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開培植起來的演劇的興趣,已經成爲他藝術生命的組成部分,只要有機會,他是不會輕易割舍的。
其實,清華也有演劇的傳統。雖然,它不像南開那樣出名,也沒有南開那樣成熟的新劇團,但是,也有個不成文的傳統,一、二、三年級學生都要演劇,由四年級的同學充當裁判,年年都照例進行。
曹禺一進清華,同學們就傳開了,從南開來了一個能演劇的萬家寶。就在1930年冬天,他又排戲了。不過這次他不只是當演員,而且還要擔任導演。排的是《娜拉》,仍然由他扮演娜拉,第二年春天在清華大禮堂公演。據李健吾回憶,這次曹禺扮演娜拉,可能是中話劇史上最後一次男扮女角了。雖然,人們早就傳說萬家寶演劇演得出
,但畢竟沒有看過,如今
自欣賞到他的精采表演,果然名不虛傳,很快便成爲清華的知名人士。從此,同學們都
昵地稱他爲“小寶貝兒”。既然名叫家寶,當然也就是大家的“小寶貝兒”。後來,清華又有“龍、虎、狗”三傑之說。“龍”,指的是錢鍾書,“虎”就是曹禺,而“狗”是對顔毓蘅的戲稱。後來,顔毓蘅在南開大學外文系任教授,才學淵博,在南開又盛傳著“狗尚如此,何況龍虎”之雅谑。可見,曹禺在清華時代的才學風貌非同凡響了。
“九·一八”事變之後,爲配合抗日救亡宣傳,又排了《馬百計》,這是根據外劇本改編的。寫的是馬百計足智多謀把日本侵略軍搞得狼狽不堪的故事。由曹禺、馬奉琛和孫毓棠等人演出。還排演了《日本狂言十種》中的《骨皮》。周作人最早把日本的狂言介紹過來,1929年出版了由他翻譯的《日本狂言十種》。狂言是在日本民間流行的一種通俗喜劇,曆史悠久,幽默而富于風趣。“骨皮”就是傘,說的是一個寺廟裏的老方丈外表嚴肅正經,實則吝啬;小和尚口吃,爲人善良。天正下雨,一個過路人來借傘。小和尚把傘借給過路人,對老和尚講了,受到責備。老和尚囑咐他,再來人借傘應當如何如何回答。恰好,又有人來借馬,小和尚便按照老和尚囑咐如何拒絕借傘的一套話對借馬人說了,這自然引起許多笑話。回來,又受到老和尚的斥責。最後點出老和尚的莊重之後的自私和虛僞。這個戲由曹禺導演,孫浩然和馬奉琛演出。孫浩然回憶說:“我這個人口吃得厲害,家寶讓我演老和尚,馬奉琛演小和尚。我口吃演不口吃的老和尚,馬奉琛不口吃卻演口吃的小和尚,排演起來,真是笑話百出,那時,就把曹禺笑得滿地打滾。《馬百計》和《骨皮》演出後,轟動了全校。”①孫浩然原來也是南開中學的,但他從來沒有演過戲,在中學時喜歡繪畫,還組織過
彩畫研究會。他是1929年考入清華的,學的是土木工程,但對繪畫更感興趣,他不但選修繪畫欣賞,還選修《紅樓夢》。他畫漫畫,搞過兩次個人的美展。因爲口吃,筆名“古巴”。曹禺、孫毓棠進入清華,南開老同學聚會一起,當然更
近些。因此,搞什麼活動都拉老同學。孫浩然不會演戲也拉著他,辦報紙也拉著他。他會畫畫,搞舞臺美術也拉著他。1932年,排演高爾斯華綏的《罪》(又名《最先的與最後的》),曹禺就請孫浩然來擔任舞美設計。
《罪》是由曹禺導演的。這個戲還未曾演出過,人物不多,場景也少,便于排練。哥哥吉斯是一個律師,弟弟叫拉裏,他們生活在一個名聲顯貴的家底裏。拉裏愛上了汪達,汪達16歲時就被維廉霸占了,她一個人逃出來。維廉來找汪達,巧遇拉裏,拉裏失手打死了這個壞蛋。拉裏把事情告訴哥哥,吉斯出于維護家庭的名聲,找到汪達,讓她斷絕和拉裏的關系,讓拉裏逃走。但拉裏和汪達的愛情誠笃,不願分開。忽然傳來“凶手”已經抓到的消息,原來是誤抓了一個無辜的老人。吉斯以爲這樣更可逃開罪名,讓拉裏暫避一時,拉裏卻不願讓無辜的老人替自己去死,而吉斯卻偏偏要他們一起逃走。最後,拉裏和汪達這一對戀人服毒而死。拉裏在自殺前憤懑地說:我恨這個世界,我恨這個吉斯的世界,我恨這個強權黑暗的世界。
吉斯由孫毓棠扮演,拉裏由曹禺本人扮演,女主角汪達他們准備找個女同學來扮演,但找不到合適的人選。不知是誰建議由法律系的鄭秀來擔任這個角,便由孫浩然去做動員工作。鄭秀回憶說:“我不知爲什麼曹禺來找我。我在中學演過戲,貝滿中學在通縣辦過一所平民學校,就是靠演戲捐款辦的。我說我不能演,他仍然讓孫浩然來說服我,還有南開來的一些女同學也都說萬家寶爲人很好,威望很高,也來說服我。這樣,我就應允下來。我記得是在同工部演的,演了七八場,反應挺好。不但清華同學來看,燕京大學的同學也都跑來看。”①由這次演出,曹禺結識了鄭秀,並開始他充滿羅曼蒂克的戀愛。
鄭秀是1932年由北平貝滿女子中學,考入清華大學法律系的。她出身于一個官宦家庭,父鄭烈當時是南京最高法院的法官,舅舅林文是黃花崗七十二烈士之一,姨父沈璇慶曾在海軍部任職。鄭秀是這樣介紹他的家世和經曆的:我家祖籍福建,我從一個哺
的嬰兒就在姨父的家裏。姨母待我很好,姨父從福建到北平,把我也帶到北平。先入東觀音寺小學,培元小學,又入貝滿女中。姨父又回到福州,我也回到福州。1926年到1927年間,父
到南京最高法院工作,那時我已經十六七歲了。我不願讀舊書,要求父
讓我一個人回到北平念書。後來,初中二年級就又回到貝滿,住在學校裏。高中二年級時母
去世。高中畢業後,原是保送我上燕京大學的,培元、貝滿、燕京都是教會學校,可以保送,但也要考試,我被燕京大學錄取了。但是,父
認爲燕京是教會學校,不同意我到燕京讀書,硬要我報考清華。也是在這年暑假,又匆忙上陣參加清華招生考試,考的是法律系,就這樣進了清華大學。②還在貝滿女中時,她就是個活躍的姑娘。個子不高,但身材苗條,面容清秀,很愛活動,也愛打扮,能講一口流利的英語,是很有些風度的。一進清華,三位從貝滿來的姑娘,就顯得與衆不同。個個穿著講究,舉止娴雅,儀態大方,自然引起同學的注目,頗招來一些男同學的熱烈追求。相形之下,從南開考來的女學生,總是穿著藍布大褂,不講打扮,只知道死啃書本。鄭秀在中學時,就能演戲,還會彈鋼琴,長得又漂亮,更顯得格外突出。在演出《罪》之後,鄭秀大出風頭,常常收到一些求愛的信。據說,清華每值校慶,都開放女生宿舍,請人參觀,平時是不准男生進去的。《罪》演出後,又值校慶,……
曹禺傳(田本相)第11章未完,請進入下一小節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