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說很容易同通訊報道混淆。寫短篇小說時,就像畫畫一樣,要彩鮮明,要刻劃出人物形象。所謂刻劃,並非指花紅柳綠地作冗長的描寫,而是說,要三言兩語勾畫出人物的
格,樹立起鮮明的人物形象來。
一般的說,作品最容易犯的毛病是:人物太多,故事不強。《林海雪原》之所以吸引人,就是故事
極強烈。當然,短篇小說不可能有許多故事情節,因此,必須選擇了又選擇,選出最激動人心的事件,把精華寫出來。寫人更要這樣,作者可以虛構、想象,把很多人物事件集中寫到一兩個人物身上,塑造典型的人物。短篇中的人物一定要集中,集中力量寫好一兩個主要人物,以一當十,其他人物是圍繞主人公的配角,適當描畫幾筆就行了。無論人物和事件都要集中,因爲短篇短,容量小。
有些作品爲什麼見物不見人呢?這原因在于作者。不少作者常常有一肚子故事,他急于把這些動人的故事寫出來,直到動筆的時候,才想到與事件有關的人物,于是,人物只好隨著事件走,而人物形象往往模糊、不完整、不夠鮮明。世界上的著名的作品大都是這樣:反映了這個時代人物的面貌,不是寫事件的過程,不是按事件的發展來寫人,而是讓事件爲人物服務。還有一些名著,情節很多,讀過後往往記不得,記不全,但是,人物卻都被記住,所以成爲名著。
我們寫作時,首先要想到人物,然後再安排故事,想想讓主人公代表什麼,反映什麼,用誰來陪襯,以便突出這個人物。這裏,首先遇到的問題:是寫人呢?還是寫事?我覺得,應該是表現足以代表時代精神的人物,而不是爲了別的。一定要根據人物的需要來安排事件,事隨著人走;不要叫事件控製著人物。譬如,關于洋車夫的生活,我很熟悉,因爲我小時候很窮,接觸過不少車夫,知道不少車夫的故事,但那時我並沒有寫《駱駝祥子》的意圖。有一天,一個朋友和我聊天,說有一個車夫買了三次車,丟了三次車,以至悲慘地死去。這給我不少啓發,使我聯想起我所見到的車夫,于是,我決定寫舊社會裏一個車夫的命運和遭遇,把事件打亂,根據人物發展的需要來寫,寫成了《駱駝祥子》。
寫作時一定要多想人物,常想人物。選定一個特點去描畫人物,如說話結巴,這是膚淺的表現方法,主要的是應賦予人物格特征。先想他會幹出什麼來,怎麼個幹法,有什麼樣膽識,而後用突出的事件來表現人物,展示人物
格。要始終看定一兩個主要人物,不要使他們寫著寫著走了樣子。貪多,往往會叫人物走樣子的。《三
演義》看上去情節很多,但事事都從人物出發。諸葛亮死了還嚇了司馬懿一大跳,這當然是作者有意安排上去的,目的就是爲了豐富諸葛亮這個人物。《紅日》中大多數人物寫的好。但有些人就沒有寫好,這原因是人物太多了,有些人物作者不夠熟悉,掌握不住。《林海雪原》裏的白茹也沒寫得十分好,這恐怕是曲波同志對女同志還了解得不多的緣故。因此不必要的、不熟悉的就不寫,不足以表現人物
格的不寫。貪圖表現自己知識豐富,力求故事多,那就容易壞事。
寫小說和寫戲一樣,要善于支配人物,支配環境(寫出典型環境、典型人物),如要表現炊事員,光把他放在廚房裏燒鍋煮飯,就不易出戲,很難寫出吸引人的場面;如果寫部隊在大沙漠裏鋪軌,或者在激戰中同志們正需要喝吃飯、非常困難的時候,把炊事員安排進去,作用就大了。
無論什麼文學形式,一寫事情的或運動的過程就不易寫好,如有個作品寫高射炮兵作戰,又是講炮的能、炮的口徑,又是紅綠信號燈如何調炮……就很難使人家愛看。文學作品主要是寫人,寫人的思想活動,遇到什麼困難,怎樣克服,怎樣鬥爭……寫寫技術也可以,但不能貪多,因爲這不是文學主要的任務。學技術,那有技術教科書嘛!
刻劃人物要注意從多方面來寫人物格。如寫地主,不要光寫他凶殘的一面,把他寫得像個野獸,也要寫他僞善的一面。寫他的生活、嗜好、習慣、對不同的人不同的態度……多方面寫人物的
格,不要小胡同裏趕豬——直來直去。
當你寫到戲劇強的地方,最好不要寫他的心理活動,而叫他用行動說話,來表現他的精神面貌。如果在這時候加上心理描寫,故事的緊張就馬上弛緩下來。《
浒》上的魯智深、石秀、李逵、武松等人物的形象,往往用行動說話來表現他們的
格和精神面貌,這個寫法是很高明的。《
浒》上武松打虎的一段,寫武松見虎時心裏是怕的,但王少堂先生說評書又作了一番加工:武松看見了老虎,便說:“啊!我不打死它,它會傷人喲!好!打!”這樣一說,把武松這個英雄人物的
格表現得更有聲
了。這種藝術的誇張,是有助于塑造英雄人物的形象的!我們寫新英雄人物,要大膽些,對英雄人物的行動,爲什麼不可以作適當的藝術誇張呢?
爲了寫好人物,可以把五十萬字的材料只寫二十萬字;心要狠一些。過去日本鬼子燒了商務印書館的圖書館,把我一部十萬多字的小說原稿也燒掉了。後來,我把這十萬字的材料寫成了一個中篇《月牙兒》。當然,這是其中的精華。這好比割肉一樣,肉皮肉膘全不要,光要肉核(最好的肉)。魯迅的作品,文字十分精煉,人物都非常成功,而有些作家就不然,寫到事往往就無節製地大寫特寫,把人蓋住了。最近,我看到一幅描繪密雲庫上的人們幹勁沖天的畫,畫中把山畫得很高很大很雄偉,人呢?卻小得很,這怎能表現出人們的幹勁呢?看都看不到啊!事件的詳細描寫總在其次;人,才是主要的。因爲有永存價值的是人,而不是事。
語言的運用對文學是非常重要的。有的作品文字彩不濃,首先是邏輯
的問題。我寫作中有一個竅門,一個東西寫完了,一定要再念再念再念,念給別人聽(聽不聽在他),看念得順不順?准確不?別扭不?邏輯
強不?……看看句子是否有不夠妥當之
。我們不能爲了文字簡練而簡略。簡練不是簡略、意思含糊,而是看邏輯
強不強,准確不准確。只有邏輯
強而又簡單的語言才是真正的簡練。
運用文字,首先是准確,然後才是出奇。文字修辭、比喻、聯想假如並不出奇,用了反而使人感到庸俗。講究修辭並不是濫用形容詞,而是要求語言准確而生動。文字鮮明不鮮明,不在于用一些有顔的字句。一千字的文章,我往往寫三天,第一天可能就寫成,第二天、第三天加工修改,把那些陳詞濫調和廢話都刪掉。這樣做是否會使
彩不鮮明呢?不,可能更鮮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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