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還不太開化的時代流行過一句諺語:"invinoveri-tas。"①它大致的意思是說,在損人的杯中物的影響下,人能滌去拘謹和習俗的塵垢,暴露出他真正的本來。這真正的本
也許是快活的,也許是富有詩意的,也許是病態的,或者也許是極端好鬥的。在我們祖先原始的術語中,這些流露出來的狀況按下列順序被稱爲大笑、傷感的痛哭和勃發的鬥毆。
一種在酒精的腐蝕作用下蛻去外殼的人,也許會象寄居蟹的皺不拉幾、變了形的剝殼肉,樣子十分難看。另一種人,外表如頑石般堅硬,在酒精的影響下可能竟是個和藹、慷慨和可的人。但是那時還有一種人,酒精對于他們內在的個
卻毫無效果,就象用醋去沖刷金字塔,而塔裏的棺椁卻毫不受影響一樣。①拉丁文,意爲:"酒後吐真言。"
據說這種人有十分奇妙的頭腦;一般人把這種頭腦誤認爲是肉與酒精的搏擊中能進行最有力的抵禦的一個據點。從生理學的觀點來說,他們擁有一種非吸收
的胃。但是你不能指望以這種非吸收
的胃爲題材來寫一部酒吧冒險的英雄傳奇。這就跟對一個受槍傷十分嚴重的美
步兵說他曾經跟德
政府作戰,但在任何意義上都不曾與德
人民爲敵一樣的困難。
這篇奇談述及非吸收的胃、槍擊、"上帝神手"以及情感的真正所在。然而故事並不是按上面講的這個順序來展開的,因爲先講的是"上帝神手"。
從前,在用茶杯喝尾酒之前,神手伊萬斯是個槍手。如今,槍手跟帶槍的歹徒是十分不同的兩類人物。一個帶槍的歹徒,而現在歹徒帶雙槍似乎更爲時興,每每是個有尖颚、戴頂寬邊帽、
一口南方土音、慣于聳起下巴使腮幫子上的肌肉鼓起好拍特寫鏡頭(不斷地嚼口香糖可以獲得同樣的效果)的人,有兩把大手槍
在打開的皮套裏,低低地挂在毛茸茸的褲子上。他瞧上去也許很冷酷,但實際上是非常心地善良的,在電影的末尾結果每每安然無恙。一般來說,反正他總是別的什麼人僞裝而成的。
而槍手卻沒有一丁點兒帶槍歹徒的這些顯著的特點。他是個安安靜靜的、不引人注目的、相當枯燥乏味的職業殺手。作爲殺手,他們的外形也許會各不相同,但是作爲一個階層,他們都樂意兩個人一塊兒幹,而且在近見紅。槍手之所以喜歡近擊也許是因爲他往往是個很糟糕的射手。在城裏很少有練習自動手槍的機會,而在十英尺內射擊卻無需多大的技能。何況每個槍手都有其弱點,那就是傑克·法雷爾(他當警察時
眼目睹了從"殺人魔王"到"堪薩斯城黑佬"等殺人團夥的興起,並參與製服他們中的大部分)所說的梣樹樹根的腱。醇酒、婦人和歌,這三樣東西的前兩樣要了許多人①的命。每個人都有起致命弱點嘛。
神手伊萬斯卻是個例外。神手是"上帝神手"的簡稱。黑社會行話中的這個亵渎神明的稱呼一直伴隨著他從西雅圖來到東部。打從他在中西部幹了第一樁人命案子,在九號街和大馬路四叉路口開家小酒館的洛基·哈菲茲對靠在酒櫃上的兩個新入門的哥兒們就滔滔不絕地神聊起這事了,一邊用短而粗的食指敲打櫃面來給這高談闊論打拍子。
"要是那小子就是”上帝神手”,我敢說主的左撇子槍法真不賴。那小子確實是這麼回事--上帝的左撇子槍手。而②且我想跟你們說,那左手的功夫跟彼得·傑克遜③的差不離。那號人啊,不等你看清楚就打槍,而且一定要達到目的。你們這幫花架子在這兒東遊西逛,千方百計想當上殺人專家,最好留神別碰上這神手。"
洛基一邊這麼說,一邊用木刮刀刮掉杯口溢出的啤酒泡沫。①原文爲ashheelstendon,與achillesheel′(阿喀琉斯的腳跟)及achillestendon(腳跟的腱)諧聲。據希臘神話,阿喀琉斯出生後被迫母浸在冥河中,只有腳跟未浸及,故成爲他全身的唯一可以致命的部位。②此
借用拳擊術語,原意爲左直拳。③彼得·傑克遜系英
通俗文學作家吉爾貝特·弗蘭科(1884-1952)所作小說《彼得·傑克遜,雪茄商人》中的主人公。
神手第一次出手就有那麼點兒不凡的氣派在裏邊。有幫小子要求幹掉一個名叫斯各蒂·鄧肯的人,他了解內部的秘密太多,被懷疑跟稱作"包打聽"的警方代表們有接觸。神手開口要"先付現鈔兩百美元,作爲逃亡費用,再寄兩百美元到芝加哥留局郵件待領"。當然啦,這對于幹掉一條人命要價實在太高了,但他解釋道,"幹不幹,由你們。我可不是個普通殺手。要是你們不想幹得幹淨麻利,去找個要價便宜點的小子好了。"這幫人接受了這條件。由于斯各蒂·鄧肯有警方保護,要他的命是務必不能留下表明是當地人幹的任何標記的。
這樣,午後不久,斯各蒂·鄧肯正從他一向吃午飯的豺狼酒家走出來,神手伊萬斯,一個冷靜、矮小、黑不溜秋的小個子,正站在哈菲茲酒館的過道上,外面的彈簧門半開著。象個臺球冠軍不慌不忙而准確地擊一只無需多大技巧的球那樣,他拔出兜裏那支醜陋的短脖自動手槍,趁鄧肯在街對面豺狼酒家門前露臉時,就開了一槍,眼瞧著鄧肯應聲往人行道上迎面撲倒,然後把槍放回兜裏,走到酒櫃前。
洛基在他面前放上一瓶威士忌,神手往一只小瓶底玻璃杯裏斟上滿滿的一杯酒。
"打腦袋瓜子,"他象閑談一般對洛基說,酒吧經過預先安排,這時沒有酒客,"比較幹淨利落;用軟頭彈打,你知道活兒幹成啦。"
他一仰脖喝幹了威士忌,拒絕再喝點什麼墊後酒,就從牆鈎上拿下頂軟帽和一件有腰帶的粗呢寬大,提起一只旅行包,往後門走去。"喂,神手!"洛基從酒櫃後面走出來,聲如洪鍾地叫道。"我想跟您握握手。"他在圍兜上擦擦一雙大手,帶著欽佩的目光沖著這黝黑的矮個兒微笑。
"別叫我神手,"伊萬斯非常鎮靜地說,打開通向小胡同的門。"我不跟任何人握手。"
打那之後,全城有好一陣子沒見到神手伊萬斯。
偶爾有一些關于他的新聞傳回城裏。他在紐約。他在那兒結果了一條人命。他離開了紐約。誰也不知道他目前在哪兒。人們相信他又到西部來了。後來,他在新奧爾良宰了個人,有一、兩個月沒聽到他的音訊,然後他又在芝加哥出現,又發生了一件謀殺案。這種事的順序總是這樣的。神手伊萬斯在城裏露臉了。然後便是一件沒有證人或者只有對殺人者有利的證人的血案。神手伊萬斯隨之銷聲匿迹了。他爲肯付最高價錢的人幹,而且單個兒幹。他不對任何人效忠,因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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