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紀和大革命,像共同的源泉,生成了兩巨流。第一
引導人們追求自由製度,第二
則引導人們追求絕對的權力。
——托克維爾
在當今的世界上,提倡任何一種條理分明的社會秩序原則,幾乎總會被冠以不切實際的教條主義者這一薄名。一個人在社會事務中不附合于固有的原則,而是“按其是非曲直”決定每一個問題,並且他往往不固執已見,隨時准備在相互對立的觀點之間尋求妥協,這已經被視爲明智的象征。可是,即使沒有明確地被人們所認識而僅僅暗含在具的決定之中,或即使稍有顯露而僅僅呈現爲做什麼或不做什麼的模糊思想,原則仍有其自己的表現方式。因此,在“既不是個人主義也不是社會主義”的幌子下,事實上我們正在從一個自由主義的社會向具有完全集
主義特征的社會迅速邁進。
我不僅打算爲社會組織的一般原則作辯護,而且還試圖表明,對一般原理的厭惡和對從特定事件到特定事件的程序的偏愛是這樣一場運動的産物——它通過“必然的漸變”,把我們從一個建立在普遍承認確定原則這一基礎之上的社會秩序,帶回到直接命令所創造的社會秩序中去。
過去三十年的經曆,也許使我們沒有太多的必要去強調失去原則我們就會放任自流。在該時期一直居支配地位的實用主義觀點,並沒有增強我們把握發展的能力,實際上已經把我們引入了一個人人都不希望出現的境地:並且我們對原則的輕視所産生的唯一後果,可能就是我們企圖忽視的事件的邏輯反而控製了我們。現在的問題不是我們是否需要原則的指導,而恰恰是是否還存在著一套在需要時我們能夠遵循的、可以廣泛應用的原則。我們還能在哪兒找到一套在解決我們這個時代的問題時將給我們明確指導的訓誡呢?什麼地方存在這樣一種內在一致的哲學呢?它不僅給我們提供了道德上的目標,而且還指出了實現這些目標的手段。
從教會對闡述一個完整的社會哲學所作出的努力以及許多信徒從同一基督教思想出發所得出的完全不同的結論來看,宗教本身在這些問題上也沒有提供正確的指導。盡管宗教影響的減少無疑是我們現在缺乏知識和道德方向的一個主要原因,但是它的存在並不會進一步降低我們對一個被廣泛接受的社會秩序原則的需要。我們還應該有一種政治哲學,它應當超越宗教或倫理所提供的基本而又普遍的指導。
本章的選題就已表明,對我來說,似乎存在著這樣一種表現爲一套原則的哲學,而這些原則確實隱含在絕大多數西方人或基督教徒的政治傳統當中,只是它們不再能以一種易于理解的術語明確地描述而已。因此,在我們確定這些原則能否給我們提供實踐指導之前,有必要重新對之作全面的闡述。
這樣做所面臨的困難不僅在于當今的政治術語晦澀難懂,甚至同一術語對于不同的集團來說常常幾乎表示相反的意義(上述事實已爲我們所熟知),而更爲嚴重爲困難是,有人經常試圖用一個詞語把實際在信仰上對立和不能調和的人們捏合在一起。象“自由主義”或“民主製度”,“資本主義”或“社會主義”這些術語,今天各自已不再代表一致的思想系,所描述的是完全不同的原則和事實的總
,是曆史事件把它們同這些字眼聯系起來。但是,除了在不同的時期,爲同樣一些人,甚至僅以同樣的書目所鼓吹而外,這些原則很少具有共同之
。在這方面,“個人主義”與任何政治術語相比受害最深。它不僅被其反對者歪曲得面目全非(並且我們應該始終記住,現在不時興的政治概念,僅僅通過它們的敵人爲其畫像才爲我們絕大多數當代人所熟悉),而且已經被用來描述好幾種社會觀點。這幾種社會觀點之間與傳統上被看作其對立面的觀點一樣,幾乎沒有什麼共同的地方。確實,我在准備本文時,考察到一些有關“個人主義”的標准描述,這使我幾乎開始後悔自己曾經把所信仰的思想和這樣一個被如此濫用和誤解的術語聯系在一起。然而,除了我所信仰的思想之外,無論“個人主義”這個名詞還有什麼其它含義,就我意慾爲其辯護的觀點而言,總是有兩個充分理由來保留這一術語:首先,我要爲之辯護的觀點一直是通過這一術語爲世人所知,而不管它在不同的時代還可能意味著其它什麼。其次,這一術語的存在是爲了與“社會主義”這一精心設計出來的名詞有所區別,以便表明後者反對個人主義的立場。我們所關心的就正是這樣一個取代社會主義的製度。
在解釋真正個人主義的意義之前,如果我先闡明一下其知識方面的傳統,恐怕不無益。我將試圖爲之辯護的真正的個人主義的現代發展始于約翰·洛克,尤其始于伯納德.曼德維爾和大衛·休谟;而在喬賽亞·塔克爾,亞當·弗格森和亞當.斯密,以及他們偉大的同代人埃德蒙.伯克的著作中,這種真正的個人主義首次形成了完整的
系。斯密認爲伯克是他所知的唯一在他們之間沒有任何事先交流的情況下對經濟學主題作出正確思考的人。我發現在19世紀最偉大的曆史學家和政治哲學家當中,有兩個人的著作對個人主義一詞給予了最完備的描述,他們是阿列克賽·德·托克維爾和阿克頓勳爵。我認爲,這兩個人和我所知道的其他作者相比較,更成功地發展了蘇格蘭哲學家伯克和英
輝格
的政治哲學之精華。而19世紀的古典經濟學家,或者起碼他們中間的功利主義者或哲學激進主義者,卻日益被置于另一種不同起源的個人主義的影響之下。
這第二種的,全然不同的思想也名之爲個人主義,主要以法人和其它大陸
家的作家爲代表(我認爲産生這一情況的原因在于笛卡爾主義者的理
主義在這些人的著作中起了關鍵作用)。這一傳統的著名代表育“百科全書”派成員盧梭,和重
主義者。而且從我們將要考慮的那些理由來看,這種理
主義者的個人主義總是有演變成爲個人主義的敵人——社會主義或集
主義的傾向。正是由于第一種個人主義思想具有前後一致
,我才稱之爲真正的個人主義,而第二種個人主義或許必須視作與某些徹底集
主義理論一樣重要的,也被看成現代社會主義的一個源泉。
我認爲目前對有關個人主義內容的混亂的最好說明是,埃德蒙·伯克,他是真正個人主義理論的最偉大代表之一,人們普遍(也是名副其實地)把他當作盧梭所謂“個人主義”的反對者,擔心盧梭的理論會迅速地把家分解成“個人的微塵與粉末“。而且“個人主義”這一術語本身首先是他從真正個人主義的另一個代表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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