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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概論講義》第7講 文學的風格

老舍作品

  按著創造的興趣說,有一篇文章便有一個形式,因爲內容與形式本是在創造者心中聯成的“一個”。姜白石《詩說》雲:“載始末曰引,ti如行書曰行,放情曰歌,兼之曰歌行①。悲如蛩螀曰吟,通乎俚俗曰謠,委曲盡情曰曲。”這是以實質和形式並提,較比專從形式方面區分種類的妥當一些。但是,如依著這些例子再去細分,文學作品的形式恐怕要無窮無盡了。

  可是,從另一方面看,文學作品確有形式可尋:抒情詩的形式如此,史詩的形式如彼,五言律詩是這樣,七言絕句是那樣。一個作者的一首七絕,從精神上說,自是他獨有的七絕,因爲世界上不會再有與這完全相同的一首。但從形式上看,他這首七絕,也和別人的一樣,是四句,每句有七個字。蘇東坡的七絕裏有個蘇東坡存在;同時,他這首七絕的字數平仄等正和陸放翁的一樣。那麼,我們到底怎樣看文學的形式呢?頂好這樣辦:把個人所具的風格,和普通的形式,分開來說。現在先講風格,下一講討論形式。

  風格是什麼呢?在《文心雕龍·tixing篇》裏有這麼幾句:“夫情動而言形,理發而文見;蓋沿隱以至顯,因內而符外者也。然才有庸俊,氣有剛柔,學有淺深,習有雅鄭;並情xing所铄,陶染所凝,是以筆區雲谲,文苑波詭者矣。故辭理庸俊,莫能翻其才;風趣剛柔,甯或改其氣;事義淺深,未聞乖其學;ti式雅鄭,鮮有反其習:各師成心,其異如面。若總其歸塗,則數窮八ti:一曰典雅,二曰遠奧,三曰精約,四曰顯附,五曰繁缛,六曰壯麗,七曰新奇,八曰輕靡。”

  這裏,在“各師成心,其異如面”等句裏,似乎已經埋藏著“人是風格”的意味;在所舉的“八ti”裏,似乎又難離開這個意旨,而說風格是有一定的了。那還不如簡單的用“人是風格”一語來回答風格是什麼的較爲簡妥了。風格便是人格的表現,無論在什麼文學形式之下,這點人格是與文藝分不開的。

  佛郎士(anatole france)①說:“每一個小說,嚴格的說,都是作家的自傳。”(thead venture of the soul)②我們讀一本好小說時,我們不但覺得其中人物是活潑潑的,還看得出在他們背後有個寫家。讀了《紅樓夢》和《兒女英雄傳》,就可以看出那兩個作家的人格是多麼不一樣。正如胡適先生所說:“曹雪芹寫的是他的家庭的影子;文鐵仙寫的是他的家庭的反面。”和“《兒女英雄傳》的作者自己,正是《儒林外史》要刻畫形容的人物;而《兒女英雄傳》的大部分真可叫作一部不自覺的《儒林外史》。”這種有意或無意的顯現自己是自然而然的,因爲文學是自我的表現,他無論是說什麼,他不能把他的人格放在作品外邊。凡當我們說:這篇文章和某篇一樣的時候,我們便是讀了篇沒有個xing的作品,它只能和某篇相似,不會獨立。叔本華說:“風格是心的形態,它爲個xing的,且較妥于爲面貌的索隱。去摹擬別人的風格如戴假面具,無論怎樣好,不久即引起厭惡,因它是沒生命的;所以最醜的‘活’臉且優于此。”(onstyle)①這個即使醜陋(自要有生氣),也比死而美的好一點的東西,是不會叫修辭與義法所拘束住的;它是一個寫家怎樣看,怎樣感覺,怎樣道出的實在力量。客觀的描寫是應有的手段:只寫書中人物的xing格與行爲,而作家始終不露面。但是這個描寫手段,仍不能妨礙作家的表現自己。所謂個xing的表現本來是指創造而言,並不在乎寫家在作品中露面與否,也不在乎他在作品中發表了什麼意見與議論與否。作品中的人物是作家的創造物,他給予他們一切,這便不能不也表現著他自己。有人不大承認文藝作品都是寫家自己的經驗的敘述,因爲據他們看,寫家的想象是比經驗更大的。但是這並沒有什麼重要;寫述自家經驗也好,寫述自家想象也好,他怎樣寫出是首要的事,怎樣的寫出是個人的事,是風格的所由來。

  美guo的褒勞(johnburroughs)②說:“在純正的文學,我們的興味,常在于作者其人——其人的xing質,人格,見解——這是真理。我們有時以爲我們的興味在他的材料也說不定。然而真正的文學者所以能夠使任何材料成爲對于我們有興趣的東西,是靠了他的chu理法,即注入那chu理法裏面的他的人格底要素。我們只埋頭在那材料——即其中的事實、討論、報告——裏面是決不能獲得嚴格的意味的文學的。文學所以爲文學,並不在于作者所以告訴我們的東西,乃在于作者怎樣告訴我們的告訴法。換一句話,是在于作者注入那作品裏面的獨自的xing質或魔力到若幹的程度;這個他的獨自的xing質或魔力,是他自己的靈的賜物,不能從作品離開的一種東西,是象鳥羽的光澤、花瓣的紋理一般的根本的一種東西。蜜蜂從花裏所得來的,並不是蜜,只是一種甜汁;蜜蜂必須把它自己的少量的分泌物即所謂蟻酸者注入在這甜汁裏。就是把這單是甜的汁改造爲蜜的,是蜜蜂的特殊的人格底寄予。在文學者作品裏面的日常生活的事實和經驗,也是被用了與這同樣的方法改變而且高尚化的。”(依章錫琛譯文,見章譯本間久雄《文學概論》第一編第四章)

  “怎樣告訴”便是風格的特點。這怎樣告訴並不僅是字面上的,而是怎樣思想的結果;就是作者的全部人格伏在裏面。那古典派的寫家總是選擇高尚的材料,用整潔調和的手段去寫述。那自然派的便從任何事物中取材,無貴無賤,一視同仁。可是,這不同的手段的成功與否,全憑寫家自己的人格怎樣去催動他所用的材料:使高貴的,或平凡的人物事實能成爲不朽的,是作者個人的本領,是個人人格的表現。他們的社會時代哲學盡可充分不同,可是他們的成功與否要看他們是否能藝術的自己表現;換句話說:無論他們的社會時代哲學怎樣不同,他們的表現能力必是由這“怎樣告訴”而定。

  這樣,我們頗可以從風格上判定什麼是文學,什麼不是文學。比如我們讀報紙上的新聞吧,我們看不出記者的人格來,而只注意于事實的真確與否,因爲記者的責任是真誠的報告,不容他自由運用他的想象——自然,有許多好的報紙對于文章的好壞也是注意的。反之,我們讀——就說杜甫的詩吧,我們于那風景人物之外,不由的想到杜甫的人格。他的人格,說也玄妙,在字句之間隨時發現,好象一字一句莫非杜甫心中的一動一顫。那“無邊落木蕭蕭下,不盡長江滾滾來”的下面還伏著個“無邊”、“不盡”的詩人的心。那森嚴廣大的景物,是那偉大心靈的外展;有這偉大的心,才有這偉大的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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