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赫遜河畔談中國曆史道學家上一小節]大而沒有特長的官僚機構,無從掌握一個日趨繁複而多變動的社會,在全面動員長期預算膨脹下,南宋已經險象環生。而以財政上的紊亂爲尤著。朱熹指出這些弱點非不真切。同時他做地方官的記錄,也證明環境需要破除陳規,以便對專門問題,找到合適的解決。他不強調這些技術上的因素,而偏在半神學半哲學的領域裏做文章,因此産生很多不良的影響。
周密說到宋亡前夕,一般崇拜道學的人物之作風:“其徒有假其名以欺世者,真可以噓枯吹生。凡治財賦者則目爲聚斂;開阃杆邊者則爲鹿材;讀書作文者則爲玩物喪志;留心政事則爲俗吏。其所讀止四書、近思錄、通書、太極圖說、東西銘、語錄之類。”,這些人的功業則是“其爲太守爲監司必須建立書院立諸賢之祠,或刊注四書衍輯語錄...稍有議及其,必譏之爲小人。”,最後則“其後至淳祜年間(度宗鹹淳,恭帝德祜,包括元軍入臨安前十年)每見所謂達官朝士者,必愦愦冬烘,弊
菲食,高巾破履,人望之知爲道學君子也。”
又加以傳統政治製度的設計,采取間架,真理由上而下,皇帝的面目爲“天顔”,他的命令則爲“聖旨”。朱熹之所提出,事關整個儒家經典所綜合之樞紐。既見于他的奏疏,也聞于他主講的經筵(皇帝座前的讀釋經史)。朝廷無法等閑視之。要不是全部支持它,就要全部否定它,因之也給朋
鬥爭留下了一種工具。朱子曆仕高宗趙構、孝宗趙春、光宗趙淳和甯宗趙擴四朝。每朝之間他都産生了大小的糾紛,要不是得罪皇帝,就是冒渎重臣。所以他被召之後又外派,剛作殿前文學之臣又作宮觀的主持人。最後他在甯宗朝得罪韓佗胄,落職罷祠,于1200年逝世。道學也一度被趙宋政府斥爲“僞學”。可是1224年趙昀繼甯宗爲帝,是爲日後之理宗。韓佗胄已早死,理宗自己又崇拜朱熹的著作,他曾說:“恨不與之同時。”于是追贈朱熹太師,又和周敦頤二程張載同從祀孔子廟。茲後朱熹所注的四書,也爲曆代開科取士的標准,他也可以說是繼儒家的正統。
理學疊經現代學者研鑽。周程朱張的學說出入于形而上和形而下,而以張載所謂太虛無形,氣有聚散,朱熹綜合前人學說,闡揚氣與理之構成各物最爲中外學者稱道。因爲所敘牽涉哲學,也近于各個人的人生觀,我們不能遽爾說它對與不對。而且它在好幾個世紀使中大多數學人相信儒家的倫理觀念不僅有自然法規的支持,而且本身就是自然法規,我們不能不贊賞它力量之龐大。可是我們在20世紀末期,正在清算傳統的政治設計,亦即一種主爲法製與經濟的
系,必先以抽象的公式造成,由上層機構賦予下層的辦法,不能不對和這種設計互爲表裏的思想系統徹底批判。
理學或道學將倫理與物理之理、心理之理混爲一,在1200年前後仍與歐洲思想界不分軒轾。可是歐洲在1600年前後已將有關于倫理之理與物理之理劃分清楚(此亦即joseph needham所謂natural law與law of nature不同),而在中
則二者依然混同。以朱熹作總代表的理學或道學不承認宇宙間各種事物有他們力所不能及,無從解釋的地方。馮友蘭之《中
哲學史》內11至13章,摘錄以上諸人語錄198則,每則都出于肯定的口氣,似乎人類應有的知識,都在他們確切掌握之中。這種態度無疑的已受當日皇權萬能的影響(參閱“何以改革者又是書呆子”一章),即此一點已與科學精神背馳。如是理學家或道學家所談及的很多事物(抽象之事與具
之物混爲一談),只能美術化的彼此印證,不能用數目字證明。其結果則有如needham之所說,朱熹在沒有産生一個牛頓型的宇宙觀之前,先已産生了一個愛因斯坦型的宇宙觀。
(在這裏我們也可以推廣francis bacon所說認爲現代科學實爲不斷的懷疑per -sistent disbelif之成果。)
而本書曾指出中的第二帝
(隋唐宋)表現一種開放
格,第三帝
(明清)表現一種收斂
,同時文化的風尚,已開始內向,其實後者思想上的根據,已在理學或道學肇始。
周敦頤曾在北宋神宗時代作中下級地方官,與呂公著、趙汴接近,又受他們推薦。二程兄弟都曾任朝列,程颢與王安石口頭沖突而被逐。程頤與蘇轼不合而被流放,死後被奪官。張載也先得罪王安石,後又與有司議禮不合以疾歸。朱熹之不見容于南宋朝廷,已如上述。即與他同時的陸九淵(時人不以他是道學家,在《宋史》裏他的傳記獨載于“儒林傳”),也因事被給事中所劾。驟看起來,他們的思想應當在政治上代表一種在野派的傾向,可能掀動一段新思。可是實際正因爲趙宋在政治經濟與法製之間找不到一個具
的方案,打開出路,這些思想界的領導人物才反而求諸己,希望增強道德。如他們之所謂主靜、主敬、慎獨,以及上述“一念之頃,必謹而察之”,都不外傳統“克己複禮”之方式,首先則內向,次之則以他們注釋的經典爲萬能,于是造成一種正統的風氣。即是朱子之道學問,仍不外以外界的事物,“證明”他自己過去誦習詩書的信念,並無追求真理之決心,與陸九淵所謂“六經注我,我注六經”並無實質上的區別。他們雖崇奉孔孟,但是孔孟,尤其是孔子注重身
力行,並沒有將他們的言行造成一種思想上的系統,認爲這是一切真理的淵薮等情事。
周程朱張的學術思想,長于紀律,短于創造。因其目的則是韓愈所提倡的“衛道”,所以不能不取防勢。張載所說:“吾道自足,何作旁求”已經表示其保守
格,程颢所害怕的也是“正路之榛蕪,聖明之蔽塞”,仍表示其不能采取主動。所以他們雖構成思想上的一大羅網,其中卻缺乏新門徑和新線索,可以供人發揚。朱熹集諸家之大成,他將人慾構成與天理相對的一個負因素,最值得注意。嚴格言之,則是人類的慾求與自然法規是對立的(他自己也知道這一點有毛病,所以他對“食
也”一段添注:“甘食悅
固非
,而其‘天則’,則食
固天理之自然,此說亦是。告子卻不知有所謂‘天則’,但見其甘食悅
,即謂之
也。”這種解釋牽強猶疑,已與他以上作說對立的觀念相沖突)。我們姑不論其正確與否,將人慾與天理對立,即表示意識型態之粗線條,也還是揭橥著至善與極惡、君子與小人的分野。如此也難怪當日法製不能展開。朱熹作地方官,就執行“人子不蓄私財”的原則,這也難怪程頤于1086年差判登聞鼓院,辭不就。他的理由是:“入談道德出領訴訟,非用人之禮。”,于此已不經意的表示任司法較講學的爲卑下,而兩者也有互相沖突的可能。
我們不能認爲周程朱張應對宋朝的覆亡負責,他們的思想狹義的強調君子與小人之分,抹殺個人的私利觀,卻替以後專製皇權加強編製的基礎,其影響所及,達幾百年。今日中之民法未盡展開,仍有以道德觀念代替法律的趨向,也不能與宋儒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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