過在不得已中,借文字和譬喻來說明自。事實上,真要證到此“
”,是要經過一番歇心的實踐功夫,所以佛法絕對重視實驗,否則正象你喝
,我就不知道冷暖。至于這個歇心功夫,不免也有一定的困難,一因煩惱習氣蘊積太多,《華嚴經》說:“若此惡業有
相者,盡虛空界不能容受。”二因所要停的固然是心,而能停的也還是心,既然能所都不出“心”的範疇,因此輕不得、重不得。所以在禅家則不肯直說,因爲說出來的都是言語文字,必教離心、意、識自參自悟,也是不得已的苦心。不過我們也不必畏難,“我慾仁斯仁至矣”,佛說有種種方法,或漸、或頓、或權、或實,只要依法修持,都可圓證心
,成就佛果。
(二)釋 心
心是幻生幻滅、終日隨緣的東西,忽喜、忽憂、忽貪、忽嗔都是心;就他的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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