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香港、澳門與大陸的分合,是中大曆史未來發展的最大課題。但人類的行動在大範圍內展開,只循著若幹因果關系,不能被各個人的意願所左右,更難因著他道德上的希望而遷就。
爲了保存本書題材的完整。勢必再提到臺灣香港與澳門的特別情形。理論上,今後臺灣的出很可以改變上章的結論。今日海峽兩岸領導人對臺灣問題的專注,主要的也是由于這原因。
臺灣是中之一省、島上的土著從來即未有充足之人數成爲政治上或經濟上特別的問題。因爲說福建或客家方言的移民來臨,臺灣産生了一種中
大陸文化的分枝,家族間之凝聚力強。日據時代,臺灣的農産品以向日本輸出稻米、蔗糖、茶葉、樟腦爲大宗。可是農業生産未曾構成大規模農場,仍然有如大陸,一般以一家一室耕耘門前屋後的田土爲主。只是地理上較爲優越,島上從未有大陸般貧困的情形,例如中
之西北。
民
在對日勝利接收之後,已將臺灣佃農數大爲減低。1953年的“耕者有其田”以麥克阿瑟在日本的土地改革爲藍本,一家的所有地大致以中等地7英畝半爲最高限額,多余的由政府接收重新分配,其代價只有兩年半的收成數。實際的付出以30%將自日本接收的工商業
票作數,其余以農産證券用稻米甘薯付給,預計20年償請,內帶4%的利息。這種強製接收、強製重新分配的辦法能夠執行,乃因當日臺灣仍在軍政時期,而大陸上中共軍隊來犯的威脅迄未解除。
工業緊隨著土地改革展開。有了充實之美援,臺灣的工業政策首先避免過度投資于有高度聲望卻無立即效用的企業,著重于以勞力爲主的産品,以出口著眼,因此這
民
控製之地取得了第二次世界大戰後
際市場的便宜。當日工業先進
一意向最前進的部門發展,將很多次要商品之市場空前開放。臺灣的出口遇到極小的阻力。因著這政策之成功,美援自1965年停止。最近的十余年內,臺灣才致力于鋼鐵的生産、高級科技及汽車之製造。
臺灣之獨立運動雖然吸引相當注意,但迄至最近不能算作有力左右臺灣今後出的挑戰者。他們既無從說服大多數受過教育之人士,也不能爭取廣大群衆。因此臺獨成爲無結構而只帶著鄉土氣息的運動。可是這運動引出一個潛在有動力的問題,既有情緒上之煽動
,也在某些方面具有實質,如果
理不善,即不能擔保以上情形不會迅速改變。
雖說人民共和不滿,但美
不能算是有意阻撓臺灣與大陸間的統一。如果兩岸人民找到了適當的方式趨向統一,美
決不可能節外生校提出異議,可是美
政府也沒有做中介人的義務去提前促成統一。
說到意識形態,兩方面的差異並沒有一般想象之大。中民
是孫中山的政
,至今尚雇用大批人士編纂它自身的革命紀錄。官方文件裏並沒有認爲“社會主義”是一個不當的名詞。“天下爲公”的標語可在臺北很多的地方看到。在這島上,政府也對銀行業和對外貿易有確實的掌握。它也經營鐵路與公共汽車。在教育和傳播媒
方面,政府的影響尤大。在這許多方面的結構及管理,臺灣與大陸中共並非如
火之不相容。
在文教方面,民
之政策行使已逾40年,更不容分型運動之展開。不僅兒童自幼受教爲中
人,而且博物館圖書館和各
之檔案
尤以大陸上之根源作號召。即使工程師與技術人員在受訓時也不覺得此生事業應當全在島上省內,教師與公務員更無論。最近幾年來已有“臺灣文學”出現,可是絕大多數出版品顯示一種廣泛的眼光,而且往往較大陸作家的範圍尤爲寬闊。
因內戰而在1945年及1949年來留下來的惡劣情緒亦不足爲永久的仇恨。中民
和中共都曾與日本作戰,不僅兩方都已與日本采取和平方式,而且在很多方面兩方都已從事善意合作。寬大之美德,也爲兩方所重視。蔣介石生前即已原宥一打以上和他作對的軍閥,毛澤東有一個兒子在韓戰中殒身,可是他開懷接待尼克松。如果年輕一代並未實際參戰,倒要將雙方的仇恨永久化,則是不可思議了。
可是因爲幾十年來的武裝對壘,雙方都以不承認對方之合法地位爲本身立足之邏輯。突然放棄這立場,可能引起內部爭執,也可能投柄于分裂運動。在本書成稿之日,有很多迹象顯示人民共和的領導人准備給蔣介石恢複名譽。他在浙江之故居據說已經修整。一座抗戰史迹博物館將開設于盧溝橋畔。在北京和漢口,街道已改用
民
抗日殒身的將領爲名。黃埔軍校校友會已成立,此中值得注意,這軍校只有蔣介石曾任校長,人民解放軍元帥徐向前則爲現任校友會會長。這一連串事情,邏輯上的結論將是在曆史裏重新樹立蔣介石和
民
的地位。
香港是一個島嶼,連著九龍半島,更附有大陸上一片領土。以面積言,她的400平方英裏不算極小(如與澳門的6平方英裏比較)。並且香港的摩天樓面對著石山作背景的自然港口,以她直立之價值超越她橫臥著的價值。多年以來這自由港口因物産荟萃,成爲采辦中心和旅遊者下榻之勝地。即使是英旗,也替中
掙得不少外彙,近年來以本身經濟成長著稱,是亞洲地區成長最快的地區之一。
除了以銀行業和船舶業爲世界上重要中心之一以外,香港也是紡織品和塑膠品、電氣設備、電子、機器與化學物品的製造場所。她的印刷業、食品理和電影業也甚爲稱著,這三項對海外華人特別有吸引力。
本書整備付印之前,作者得到一份香港特區的基本法草案。這文件使我得有機會證實我不久以前的想法:一個家在現代經曆了一段主要的突破時,連
家這一觀念也可能變更,如400年前荷蘭民
誕生時的情形。這基本法給我們一個機會想見1997年重返中
以後的情形。這特區將保持其獨特的稅收製度和貨幣製度。它將有特別的旗幟,它的行政首長將由選舉産生,他也和被選的立法員一樣,至少已在本地居留20年。現有司法機關將全部保留。香港所立的法律將報告于北京的人民代表大會登記作爲紀錄,可是特區不隸屬中央政府任何機構之下。而且特區有權
理僅與本地有關的外交事宜。起草委員會完成了上述初稿,正在與咨詢委員會商議,兩者都在廣泛征集公衆意見。工作表現地方自治的精神,將各
有價值的地方盡量保存,和對1984年中英兩
協定的尊重。這不是容易的工作,它的成功應當爲澳門造成前例。來日這動力之所致,不難渡過臺灣海峽,使突破曆史的中
一統成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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