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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遜河畔談中國曆史》王安石變法

黃仁宇作品

  公元十一世紀後期宋朝的第六個皇帝神宗趙顼引用王安石,置三司條例司(財政稅收設計委員會),創行新法,是中guo曆史上一樁大事。這事情的真意義,也只有我們今日在二十世紀末期,有了中guo近代史的縱深,再加以西歐guo家現代化的經驗,才比以前的人看得更清楚。

  基于這種觀點,我們可以把這段曆史題材整個的拿出來重新商榷檢討。

  王安石沒被神宗重用之前,已有才名。《宋史》說他“屬文動筆如飛”,又“議論高奇,能以辨博濟其說”。辨是分析的能力,博是見聞的廣泛。其人既有如此才華,因之雖只做得中下級地方官,已得到文彥博和歐陽修的推薦,也有了司馬光、韓绛和呂公著的宣揚(後來除了韓绛之外,他們都成了王安石的對頭)。神宗于1067年嗣位,初以王安石爲江甯府知府,六個月後調他爲翰林學士,已有了禦前顧問的姿態。一年之後又任他參知政事(在宋朝可比擬爲副首相),專務“經畫邦計”。然而神宗是一個有雄心的君主,一意要收複契丹和西夏占領的guo土(其實其占領已在宋前)。他曾對文彥博說:“當今理財最爲急務,備邊府庫不可不豐”。然則這富guo強兵的著眼,一般儒士已把它當作法家宗旨。一代文豪蘇轼就說他“陛下求治太急,聽言太廣,進人太銳”。兩朝元老富弼更毫不容情的說他“陛下臨禦未久,當布德惠,願二十年口不言兵”。皇帝之重用王安石新法,引起滿朝重臣的反對。以後這批“反改革派”或被貶派爲地方官、或退休。王安石于1070年同平章事(任宰相),朝中大官能與他合作的只有韓绛、呂惠卿等,茲後被稱爲“熙豐小人”(熙甯與元豐都是趙顼的年號)。1074年皇帝迫于衆議,也可能因太皇太後曹氏的幹預,王安石免相,可是不出一年又調回開封平章如故。王安石再相一年九個月,終被罷免,皇帝給了他一個公爵和節度使的頭銜,而實際的職位,則是“判江甯府”,也就是歸返到他起先在神宗手下第一個官職。

  神宗于1085年初去世,繼任皇帝哲宗趙煦實足的年齡九歲不到,他未成年時由神宗之母太皇太後高氏(廟號宣仁聖烈)聽政。她逐退了王安石的改革派,起用反改革派的先朝重臣如司馬光、文彥博和呂公著,一時新法罷免殆盡。可是八年之後太後去世,皇帝qin政,他趙煦又來一次翻案。他不僅重用改革派,並且奪司馬光谥,又重修“神宗實錄”,以便支持新法,一時反改革派人物被稱爲“元祜dang人”(元祜是哲宗于太後聽政時期的年號)。

  公元1100年趙煦去世時無子嗣,皇位由神宗第十一子接替,此人趙佶,即是後來被金人俘虜死在五guo城(在今日吉林東北)的宋徽宗。他早有“輕佻”之名,要不是朝議和命運的錯安排,他倒很可以以畫家和文物收集家的身分在曆史上留名,作皇帝確非所長。他在位期間對新法也有兩種不同的態度,他最初支持反改革派,司馬光、文彥博、呂公著等也都身後複官。可是僅一年余,前被放逐的章淳和蔡京又被召回京師居要職。他們也可算得寺臣兼改革派,章淳曾任王安石的助手,蔡京則以修史在禦前被器重。這時候徽宗趙佶也說“朕慾上述父兄之志”。于是朝中權要以“紹述”的名義,恢複了二十五年前王安石所行新法,如方田、如榷茶等等。並且又慫恿徽宗將司馬光以下一百二十人列爲“元祜jiandang”,以後更擴大其名單爲309人,镌石于全guo州縣,以便分辨“忠邪”,皇室不能與他們通婚姻,他們的子孫也不許來開封。王安石則配享孔廟,成爲孔孟之外的第三個聖人。

  于是“宋人議論未定,金人兵已過河”。這還不算,即偏安江左,南宋人仍沒有放棄由于王安石新法所引起的爭執。最近何湘妃發表的一篇文章,即指出宋高宗趙構朝又在修改“神宗實錄”和“哲宗實錄”,也還是向王安石重新批判。

  今日九百年後我們從長時間遠距離的姿態讀曆史,已無從確定以上各人的忠邪,同時也無此必要。如章淳和蔡京確系能幹,而前者跋扈,後者谀幸,但是《宋史》把他們兩人一ti列入“jian臣傳”裏,又未免太簡化曆史,並且蘇洵斥王安石等“囚首喪面”以論詩書,宣仁聖烈高後在《續資治通鑒》裏被贊揚爲“女中堯舜”,也都是一面之辭,只能融合中guo傳統以粗淺的道德觀念批評曆史人物的辦法,這中間只有至善及極惡。我們如被這些觀念蒙蔽就容易忽視我們自身讀史目的之所在。

  王安石能在今日引起中外學者的興趣,端在他的經濟思想和我們的眼光接近。他的所謂“新法”,要不外將財政稅收大規模的商業化。他與司馬光爭論時,提出“不加賦而guo用足”的理論,其方針乃是先用官僚資本刺激商品的生産與流通。如果經濟的額量擴大,則稅率不變,guo庫的總收入仍可以增加。這也是刻下現代guo家理財者所共信的原則,只是執行于十一世紀的北宋,則不合實際。

  和這問題有密切關系而待澄清的,則是有些曆史家把中guo兩千多年來的君主專製,解釋成爲一個“封建社會”,極不合理,與宋朝的情形尤其是文不對題。封建著重地方分權,皇室只責成諸侯對中央有一定的貢獻,其采邑內部的chu理,由他們自行裁奪,中guo的傳統則是皇帝派遣官僚到各chu向全民抽稅,我們稱之爲“官僚主義”,這是一種中央集權的特殊辦法,迄今還沒有一部專書,縷列其中各種特征。

  我個人長期研究其財政與稅收的情形,則發覺這種ti系,包括過廣,下面的單位過于瑣碎,在傳統的交通通信條件之下,官方無法確悉每一納稅人的資産,尤其無法追究其轉買頂當。至于抽累進稅,更是技術上爲難的問題。于是只在鼓勵小自耕農各安本業,又竭力防製兼並,更以極低的稅率,扁平的向全guo征收。而且小民收入淺薄,也不能供應法庭審判的費用,于是民法長期間沒有進展,政府則提倡各人自我約束和對人謙讓。在行政方面說也就是不注意真切,不講究效率。好在這些個人的美德,出自儒家經典,也爲官僚集團成員所誦悉,因此以道德代替法律,也有長時間曆史的根據。縱算理想與事實不符,只要全ti官員將這些原則當作口頭禅,著重其內部之淳樸雷同,也仍可以保存這官僚集團的完整。

  可是北宋開guo以來,其朝代本身的特征,已經和上述的情況發生距離。第一,趙宋王朝之爲一個朝代guo家,在中guo曆史時最富于競爭xing,因此其行政效率非常重要。第二,其收入以銀絹和缗錢作基礎,也就是其經理倚賴于民間經濟比較前進而靈活的部門,而把人力及食糧當作次要。第三,其稅收底賬根據五代十guo間的數目字,比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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