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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第四章 都市商業對農村改良的貢獻

第2小節
經濟類作品

  [續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第四章 都市商業對農村改良的貢獻上一小節]作是想把他們的權力縮小。自guo王以下,直到最下級的領主,都由封建法律妥爲製定等階,各有各的職守和義務。在領主未成年時,該領主所有的土地的地租歸其直接上司領受,土地管理權亦歸其直接上司掌握。結果,各大領主未成年時,他們土地的地租和對土地的管理權也都歸于guo王。guo王對于這種未成年的領主,盡保護教育的責任,並以監護人的資格,爲之婚娶,不過選擇的對象,要身分相稱。但是,這種法律,雖本意要加強guo王的權力,削弱大領主的權力,但仍不能使鄉村居民得有安甯的秩序官良好的政府,因爲它不能徹底改變紛亂狀態所由而起的財産製度與風習。政府的權力仍過小,貴族的權力仍過大,而貴族權力過大,正是政府權力過小的原因。封建等階製度雖然確立了,guo王仍不能製服大領主。大領主,依然橫暴如故。他們相互間依然不斷地任意作戰,甚至常常對guo王作戰。廣大的鄉野仍呈一片強取豪奪和騒亂的景se

  然而,封建法製憑一切強製力量所辦不到的事,卻由guo外商業和製造業潛移默化,逐漸實現。guo外商業與製造業的興起,漸使大領主得以其土地的全部剩余産物與他物交換。由此而得的物品,于是無須與佃農和家奴共享,而完全由自己消費。完全爲自己不爲他人,這似乎是一切時代爲主子者所遵守的可鄙格言。所以他們一發現了由自己來消費所收地租的全部價值的方法之後,他們就不願再和別人共同享受這價值。他們就甯願把足以維持一千人一年生活的糧食或其價格,用來換取一對金鋼石紐扣或共他同樣無用而無意義的東西,隨而也把這糧食所能給他們帶來的權威一並舍棄了。但金鋼石紐扣是由他自己獨享、無人與他共享的。至于以前的花費方法,他至少要與一千人共享。這區別是非常明顯的,要作出取舍的決定,有賴于明智的判斷。于是,爲了滿足最幼稚最可鄙的虛榮心,他們終于完全舍棄了上述權威。

  在無guo外貿易又無精製造業的guo家,每年有一萬鎊收入的人,除了以這一萬鎊養活一千家人家使其俯首聽命以外,也許就沒有其他的消費方法。但在現在的歐洲,每年有一萬鎊收入的人,不必直接養活二十人,不必直接使喚無使喚價值的仆役十多人,卻可消費其全部收入。事實上,他通常也是這樣做。他間接維持的人,也許和往昔消費方法所雇用的一樣多或是更多。他以全部收入所換得的寶物量,也許很少,但爲采集製造這寶物而被雇用的工人,卻必然很多。這種寶物的昂貴價格,大都由于這些工人的工資及其直接雇主的利潤所造成。他直接支付寶物的價格,即間接支付這一切工資與利潤,從而間接維持了這些工人及其雇主的生活。不過,他對于他們各人的貢獻,卻只是他們全年生活費的極小部分。他們各人每年的生活費,來自他一個人的,少數占全部的十分之一,許多占全部的百分之一,有些則尚不及千分之一,萬分之一。他雖然對維持他們全ti的生活有所貢獻,但他們全ti的生活,都不一定要他維持,所以,對于他,他們就多少是獨立自主的了。

  在大地主以地租維持佃農和門客的生活時,他們是各自維持各自的佃農和門客的生活。但在他們以地租維持商人工匠時,他們全ti所能養活的人數也許和往昔一樣多,而且由于鄉村式的款客方法難免lang費,現在所能養的,也許比往昔還多。但是,分開計算,他們每個人對這較大人數中每個人的生活費所貢獻的往往極微。每個商人或工匠的生活費,都不是得自一個顧客,而是得自千百個不同的顧客。他在某程度上,雖要仰給于他們中每一個人,但不絕對仰賴他們中任何一個人。

  大地主的個人消費,就在這情況下逐漸增大起來。因此,他所養活的門客,就非逐漸減少以至全部打發掉不可。由于同一理由,不必要的佃農,亦非逐漸打發不可。農田加大了,而地主不顧對裁減佃農的怨言,卻仍把佃農人數減少到按照當時不甚完善的耕作和改良情況耕作所需要有的最少人數。由于盡數打發了不必要的寄食者,由于逼著佃農繳出農田所能提供的全部價值,地主所得的剩余,或者說剩余的價格,逐漸增大了。這個較大的剩余,商人和製造業者又給他提供方法,使能由他自己來消費,象前此消費其余部分一樣。個人消費增大這個因素,又驅使地主們渴望所得地租,能超過現在改良狀態下土地所能提供的數額。但這樣土地就要進一步改良,佃農就要增加費用,如果租佃期限不夠長,不足以使他收回這增加的費用及其利潤,他決不會同意地主加租的要求。他定要延長租期。地主們愛好浮華,要擴大用度,終于承認佃農的條件。這就是長期租地權的起因。

  可隨意退租的佃農,耕作土地,給付十足的代價,他並非完全隸屬于地主。他們彼此所得的金錢上的利益,是相互的,是平等的。可隨意退租的佃農,不會犧牲生命與財産來爲地主服務,而在租期延長後,他就簡直是獨立自主的了。除了按照租約或習慣法,地主不要想他作一點其他事情。

  佃農既已獨立,門客又已打發掉,大領主就不能再幹涉法律的正常的執行,不能再擾亂地方的治安了。他們那與生俱存的權利已經賣掉,然而,出賣的目的,不是象伊騒那樣爲了饑餓,爲了必需,卻僅僅爲了耳目玩好,僅僅爲了爲兒童所玩樂而非成人所應追求的寶石鑽戒。因此,他們就象城市中的殷實市民或商人一樣平庸了。于是,在城市,在鄉村,都設立了正常的政府。沒有誰能擾亂都市的政治,也沒有誰能擾亂鄉村的政治了。

  下述一事,或與本題無關,但不妨在此一提。即以大宗地産,由父傳子,子傳孫,傳至許多世代的世家,在商業guo,是極罕見的。反之,在商業不盛的guo家,如威爾斯,如蘇格蘭高地,則極普通。阿拉伯曆史,充滿著貴族的世系;有一位鞑靼可汗,著了一部曆史,曾經譯成幾種歐洲文字,其中,就全是關于貴族的世系。這可證明,古世家在這些guo家是極普通的。在富人收入只能用于養活盡量多的人的guo家裏,富人的用度很少過分,他的仁愛心似乎難得熱烈得使他企圖養活超過他所能養活的人數。但在收入的最大部分歸個人消費時,他的用度就往往極無限製;因爲他的個人虛榮心,是無限製的、永遠滿足不了的。所以,在商業guo,即使有極嚴厲的法規取締揮霍lang費,長期富裕的家庭仍屬罕見。但在商業不盛的guo家,即使沒有法規取締,亦多長富之家。象鞑靼和阿拉伯那樣的遊牧民族,財産不易消費,取締lang費的法規,亦無設立的可能。

  對于公衆幸福,這真是一種極重要的革命,但完成這種革命的,卻是兩個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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