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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蹤的女人》第5章

e·s·加德納作品

  方綠黛一分也不差地准時出現。她整潔,冷淡地走過來。淺褐se眼珠認爲這是件好玩的事,如果要做件搗蛋的事,她也會參加的樣子。

  我帶她到等在路旁的計程車前,計程車司機下車給我們開門。

  坐定後,方綠黛向我看了一眼說:“你是個私家偵探。”

  “嗯哼。”

  她說:“我對偵探一直有一種概念。”

  “怎麼樣的概念?”

  “大個子,有力氣,老威脅人,或是怪裏怪氣化裝的人。”

  “以偏概全是相當危險的。”

  “你的生活一定很刺激。”

  “假如你停下來想一想,是很刺激。”

  “有的時候,你會不會?”

  “會不會什麼?”

  “停下來想一想呀。”

  “多半不是你所指的那一種。”

  “爲什麼?”

  “一個人不會停下來分析自己在過什麼樣的生活,除非他不滿意現在的生活方式。所以我感激上蒼給我現實的一切,從不把自己拿來與別的生活方式比較。”

  她想了一下說:“我想你是對的。”

  “哪一部分是對的?”

  “除非不滿意現實的生活,否則不必去想它。不知你做偵探有多久了?”

  “想起來好像已很久了。”我說。

  “一出社會就幹這一行?”

  “不是,起先想做律師。”

  “怎麼中斷了呢?念不完?”

  “不是,我都已拿到營業執照了。”

  “又如何?”

  “有人不准我營業。”

  “爲什麼?”

  “我在目前我guo法律中找到一個漏洞。一個人可以謀殺另外一個人,而法律對他一點辦法沒有。”

  “之後怎麼樣?”她問,顯得非常有興趣。

  我說:“他們吊銷我執照。”

  “我知道,你的意思是你謀殺了一個人,而後怎麼樣?”

  “我沒有真的去謀殺一個人。”

  “是不是有人殺了人,而tuo罪了?”

  “這說來話長。”

  “有空我倒很希望能聽聽。”

  我說:“他們吊銷我執照的時候,認爲我無知,我的理論靠不住,而且是一個危險不合時宜的理論。”

  “之後如何?”

  “之後,”我說,“我挺身而出,證明給他們看。”

  “是什麼人殺了人?”她問。

  “他們以爲是我。”

  “你是讓我乘飛機吧?”

  “只是讓你乘計程車。”

  堅定的褐眼看著我:“唐諾,弄不好,我真會相信你。”

  “最好相信,騙你我有什麼好chu?”

  “那麼這些人爲什麼說……說你想到的是不對的呢?”

  “法律界與律師公會聯合起來,開始研究,把這個法律漏洞補起來。”

  “補起來了嗎?”

  “一部分,他們只能修改州法,而這個漏洞是在憲法裏的,至少他們概念已經變了。”(注:以上是事實,《初出茅廬破大案》一案寫成後,美guo司法界曾起極大之波動,修改部分法律,請看《初出茅廬破大案》。)

  方綠黛說:“殺一個人,可以鑽法律漏洞不判罪,那不非常危險嗎?”

  “看你從哪一方向看,定罪本來應該純由法律立場來看,不能憑某些人之好惡。我發現的法律漏洞,法官們已一再研究,最後總會有個決定xing改變。律師也會依此保護他們當事人權益……你告訴我一點王雅其的資料好嗎?”

  “嘿,改變話題好快。這本來是你叫我坐計程車的目的嗎?”

  “不是的。”

  “你要知道他什麼?”

  “有關他的每一件事。”

  “也知道不多,到了公寓我會告訴你。”

  車行幾條街,我們兩個都沒有開口。

  “你看起來很年輕。”她說。

  “實際上不見得。”

  “25?”

  “多一點。”

  “多得不太多。”

  我沒有回答。

  “你替別人工作。”

  “我替別人工作了一段時間,現在我占事業的一半利潤,我們找點別的事談談。新奧爾良?政治?或許你的戀愛史?”

  她仔細地看著我,臉上沒有笑容:“我的戀愛史?”

  我說:“我只是給你幾個話題做參考。你爲什麼對你的戀愛史特別敏感?是不是逃避什麼?”

  她想了很久,我可以看到她嘴角重又泛起笑容:“我想你是很聰明的。”

  我從口袋取出一包香煙:“來一支?”

  她看了一下香煙的牌子:“好。”

  我把一支煙從煙盒中抖出一半。她拿過,在拇指甲上敲了幾下,等我給她點火。我用同一根火柴,點著我們二人的香煙。計程車慢下來,她向車窗外望去:“前面一點,就這裏靠右。”

  “要我等嗎?”付錢給計程車後,司機問。

  我看著方小jie,問道:“要不要他等?”

  她躊躇半刻後說:“不要等了。”隨即又急急加上一句:“你反正可以另外再找一輛的。”

  計程司機解釋道:“我可以等10分鍾,不收等候的錢。這裏離市區遠,回去反正也是空車。”

  “不必了。”方綠黛肯定地說。

  我又給了他一點小費,跟她走過人行道。走上一層短石階,看她打開信箱,拿出兩封信,匆匆看一下發信人,把信抛進皮包,順手拿出鑰匙開門。

  她的公寓在2樓,我們爬樓梯上去。公寓有兩間,都很小。她指定一個椅子請我坐下,說道:“你坐這裏,我去找找,看看王先生的信,要稍稍花點時間。”

  她走進臥房,把門關上。

  我隨便拿起一本畫報,把它打開,這樣我可以把頭埋在裏面,但眼睛可以不受限製的觀察周圍環境。

  她住這個公寓不會太久,整個所在還沒有表現出她的個xing。桌子上雜志很多,但只有一種是訂戶,以她名字郵寄來的。這一種也沒有以前幾期的,可以打賭她住這裏不到6個禮拜。

  大概5分鍾後,她很滿意地自臥室出來。“找了很久。”她說:“但是住址沒有房問號碼,只有大樓名稱。”

  我拿出鋼筆和記事本。

  她打開那信紙,自我坐的地方,只能臆測信是女人手筆。她說:“王雅其……住在,喔,真是的!”

  “怎麼啦。”

  她說:“信上沒有他住址,我以爲有。我還是要去找我的小冊子。我以爲我朋友信中有,現在我想起來了,他在臨離開時,給我他的住址,我記在我的小冊子裏,請再等一下。”

  她帶了那封信,回到臥室,一、二分鍾後又出來,兩手翻著一本小冊子,把信抛在桌子上。

  “在這裏,王雅其,芝加哥,密西根大道,湖景大廈。”

  “有房間號碼嗎?”

  “沒有,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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