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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家,打雜……

王任叔作品

  雜家,爲九流之一 ,大概始見于《漢書·藝文志》。《二 十五史》既然淪陷虹口故居,手頭無書可翻,只得請教《辭源》。民guo十九年七月二十版戊種《辭源》戌部一五四頁,有雜家一條:九流之一 .《漢書·藝文志》‘雜家者流,蓋出于議官,兼儒墨,合名法。’後世著錄家,沿其名而變其意,于寥寥不能成類者,並入雜家。

  而雜家之義益廣。四庫書目,從黃虞稷說,于雜家厘爲六類:立說者,謂之雜學;辨證者,謂之雜考;議論而兼敘述者,謂之雜說;旁究物理,胪陳纖瑣者,謂之雜品;類輯舊文,塗兼衆軌者,謂之雜纂;合刻諸書,不名一ti者,謂之雜編。

  這麼看來,雜之爲義大矣哉,是直森羅萬象,無所不包。

  後有作者,有所謂“雜拌兒”,大概也應該歸入于雜家之流吧。

  但追源溯流,雜家總是出于議官;所謂兼儒墨而合名法,不過指議論的內容,包括倫理道德與名學法律而已。雜家雖雜,還是“王官”出身,豈不懿欤盛哉。

  近世的雜文家,是否可算雜家,高攀王官,那我無法斷定。但據“我的朋友”孔另境先生說,文藝雜感乃是文藝工作者對政治現象警覺xing的表現,這和班固先生所謂“出于議官”的議官的職司,可謂“不謀而合”。雜文家找到這樣好的來曆,大可對反對雜文者揚眉吐氣一下了。

  自有文藝雜感出世,作者風起雲湧。魯迅先生在日,已有徐懋庸先生的《打雜集》出版。徐先生雜文,散見報章雜志,拜誦之下,頗覺欣慰,與“我的朋友”唐弢先生的,可稱雙璧。但我更愛的,倒不是徐先生的文字,而是這集子的名字。

  “打雜”,這是個多麼響亮的名字。鄉野鄙夫,俚俗不文,打雜一詞,是否別有出chu,不得而知。但我鄉婚喪大事之間,確有“打雜”一門工作。大抵鄉間,類多聚族而居,故富裕之家,一有婚喪慶吊,便成滔天大事。首先將執事人等名單,高揭要路口上。其間名目繁多,有總管、庫房、廚司、行堂,有小菜房、挑shui、燒火、請客;而打雜也是其中之一 .總管,庫房,必須長衫中人,一村之中,可當此職者,大概不多;廚司業府專門,他人代庖不得。小菜房分配作料,大有關鍵,例須主人的請客。

  請客大都由墮民專辦,吾鄉墮民,副業擡轎,兩tui訓練有素,跑來自然快速,便于招請客人。燒火、挑shui,則總是主人的女傭長工。只有行堂,則必須挑選一村中的青壯好漢擔任。打雜次之,雖同爲青壯好漢,但還必須有好xing氣。

  打雜職無專司,因之人人都可差動,人人是他上司。美其名,也可說是“公仆”。

  中山先生說,總統者人民之公仆也。

  打雜也可說是無冕的皇帝了。廚司要宰豬羊,他得按住豬tui羊腳,幫同廚司屠殺;屠殺之後,又得幫同拔毛。廚房缺shui,長工躲在暗角,喝酒自樂,打雜也得拿起桶擔,往溪頭汲shui

  女傭偶告內急,竈門須得加柴,打雜更須替差。總管要找某項執事人員,一時缺出,也就在堂前大呼“打雜!打雜!”不置。看來打雜本領,真是無所不能,實則一無所能,正腔不唱,幫閑而已。

  筵宴既開,橋頭三叔,攜杖而來。此輩三叔,“送人情則頂多二角,喝老酒則起碼三斤。”高坐堂上,望眼四矚,一等吹打手前奏一曲完了,總管一聲吆喝:“出菜!”

  便如“速于置郵而傳命”,一直傳到廚房。行堂們大多身系短前圍,捎著紅抹布一條。

  喪事則用白布,且戴白帽,各持銅盤,蜂擁而至竈前,讓廚司將大碗魚肉,一一在盤中擺定,然後魚貫而出,經過長弄,爲首的一聲謦咳,吹打手樂聲齊作,于是聲勢一變,行堂神采煥發,高擎銅盤,赳赳桓桓,直向筵席桌上撲去。不管菜席如何,此中威風,正如鄉諺所謂“蘿菔芋艿羹,小唱拉拉響”也。而這裏有時,也有我們的打雜一份。

  但如果行堂人多,不必打雜出手,則也只好暗站壁角,嘻開笑臉,用紅抹布抹抹嘴臉和手,羨煞別人的威風十足。

  然而吹打手上那桌小菜,偶因行堂盤中不夠分配,還須打雜擔當,雙手捧上。

  以打雜而自感病足的,那只有是老于打雜的人。比如我們村裏的打雜,沒有一次婚喪大事不是財發黃胖擔當的。我雖有時爲他感到孤寂,然而卻也著實佩服他奉命惟謹不競驕榮的精神。

  是不是因爲他有打雜精神,所以他的家,也成了“雜家”。他是我們三房裏尚書太公的子孫,人丁不旺,是個自耕農,住在尚書第左廂的一間破樓房裏。一村的青年,每當忙種與收獲以後,農事空暇,就麇集他家。或打麻將牌九 ,或吹笛拉琴,任意所慾。他並不熱情招待,但也來者不拒。一 天嘻著黃臉,逢人作笑。看他那兩只下卸的肩膀和豎不起項骨的腦袋,那真可說是一團和氣。他既不會打牌,也不會吹拉,然而極願有人在他家裏打牌吹拉。在他是chu若無事。有時,這些農村青年,豪興大發,共議竊ji攘羊,來他家裏偷殺煮吃,他也並不阻止;且還照例共分一杯羹。他是既不勸人爲善,也不防人爲惡,善惡之辨,在他實不甚了然。然而村間富戶,卻也有所指摘,曰:“賊窩家。”“雜家”一變而爲“賊窩家”,這雖並不偶然,但實在是有點悲劇xing的。好在僻壤之區,並無所謂“農村政權”,而且既非長衫中人,也無竊權嫌疑,說他收買人心,植dang營私,擡高自己地位,圖謀不軌,等等等等,大概是不會有的。

  在我對于這樣的打雜家,並不完全尊敬。因爲早已讀過《孟子》:“無是非之心,非人也。”是非善惡,我是有所較量的。但我確不很反對農村青年竊ji攘羊共分杯羹這一種樂事。

  這倒並不是爲了我們書房裏教師,也曾讓學生到田裏去偷豆莢,煮著共吃,以爲上有所行,下必有所效,將我們打雜家的罪開tuo了。苦後作樂,我是頗爲贊成戰士有偶一涉足舞場的權利。雖然年過而立,自己確實沒有喝過威士忌,沒有上過跳舞場,偶與友朋三四 ,聊作“葉子之戲”,已覺人生至樂,盡于此矣,不複有其他妄想。

  但我不願以自己作爲標准尺,而衡量一切。人有所短,亦有所長,天下皆聖賢,酒保自亦“之乎者也”了。引其所長,而略其所短,我們打雜家的優容態度,並不是全可非議的。

  我們的打雜家,並不放棄他自己的本位工作。是個自耕農,一家夫婦兩口,種上五畝田,已夠一家開支,余暇之時,又專給殷戶打忙月,工作的得力,卻也人人稱道。

  便是田頭完工,也愛拾一糞桶的稻株,擔著回家,讓主人去作煅灰資料。借以肥田。

  人我之分,在他大概不很了然。工錢也不居奇,總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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