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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佛是怎麼一回事

第3小節
佛教知識作品

  [續學佛是怎麼一回事上一小節]鈍來說叫無明,就它的能障複自xing來說叫業障,就它的熏習纏縛來說叫習氣,就它的動擾不安來說叫煩惱,就它的固執自是來說叫執見,就它的貪戀不舍來說叫情愛,總是生滅的妄心而已。

  心的現象,細分是很複雜的,不但起心動念是一個極複雜的過程,它不是一下子就取得完成的形態,而且所起的心念的xing質,又各有不同。佛法對于心理現象和思維規律的說明,最爲詳明,遠超一般心理學之上。如西方機能派心理學(functionalism)以研究心意爲主,專研究一切意識狀態對于人類的作用和影響,大抵不出佛法第六意識及跟它相應的心所,而且有遺漏舛誤。至行爲派心理學(behaviorism)以爲人類意識渺茫無格,無從研究,必須藉一般動物的全身行爲加以觀察、測驗和比較,雖漸能窺及肉身與藏識隱秘的流行活動的情況,但終不能明確。此外雖尚有幾派,但大致皆同。

  佛法把心分爲八個識——眼識、耳識、鼻識、she識、身識、意識、末那識、阿賴耶識。我們平常能見se聞聲等,是前面五個識的作用,這譬如門口招徕客貨的人;第六意識由前五識所引起,活動的力量最強,這譬如接收客貨入棧的專使;第七末那識,“末那”譯爲“意”,意就是思量,它堅固執住第八識爲我,恒常思量,爲煩惱的根本,這譬如完全憑主觀來收受貨物的人;第八阿賴耶識,譯爲藏識,我們有生以來,所經過的千萬事情,都能不忘,學習技能工巧,而能辦成,都是這藏識的作用。它能含藏一切種子,這譬如大棧房,一切大小、好壞、淨汙等物,無不藏入。這第八識原是真妄和合,爲諸識的根本,力用很大,人生的六道流轉,就是由六識的造業,而由它去受報。這八個識,也叫做八個心王。另有五十一個爲心所有的各種思想現象,叫做五十一個心所。其中五個是起心動念的必經步驟,叫做“遍行心所”——觸(接觸)、作意(注意)、受(感受)、想(想象)、思(思維),這五個是連貫的;五個是各有各的境界,並不連貫,叫做“別境心所”——慾(慾望)、勝解(認爲)、念(記憶)、定(專注)、慧(判斷),有十一個“善心所”是作一切善事、自利利人的依據——信、慚、愧、無貪、無嗔、無癡、精進、輕安、不放逸、行舍、不害;有六個是“根本煩惱心所”,是一切煩惱的總根——貪、嗔、癡、慢、疑、惡見;有二十個是“隨煩惱心所”,是隨根本煩惱而起的——忿、恨、惱、覆、诳、謅、驕、害、嫉、悭、無慚、無愧、不信、懈怠、放逸、昏沈、掉舉(不靜)、失正念、不正知(謬解)、散亂;有四個是“不定心所”,是善惡並不固定的——悔、眠、尋(尋求)、伺(伺察)。

  八個心王譬如軍官,五十一個心所如所統率的士兵,而且軍官所帶的士兵各有多少,如前五識只與卅四個心所相應,六識與五十一個心所都相應,七識與十八個心所相應,八識只與五個遍行心所相應。

  以上八識和五十一心所,是佛法對于心理現象的說明,而且尚是提綱挈領的大要,假使仔細分析更是無量無盡。專研究這方面的叫法相宗,也叫唯識宗。但是由博返約,萬法本屬一ti,而所以要這樣詳細分析的原故,在便于了解它的幻妄而破除之。所以佛說法相,目的在于破相;說唯識,目的在于轉識,正因爲無相之相乃爲實相,無心之心方是真心!

  (三)心、物和xing的相互關系

  人們都把心物分開來看,只知其爲不一,不知其爲不二。在佛法,則心和物是不可分割的兩面,是一ti圓觀的,圓融無礙的。心因物而有,物因心而顯,譬如眼見茶杯,便起茶杯的影象,所以心乃因物而有。是存在決定意識的;但茶杯雖客觀存在,若“心不在焉則視而不見”,又如學佛至相當程度,轉識成智時,也能心不系屬,不受客觀的反映,所以物必因心而顯,心有它的主觀能動的積極作用,在這種情況下,意識也就有決定存在的意義,從知即心之chu物在其中,即物之chu心在其中,心外無物,物外無心,心物是不二的。

  以上是說心和物的關系,至于心、物和xing的關系,也是不二的,心和物都是在自xing上所起的影象。心和物是有爲法,是相對真理,xing是無爲法,是絕對真理;但相對與絕對,並非兩個東西,離開相對便沒有絕對,絕對即在相對中去認識,離開絕對也沒有相對,相對的當ti之物即是絕對。所以《心經》說:“se(物質現象)即是空(xing空),空即是se”,即是xing和物的不二。《楞嚴經》所謂se身、山河、虛空、大地“鹹是妙明真心中物”;儒家的孟子養到了浩然之氣以後,也有“萬物皆備于我矣”的說法。《心經》又說:“受、想、行、識(心理現象),亦複如是”,即是心和xing的不二。前面已有shui波的譬喻,不難了解。

  佛法上有一句名言:“心本無生因境有”,完全是唯物的觀點。但妙在有這“本無生”三字,“本無生”不是就沒有,還有一個“本無生”的光景。這是佛法所獨有,是學佛的精髓。但這光景究竟是什麼?只好讓讀者自己去領會了。

  四 關于實踐問題

  任何學問假使只有理論而不能實踐,是不中用的。佛法是注重實證的,要實證必須實踐,因此,學佛實際上就是一個實踐問題。佛法的理論一點一滴都是實踐的結晶,而且佛法認爲認識與實踐,理解與事修,根本就是一回事情,兩者是分不開的。以下我們就來談談實踐的方法,但在談方法之前,必先來總結一下學佛的目的,譬如行路,必先確定方向。

  (一)學佛的目的

  根據上面的敘述,我們已可了解宇宙人生是生滅不停的假相,是惑、業、苦三者的連鎖,而惑、業、苦又總不出自心的昏迷妄動。因此學佛的目的,就在于端正行爲,澄清妄念,轉迷爲覺,明心見xing,革除一切主觀上迷妄的、暫有的煩惱習氣,證悟到永恒的、不生不滅的、以廣大法界爲範疇的客觀真理——常住真心;開發智慧,明達生死煩惱本不可得,因而從根本上徹底解tuo生死流轉和世出世間的一切苦厄,證悟到不是與苦相對的極樂;並廣泛地做自覺覺人的工作,達到覺行究竟圓滿的境界,即所謂“佛”!

  (二)幾個學佛的基本條件

  學佛的人,必先養成一個“人”應有的優良品質,具備下列幾個基本條件,譬如要造摩天高樓,必先鞏固地基。

  一、要常思己過。我們平日舉止行動一定有很多缺點,應該常自檢點,發露忏悔,努力改正,並要養廉、忠職,要慎言、擇交。勤息貪、嗔、癡、慢,戒除殺、盜、婬(邪婬)、妄(妄語)。

  二、要存心誠厚。常常悲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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