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誰妨礙了我們致富第三編 經濟製度和社會結構(七)上一小節]斷的問題。
(3)押金製。對于一些使用後會汙染環境但卻可以加以回收利用的産品,銷售時增收一筆押金,待回收時再將押金退還,這就是押金製。適用于押金製的産品有:可回收利用的容器、含汞或鍋的蓄電池、電冰箱裏的氟利昂、汽車外殼等。由于廢品還有回收利用的價值,即使對環境無害,不實施押金製也會有人去收集利用。因此押金必須等于原有廢品的價值再加上如果不回收將會造成的社會損害的代價。同理,有些産品即使用完後不再有利用價值,但可能造成環境汙染使社會負擔很高代價的,也可以實施押金製。此時押金的數目應等于該産品被遺棄後引起的社會成本,但這卻是一個難于確定的數目。我的
瓶、汽
瓶等所實行的押金不同于上述的押金製,因爲押金中不包括亂扔容器所引起的社會成本。
(4)排汙權交易。這是美首先實施的,各個排汙企業的實際排汙量得到政府的承認,並發給排汙量許可證。然後企業可以出售此排汙權,也可從別的企業收購。或者說,排汙權變成一種商品可以在市場上交換,並形成單位排汙量的價格。這個製度的優點在于價格給出了明確的信號。政府如果想改善環境品質,可以向企業收購排汙權,所花的費用就是改善環境品質的代價,公衆可以心中有數作出抉擇。企業在開發潔淨新工藝時會將此工藝的成本和購買汙染權的費用相比較,如果新工藝的成本高,說明此工藝不值得開發,企業向別的企業購買排汙權,讓別的企業減少汙染比之用新工藝減少汙染的社會成本更低。排汙權交易製度是說明何以市場能提高經濟效率的一個典型實例。這一製度現已在歐洲引起重視,有推廣的可能。
(5)補貼。對有利于環境的産品及投資,政府給予財政補貼。例如非洲一些家在推廣省柴竈時政府出錢補貼生産廠家,使爐竈的價格降低。以吸引住戶購買。歐美有些
家對經濟困難的産生汙染的企業給以財政幫助,用于治理汙染的基建投資。但政府自己不會創造財富,他的錢無非是用各種方法從創造財富的百姓
收集的,所以補貼的實質是用大家的錢給了産生汙染的個人或企業。産生了汙染或惡化了環境反而受到照顧,顯然有違公平的原則。所以這項辦法受到理論上的責難,然而在實踐上這還是改善環境相當有力的一項措施。
非經濟政策
經濟政策固然比強製的行政措施爲優,但它們有一些共同的缺點。最主要的缺點是環境的價值沒有辦法客觀地確定。前面提到的排汙收費的費率、産品費的多少、押金的大小等都無法唯一地確定,這是因爲環境不能界定其所有權,因而不能在市場上交換,不能形成價格。這個缺點在製定一
內的環境經濟政策時還不很突出,但在
理
際間的環境糾紛時立刻變成問題的核心。第二個缺點是這些政策要有效地執行,其監督費用,行政管理費用非常之高。例如對排汙收費,必須對工廠的排汙量有24小時不間斷的自動監測,而且很難防止工廠舞弊弄假。如果發現疑點,偵查、取證、裁定、
罰,更是曠日持久,牽扯大量人力物力的過程。我們不妨以
際間限製溫室氣
排放爲例,看一看經濟手段何以不能從根本上解決環境問題。
科學上已有充分的證據說明溫室氣的增加正在使地球氣溫變暖。爲了避免發生巨大災難,最安全的辦法是立刻減少像二氧化碳等溫室氣
的排放。一個正在考慮中的經濟措施就是對每個
家排放的二氧化碳征稅。在
際間討論征碳稅問題時,下列問題成爲爭論的焦點。
(1)稅率如何確定?是全球統一還是區別對待。窮和富
的人均收入相差可達百倍,如果統一稅率,則可能導致將窮
的
民收入全部抵作碳稅使其
食無著,而對富
收這麼點碳稅還起不了什麼限製作用。如果區別對待,又應按什麼原則來區別?
(2)氣溫上升對各的損害程度不同,因而征稅減少氣溫上升所得的收益不同。對于受損大的
家應該征較高的稅,因爲他們從碳稅中得的好
大,還是應該少征稅,以補償一點他們所受的較大的損失?
(3)征的稅用什麼貨幣來繳?有人建議用美元,但憑什麼理由不能用日元、馬克、或者用人民幣?如果各用自己的貨幣繳稅,只要開動印鈔票機,就可把稅繳足,而且各
的通貨膨脹相差極大,市值波動極大,如何確定正確的市值?
(4)征來的稅作什麼用?是在內自己支配,還是在各
之間重新分配?如果專用來減少碳排放的投資,則原來排碳越多的
家分配得越多。結果是繳稅多的退稅也多,這樣的稅能起多大的作用?
(5)各的資源秉賦極不相同,有的
家盛産天然氣,其單位熱量排放的碳很少;有的
家盛産煤炭,其單位熱量排放的碳很多。所以排碳的不同主要並非由于主觀努力的不夠,現在對他們由于資源的差別課稅,既不能糾正自然資源的差別,也很難說是公平的。
除了上面提到的碳稅設計上的問題,還有大量執行的問題。如果某隱瞞其排碳量,或賴帳不繳稅,或稱有經濟困難,應如何
置,如要核查,非但耗費很大,還極容易引起糾紛。
以上說明了經濟手段在際間解決環境問題是相對無能爲力的。經濟手段立論基礎在于假定每個參與者都追求自身的利益,而且這一點成爲提高經濟效率的必要條件。在討價還價中各方必須從自己的利益出發。然而市場法則只適用于産權可以界定的商品和勞務,對于環境享受,以追求自身利益作爲行動的目標,最終只會把環境搞得更糟。
人類利益關系中有幾個重大轉折:在商品經濟出現之前,道德與自利是對立的。在商品經濟社會中肯定了人有追求自身利益的權力,甚至可以說,人參與市場必須以自利爲動機。在今天我們面臨空前的環境問題,道德必須再一次成爲行動的信條。爲了全人類的利益,我們每個人,每個團和
家都必須克製自利的動機。
一般人以爲,一切損己利人都是道德的表現,實際上則未必。首先,以損己利人爲信條,恰好給少數損人利己者鑽了空子;一個盛行損己利人口號的社會正是損人利己者的樂土,最後必然培養出一大批這一類小人,其次,即使全社會每一個都做到了損己以利人,但如果損己的總和大于利人的總和,從整個社會來看淨的所得爲負,最後是大家都吃了虧。此種“道德”有什麼價值?商品經濟的原則是利己同時又利人,平等自願基礎上的交換就具有這種神奇的功能,因而大家都利己是符合道德的。可見放棄自利原則,使之成爲道德行爲是有一定條件的。
這個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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