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是不能證實的,但是它們可被“驗證”。
常常嘗試把理論描述爲既非真的又非假的,而是或多或少可幾的。尤其是歸納邏輯已發展爲一種不僅把“真”和“假”兩個值,而且把不同程度的概率賦于不同的陳述;這類邏輯在這裏將稱爲“概率邏輯”。按照那些相信概率邏輯的人看來,歸納應該確定一個陳述的概率程度。並且歸納原理應該,或者使歸納出來的陳述是“可能正確的”這一點成爲確實可靠的,或者使這一點成爲可幾的——因爲歸納原理本身只是“可能正確的”。然而我認爲整個假說概率問題是被誤解了的。我們不應去討論一個假說的“概率”,而是應該努力去評價它通過經受住檢驗在多大程度上能夠證明它適宜生存。簡言之,我們應該努力評價它在多大程度上得到“驗證”。
79.關于假說的所謂證實
理論是不能證實的這一事實常常被忽視。人們常常談到一個理論時說,當從它推導出的某些預測被證實時它就被證實了。他們也許會承認從邏輯觀點看,證實是不完全沒有缺點的,或者承認通過確定某一陳述的某些推斷決不能最終確定這個陳述。但是他們易于把這些異議看作是由于某種不必要的顧慮所致。他們說,我們不能確定地知道太陽明天是否會升起,這是很對的,並且甚至是平凡淺顯的,但是這種不確定可以不予考慮:理論不僅可改進,而且能被新的實驗證僞這個事實給科學家提供了一個在任何時候都可成爲現實的重大可能
;但是從來還沒有認爲一個理論由于一個得到充分確證的定律突然垮臺而必須被證僞。決不會發生老的實驗有一天産生新的結果這種事。發生的只是新的實驗判定反對舊的理論。舊的理論,即使當它被取代時,也常常保持它的正確
作爲新理論的一種極限情況;它仍然至少以高度的近似應用于那些以前它在其中富有成效的情況。簡而言之,可用實驗直接檢驗的規律
沒有改變。大家承認,它們會改變這是可以設想的,或者在邏輯上是可能的;但是這種可能
爲經驗科學所忽視,並且不影響它的方法。相反,科學方法以“自然過程不變
”或“自然界均一
原理”爲前提。
對于上述論證有一些話要說,但它不影響我的論點。它表示對我們世界存在規律的形而上學信念(我也有這種信念,並且沒有這種信念實踐行動是不可設想的)。然而,在我們面前的問題——則是在完全不同的側面上。與我對其他形而上學問題的態度相一致,我避免去支持或反對對我們世界存在規律
的信念。但是我將努力證明理論的不可證實
在方法論上是重要的。正是在這個側面我反對剛才提出的論據。
所以我將認爲只是這個論據中一個論點是有關的——提到所謂“自然界均一原理”。我認爲這個原理以十分淺顯的方式表達了一個重要的方法論規則,這個規則正是從理論的不可證實
的考慮中有效地推導出來的。
讓我們設太陽明天將不升起(並且雖然如此我們將繼續生活著,並從事著我們感興趣的科學工作)。如果發生這樣的事情,科學就不得不努力解釋它,即認定律中把它推導出來。大概要求對現存的理論作重大修改。但是修改的理論不僅應解釋新事態,我們舊有的經驗也應可以從修改的理論中推導出來。從方法論觀點看,人們看到自然界均一原理在這裏被既要考慮到空間又要考慮到時間的自然界不變
的公設取代了。所以,我認爲斷言自然規律
不變是錯誤的。(這是一種既不能反對又不能贊成的陳述。)更確切地說,如果我們假設它們不隨空間和時間而變化,並且假設它們沒有例外,這種陳述是我們自然律定義的一部分。因此從方法論觀點看,證僞一個得到驗證的定律無論如何不是沒有意義的。它幫助我們發現,我們對自然律的要求和期望什麼。並且“自然界均一
原理”也可被認爲是對某個方法論規則——如與它十分接近的“因果律”的一種形而上學解釋。
人們嘗試用方法原理代替這種形而上學陳述,這導致“歸納原理”,這個歸納原理被認爲是支配歸納方法的,從而支配證實理論的方法。但是這個嘗試失敗了,因爲歸納原理本身在質上是形而上學的。正如我在第1節已指出的,歸納原理是經驗的這一假定導致無窮的後退。因此只能作爲原始命題(或公設,或公理)引入。如果歸納原理並非在任何情況下都得被看作不可證僞的的陳述,這也許沒有什麼關系。因爲如果這個原理——它應證明理論的推論正確——本身是可證僞的,那麼它就會隨第一個被證僞的理論而證僞,因爲這個理論在那時是一個借助歸納原理推導出的結論;而這個原理作爲一個前提,只要從這前提推導出的一個理論被證僞,當然就將被否定後件的推理(modus tollens)所證僞。但是這意味著一個可證僞的歸納原理將隨著科學的進展而一再被證僞。所以就必須引入一個假定不可證僞的歸納原理。但是這等于是對一個先驗地正確的綜合陳述,即關于實在的一個不可反駁的陳述理解錯誤的觀念。
因此如果我們試圖把我們對自然界均一和理論可證實
的形而上學信念轉變爲基于歸納邏輯的知識理論,留給我們的只是在無窮後退和先驗論之間進行選擇。
80.假說的概率和事件的概率:概率邏輯批判
即使承認理論決不能最後被證實,我們是否能夠確保它們在或大或小的程度上是可靠的——更可幾的或不那麼可幾?畢竟也許有可能把一個假說的概率問題還原爲比方說事件的概率問題,因而使之容易接受數學和邏輯的理。
像一般的歸納邏輯一樣,假說概率理論似乎是由于把心理學問題和邏輯問題混爲一談而産生的。大家承認,我們對確信的主觀感覺具有不同的強度,並且我們等待某一預測的實現和某個假說的進一步確認的信心程度,很可能取決于(除了其他以外)這個假說迄今業已經受住檢驗的方式——取決于它過去的驗證。但是這些心理學問題並不屬于認識論或方法論這一點甚至得到概率邏輯信仰者的充分承認。然而他們爭辯說,根據歸納主義者的決定,把概率程度歸于假說本身是可能的;並且進一步爭辯說把這個概念還原爲事件概率概念是可能的。
一個假說的概率主要被認爲只是關于陳述概率的一般問題的特例;而後者本身又被認爲不過是用特定術語表達的一個事件的概率問題。因此例如我們在reichenbach那裏讀到:“不管我們把概率歸于陳述還是歸于事件只是一個術語問題。迄今我們認爲分配給一粒骰子某一面朝上的概率爲1/6是事……
科學發現的邏輯第十章 驗證或理論如何經受住檢驗未完,請進入下一小節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