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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兀鷹》第4節

亞曆克斯·齊岡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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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離開加雷斯·博克斯的安樂窩時天se已晚,等到把彼得送回赫爾斯路時夜幕已經完全籠罩了大地。姑娘們還有很長的回程路要走,因此今晚的加班就交給梅森來做了。梅森答應晚些時候再給迪安·理查德去電話。凱茨和莫伊拉才安心動身返回布賴頓。要是淩晨三點鍾開回布賴頓,一路飛馳的話一個小時就到了。可現在正是下班高feng時間,她們兩個小時內能到家就算幸運了。繞過樸次伍德總部後她們左轉駛人赫爾斯路。來往的車輛已經打開了車燈,班斯蒂德路上也已排起了長龍,無奈地在堵塞中等待。

  “我們今晚沒有什麼特殊的安排吧?”

  “去看比利。”

  “高個比利還是大個比利?”

  “凱茨,你可真有意思。”

  “不,對不起。莫兒,比利很不錯,真的。”

  她們穿過洛奇路口駛向一條出城的雙向車道。莫伊拉問凱茨她什麼時候搬出探長的公寓。

  “只要他說,‘趕快搬到莫兒那!’”凱茨半真半假地開了個玩笑。“我得先和他談一談,我還欠他一個人情呢。”

  “我看他昨天很疲倦。”

  “我知道,莫兒。他腎上腺不太好,沒有別的。如果他正在追捕某個人或是剛剛抓到他們,他是很有精神的。但如果突然喝下一大杯酒,他就會爛醉如泥。我經常爲他擔心,畢竟他已不年輕了。”

  “你認爲他會想念你嗎?”

  “不知道,”凱茨說,“我想他喜歡我給他作伴,但他又喜歡自己的活動空間大一些。”

  “我可不需要什麼空間。我就喜歡人多的地方,比如喧鬧的聚會什麼的。”

  “也許當初搬進去住就不是這麼……?”

  “就這樣定了吧,凱茨。四十英鎊算不得什麼。”

  “好吧,既然你已決定,我就搬過來住。”

  “好主意!”莫伊拉說,“那麼你覺得今天的兩個家夥,彼得·梅森和加雷斯·博克斯怎麼樣?”

  “我告訴過你,莫伊拉,你的荷爾蒙要給你帶來麻煩的。”

  “你覺得怎麼樣?”

  “我認爲梅森已經結婚了。博克斯,我不知道,但我認爲他和他的某個模特發生過關系,就在我們到達之前。”

  “你爲什麼這樣說?”

  “他就是這麼個人。我可不願多搭理他。”

  “我認爲他很吸引人,我喜歡他的頭發。”

  凱茨盡力去回憶博克斯的樣子。他是一個六英尺高的大個,凱茨心裏不禁嘀咕了一句:今天淨碰到些大塊頭了。頭發,頂上剃得很短,但是旁邊和後面卻很長,蓋住了雙耳,腦後梳著一條精致的小辮子,末端還系著兩個小球用來拉直那條小辮。她記不清他的臉了,只是他有節製的笑和那雙黃褐se的、深陷而靈活的眼睛。博克斯使得她很不舒服,是不是他的一意孤行,居高臨下地指使人。她覺得這次見面中隱約有點什麼問題。是了,應該有人對他說“不”。

  “不合我的口味,”凱茨邊說邊把身子斜躺下來,“我想是這樣。”

  “不過,我喜歡他。”

  “莫伊拉,你什麼東西都喜歡,你需要治療一下。”

  “你知道他們怎麼說,凱茨,你在哪裏有胃口都可以,只要你回家吃飯就行。”

  “是你說的嗎?”

  “比利說的。”

  “那幫家夥!典型的男人宣言。”

  “你不同意?你真的不喜歡博克斯?”

  “你用錯了詞,莫兒,對我而言與其說是‘不喜歡’不如說是‘我不在乎’。加雷斯·博克斯有些讓人倒胃口。他可能在用餐時調節一下氣氛還行,可我認爲單獨相chu就原形畢露了。”

  “用餐時?調節氣氛?”

  “是的,莫伊拉。你說呢?”

  莫伊拉發出粗魯的聲音:“那麼他的住chu呢?真的沒有值得看的東西?他說我可以在我需要的時候去看他的工作室。他說我很上鏡,我不像你一樣臉se蒼白。”

  “他說我臉se蒼白?”

  “他說的是我皮膚很豐潤。”

  “我也不蒼白啊。”

  莫伊拉用美guo南部口音說:“你真的不高興了嗎?酣心兒。”

  “我蒼白,噓!”

  “觸著你的痛chu了,是吧?弗拉德警官。”

  “一邊去。”凱茨說。

  她們隨著傍晚的車流緩慢地行駛著,已經能看到樸次茅斯的燈光了,估計還有一小時就能到家。凱茨開始回憶這些天所做的,放松一下大腦,漸漸松弛下來。她還沒仔細地看一下觀後鏡,就猛地一打方向盤要並線,一輛車按著喇叭呼嘯而過。“放馬過來吧。”凱茨探出腦袋大聲嚷嚷起來。

  “現在不行,凱茨,”莫伊拉認真地說,“我有點累。”

  凱茨慢慢地咂咂she頭,這是她恢複平靜的方法之一。兩天之內,案子進展得還算可以。她們知道了那個畜牲長得什麼樣子;知道他是個禿頂,帶著滑雪帽來遮蓋頭部;知道他用焊接槍來對付受害者;知道他的對象範圍;還知道了他有偷窺僻,他很仔細,但是……

  “莫伊拉,那個畜牲——如果用那麼多時間來偷窺,沒有老老實實地工作的話,那他從哪裏得到錢?他靠什麼生存?如果他靠救濟過活,那他哪來的錢到chu旅行呢?”

  “他在什麼地方開他的埃斯哥特貨車?”莫伊拉說,“他在什麼時間從他的觀察孔偷窺呢?如果他把車停在某個地方,肯定會有人注意到的。”

  “要不他步行或是騎車去那裏。”

  莫伊拉自言自語:“大概是跑著去的。”

  “也許他參加賽跑,”凱茨快速地說,“天啊!”

  “你認爲他可能和這些女人一起跑步,然後選擇作案對象?他可能參加過圖頓十公裏賽?”

  “爲什麼不可能?”凱茨說,“吉爾·布朗告訴我們她跑了五十六分鍾。這和艾琳·斯塔布斯所用的時間幾乎相同。那個畜牲也許在同一場比賽中跑,在女運動員中挑選對象。”

  “天啊,那太可怕了。”莫伊拉說。她嗓音有些顫抖。

  “你覺得我的說法有道理嗎?莫伊拉。如果我們推理正確,我可能和這個畜牲一起跑步。我可能在人群中超過他。他可能已經注意到了我?站在領獎臺前的人群中觀察我拿到我的獎品。”

  莫伊拉想出了些什麼,“如果他也跑,凱茨……”

  “什麼?”

  “如果他參加了比賽,而且跑完全程,那就可能有他的照片。加雷斯·博克斯可能有他的照片。”

  凱茨打開左轉向燈,把車慢下來,想找一個停車的地方,右邊快車嗖嗖掠過。“真不錯,莫伊拉。”凱茨說,“他是個大塊頭,禿頂,戴著滑雪帽。你說的對,如果他在某地參賽,我們就能找到他的照片。我們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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