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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幸福論》工作對個人幸福的影響

約翰·格雷作品

  我們試圖對目前我guo産品的分配情況作一個概括的說明;我們要竭力指出,·在目前的社會製度下人們相互之間能提供多少利益。接下去我們還想查明,他們能給自己本身帶來多少利益,或者換句話說,他們目前的工作對促進他們的個人幸福究竟有多大的作用。

  在分析本題的這一部分的時候,·我們不再分別敘述每一個階級的情況,而是把它們合起來談。

  我們不預備談論guo王和王室,因爲他們從小時候起,周圍的人們就教會他們把奢華看作是人類最高的美德;我們回過來談談上層階級,再接下去談那些僅能維持溫飽的可憐人。當我們看到他們所有的人的時候,我們覺得沒有一種人比所謂獨立階級更值得同情。首先讓我們來考察他們的獨立xing

  對待這個問題,我們現在將毫不客氣地、率直地提出自己的意見。因此我們請求大家要把在這方面所談到的一切看作只是對製度說的,而不是對有關的人們說的。

  構成這些獨立階級的人們,依賴于兩種情況:第一,別人的愛好勞動:第二,使他們能夠統治他人的不公平的製度。

  他們依賴于別人的愛好勞動,這是顯而易見的。他們所吃的食物,他們所穿的yi服,他們所住的房屋以及房屋內的一切設備和裝飾品——簡單地說,除了他們呼吸的空氣以外,他們所得到的一切東西都依靠人們雙手的勞動。不僅如此,他們軟弱得甚至連yi服也需要別人幫他們穿;

  他們靠面包師烘製面包.肉販供給肉類。他們靠裁縫縫製yi服,靠仆人和婢女替他們穿yituoyi。如果要對這一階級的人們找一個適合的名稱,那末只有“不獨立的”這個名詞是最恰當的。他們會說:“誠然,我們深知自己是軟弱無力的,不過我們是依靠自己的財産而生活的。”對于這一點我們堅決不同意,並且相反地指出,他們是依靠別人的財産而生活的。

  因爲這不過是一個事實問題,所以最好用研究財産本質的方法來加以說明。

  勞動是一切財産的唯一公平的基礎。在最原始的時代,人們把爲取得食物而打死的動物看作自己的財産。如果別人奪取他們的獵獲物,這被認爲是不公平的,這種企圖馬上會遭到回擊。不過我們不必到這樣久遠的時代去尋找例子,因爲在任何社會裏,勞動都是財産的唯一的泉源,因而也是它的唯一的基礎。毫無疑問,只有在這樣的場合,當一件東西是他用自己雙手的勞動創造出來的時候,他才有充分的權利說:“這是屬幹我的。”人的右手是屬于他自己的嗎,我們肯定說,它屬于人的程度不如它的勞動産品呢;

  因此很明顯,勞動是財産的唯一的基礎,任何財産都不外是積累的勞動。問題是這樣的:“我們上面所說的那些人消費的是別人的勞動産品呢,還是消費自己本身的勞動産品?”他們消費的是別人的勞動産品。難道他們用來補償這種消費的,不是本身就是積累的勞動或者代表積累的勞動的貨幣嗎?難道他們所付的貨幣是屬于他們自己的嗎?這貨幣是他們自己的勞動産品呢,還是別人的勞動産品,他們取得這些貨幣曾給了什麼補償,他們任何補償都沒有給;因此我們要向那些沒有受舊的傳統思想影響的人們證明,社會上的這些獨立階級爲了起碼的生活資料,必然會作出不公平的行爲。具有這種稱號的人們的收人,大部分來自地租和利息。讓我們對這一點略微作比較深入的分析。

  首先我們不同意這樣的說法,即認爲:嚴格說來,任何人一般都能成爲土地的所有者;土地是居住地,不管現在和將來都是全人類的自然遺産。這是屬于全人類的居住地,它並不屬于任何一個人,所有的人都有同樣的權利居住在地面上。要是去問一下土地的所有者,他對自己占有的土地具有什麼樣的權利,他會給你們看一疊契據,用以證明他所擁有的産業從遠古時代起就是他的祖先的財産。但是他的祖先是怎樣取得這些財産的呢?他就會回答,用侵占或奪取的方法。但無論哪一種方法都不能使土地成爲他們的財産。取得財産的正當方法只有三種:一,創造;二,購買;三,接受別人的贈與(這禮物是該人的財産)。但是很明顯,不管是現在的土地所有者或者是他們的祖先都沒有創造過土地,而創造土地的人顯然也沒有特地把土地送給他們或賣給他們。因此,不管他們或者任何其他人都不可能成爲任何一盎斯土地的所有者。然而土地使用權和占有機卻是建立在土地的所有機上面的。這個結論對本題的研究具有重大的意義。

  爲了說明我們的見解,我們假定,有一批人住在荒島上。每一個人都會感到,他們對在這個島上找到的一切果子,每人都有同樣一份享受的權利。沒有一個人會把沒有摘下的果子看作自己的財産,但每一個人會把自己花勞力采集來的果子看作自己的財産。他會感覺到並且知道他對這些果子比他的任何一個同伴都具有更大的權利。同樣,這些人中間誰都不會想到把沒有開墾的土地稱做自己的財産;如果有人想把一部分未開墾的chu女地稱做自己的,他只會遭人讪笑。但是如果他開墾了這塊土地,清除了草木,翻松了土壤,播下了種子,這種子又長成了莊稼z對這些莊稼誰會說“這不是屬于他的”呢,每一個人都會明白,這些莊稼跟采集的果子一樣是屬于他的。因爲大家都知道,這是他用勞動創造出來的。對這些莊稼沒有人會說:“我對它們雖然沒有花過一點力氣,但是我和那個用勞動創造它們的人一樣是它們的所有者。”

  從這一觀點出發,我們要問,爲什麼有人竟認爲自己有權索取地租呢?稱自己爲土地所有者是完全沒有道理的,正好像說:“太陽是屬于我的,它給了你光明,因此你應當付給我租金。”土地在人們沒有花上勞動以前,它本身是沒有任何價值的。只有它的産品才有價值。土地所有者對産品的生産做了些什麼呢,什麼也沒有助因此我們說,産品的任何部分都不應屬于土地所有者。土地本身是他們創造的嗎?不t他們把土地開墾得使它適于播種嗎,下他們拿了種子播種過嗎?不;他們促使種子生長嗎?不i陽光使谷粒成熟是由于他們的原因嗎?不;他們把莊稼收割下來放到谷倉裏去嗎?不t所有這一切工作加在一起不就是創造了糧食嗎?是的;既然勞動是財産的唯一基礎,既然這財産全部是由別人的勞動創造的,那末在這樣的情況下,他們有什麼理由要求取得部分産品呢,對于他們所要求取得的這部分産品,他們給予什麼補償呢,他們沒有給予任何補償,因此,如果他們把這種産品據爲己有,這就是極大的不公平。産品全部是別人的勞動創造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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