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第八個皇帝徽宗趙佶于公元1125年金人進逼汴京之際倉皇傳位于皇太子趙桓,翌年改元靖康,徽宗南奔,趙桓成爲曆史上的欽宗。這位苦命的皇帝,做皇帝只一年多,被金人擄去,終身監禁達三十年之久。
其實徽宗也未漏網。1126年,也是靖康元年,欽宗搜括開封市內的金銀貢獻于金軍,承認割讓北方太原等三鎮,敵方後撤,京師解嚴,太上皇徽宗爲群臣谏勸表示團結一致的局面下回汴京開封。不料朝庭尚在和戰未決間金人卷土重來,這次他們不再與趙宋交涉,竟擄獲當今皇上、太上皇、後妃、皇子、公主等三千多人北去,雖然這事發生于1127年初,通常曆史家公認北宋亡于1126年。此後徽欽二宗先後死于五城(今日中
之東北角)已不在話下。
只有在這紛亂期間徽宗之子欽宗之弟康王趙構能夠舉兵逃,在南京稱帝,是爲南宋的高宗。他即位未久也被金人追逐于江浙沿海一帶,有一個時期亡命于海舟之上。後來總算定都(只稱“行在”)于臨安(杭州)。又直到1141年秦桧的和議成功,趙構向金主稱臣,每納歲幣銀絹各二十萬,又認定淮河爲界,南宋的局面才算比較安全,如此保持半壁江山至1279年亡于忽必烈之元,先後延宋祚又153年。
靖康這悲劇的年號千古普遍的流傳,大概是由于嶽飛所填詞《滿江紅》有“靖康恥,猶未雪”字句之故。既稱之爲“恥”,則是不應當發生的事迹,竟讓之發生。1126年斡離不進軍開封之際,兵力不過六萬,北宋各方召集勤王之師,號稱二十余萬。只是和戰之計倉皇未決,以致人心瓦解。當時如果持以恒靜,何至如此淩受羞辱?這樣子的分析與辯駁,已經有很多曆史學家先後爲之。並且追究責任,既有靖康不可收拾局面則徽宗之任用蔡京,因蔡京更可以追究到神宗之任用王安石。
曆史家鋪陳往事,其主要的任務是檢討已經發生的事情之前因後果,不能過度著重並未發生的事情,如遇不同的機緣也可能發生,並且可以産生理想上的衍變(除非這樣的揣測提出側面的及反面的因素,可以補正面觀察之不足)。並且金人入主中原,“廢”北宋皇帝爲“庶人”,至今已八百多年。今日我們亟要找得衆所公認的原因,專門相信當時人個別追究責任維持己見的說法,很難與今日的理解符合。
從這種立場,我們可以看清:趙宋王朝319年與邊區少數民族所樹政權的周旋,經常站在被動地位,因其不能戰,也難能邀得對方的同意言和。太宗攻遼既已三度失敗(詳“澶淵之盟”),1041年契丹又准備南犯,富弼的交涉,總算不辱使命,但是還是以增歲幣了事,到頭仍是軍事力量不夠。北宋不僅對契丹之遼及女真之金如此,他們對以西羌爲主組成的夏
也不能采取主動。其軍事行動,經常曠日廢功,敗兵折將。神宗朝的戰事,連亘14年,竟留下一段“官軍、羯羌、義保死者六十萬人”的紀錄,趙顼一聞前線受挫折的戰報終夜繞榻而旋,其衷心痛苦可知。議和時宋朝仍承認歲“賜”銀绮絹茶。
南宋的軍事與外交,也無起。“靖康恥”之後,嶽飛父子即成爲1141年和議時的犧牲品。只有1165年宋金又交兵,勝負未決之際和議成功,金人讓宋君稱皇帝,稱金主爲“叔”,自稱“侄”而不稱臣,歲幣也不稱“貢”,且減十萬,宋人以爲這是“正敵
禮”,如此收獲已經值得驕傲。也只有在這戰事期間,嶽飛才複官改葬。可是1207年韓佗胄北伐失敗,金人要他的頭顱,南宋朝廷也真剖棺割屍,將他的首級封函畀金。同時歲幣也增至六十萬,而且還要予六十多年以前主和議的秦桧“複爵谥”。又直到蒙古敗金時才接受真德秀的建議絕金歲幣,但是以後南宋之聯蒙古伐金也和北宋之聯金伐遼如出一轍,其情形可以一言以蔽之,就是無法爭取主動。
這前後一連串的事實聚看起來,實在是違反情理。北宋的人口即是極粗率的估計也應當在一億以上(1088年有“丁”三千二百余萬。1079年籍保甲及民兵718萬),而常備兵兵數在11世紀中期之後,經常在百萬以上。即南宋快要覆亡之前夕汪立信陳賈似道三策,仍稱江南之兵抽之過江“可得六十萬矣”。契丹女真與蒙古,無此龐大的人力。趙匡胤謂契丹精兵不過十萬,靖康元年金軍圍汴京時,其人數也只六萬。據中外學者的研究,蒙古勢力最gāo cháo時,其人口亦不過一二百萬之間,可能近于百萬。即算女真遷都開封其版籍達到最高點時曾稱管轄人口達4500萬,按照兩方控製的地區,其人口仍應低于南宋,而且內中絕大多數仍爲漢人。
如言文化程度及經濟力量,少數民族不能與多數民族相提並論。12世紀及13世紀中將南方的
利絲茶瓷器漆器的生産發展到最高程度,開封與臨安一般的生活程度較之世界各
並無遜
,至今西方及日本之若幹學者仍盛稱宋朝之中
經過一段“文藝複興”與“商業革命”。雖然曆史上的遼陽和北京,已于此時創建,因其非商業上的城市,仍無法與南方之大都會比擬。即算南宋需經年向北提供歲幣,其銀絹五十萬兩匹之數仍只占
家收入之一小部分(專家估計歲幣達到一百五十萬時仍只值南方政府收入之2%)。並且兩方的榷市時,雖然銅幣流入北方,銀兩仍流入南方。即在戰事失利時,宋朝並無物資缺乏的征象。《宋史》“食貨志”提及神宗用王安石變法期間各倉庫實際豐溢超過儲藏的量限。哲宗時蘇轼言:“元豐及內庫財物山委,皆先帝多方蓄藏,以備緩急。若積而不用,與東漢西園錢,唐之瓊林大盈二庫何異?”即在徽宗時,“蔡京傳”裏仍指出“時承平既久,帑庚盈溢,京倡爲豐、亨、豫、大之說(金錢物資既已積蓄豐富,則要經常流通,經濟的幅度才能寬裕擴大,彼此有循環
)。所以他對徽宗說:“今泉幣所積贏五千萬,和足以廣樂、富足以備禮。”所以宋朝的富裕超過以前各朝代。
宋朝的人口與物資,不能有效的動員,以致軍事與外交,一蹶不振,成爲曆史上一大悲劇,迄今尚缺乏一部綜合的著作,詳細檢討其始末。大概西方的研究,分工過細,忽視傳統中
以“經濟”爲官僚主義管製的辦法。包括
計民生之種種切切。傳統中
學人之治史,則先以道德觀念阻塞技術上的檢討。如果我們將眼光放寬,即以《宋史》“食貨志”及“兵志”參考對照,也可以産生一種概念,知道現代金融經濟,需要詳確的法製維持,先要確定政府征兵抽稅的權責之界限,才能保障私人財産之不可侵犯,然後
民經濟,足以構成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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