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還沒有一個可以普遍接受的木語來描述我們在本章所要談及的學科群,盡管從約翰·斯圖亞特·密爾所使用過的含義上講,“倫理科學”這一名詞的確差不多已包攬了這一領域的全部內容,但它卻早已不合時尚;並且當前它的含義也不爲大多數讀者所欣賞。由于這個原因,雖然我們有必要在標題中使用“社會科學”這一人們熟悉的名詞。但是我仍然必須先強調指出:並非所有與社會生活現象相關的規律都是我們將要討論的特定問題。例如,人口統計數據,或者有關傳染病傳播的研究,無疑都涉及到社會問題,但它們卻沒有引起任何必須在此加以考慮的特定問題。它們可以說是真正的社會自然科學,並且與其它自然科學沒有什麼實質差別。但是,它與對語言或市場的研究不同,也不同于對法律和大多數其它人類製度的研究。我個人提出加以考慮的,正是後面這樣一組學科,並且我爲此只得使用一個在某種程度上被誤解的名詞——“社會科學”。
由于我主張,經驗的作用在這些知識的領域中與在自然科學中完全不同,因此,我最好還是解釋一下,我本人起初是滿懷對自然科學方法普遍有效的信心來開始詳盡探討自己的論題的;不僅我最初的技術訓練主要是科學的(在科學一詞的狹義上),而且在哲學或科學方法方面,我所受的少得可憐的訓練全部都來自于馬赫學派,後來則是邏輯實證主義學派。但是,這一切都只是具有提高知識的效果,而隨著時間的流逝,這些知識變得越來越有局限
。可以肯定他說,在經濟學領域,所有那些被視爲講道理的人們正在不斷地違反來自自然科學實踐並自爲人們所接受的科學方法原則。而且,即使是自然科學家,當他們開始討論社會現象時,至少就他們維持某種普遍的觀念來講,一般地做著同樣的事情。但是,當自然科學家急于嘗試將其專業思維習慣應用于考慮社會問題時,卻常常會不可避免地帶來災難
的後果,也就是說,這種嘗試對所有這些領域的專業工作者而言,似乎暈全然沒有道理的。然而,盡管表明大多數使社會科學“科學化”的具
嘗試純屬荒唐是很容易的事情,可是要力爭使人信服我們自己的方法卻並非易事。雖然我們的方法在特定的含義上能使大多數人滿意,但是要用批評的眼光來看,它恐怕就有類似于衆所周知的“中世紀經院主義”之嫌疑了。
現在讓我結束引言,直接進入中心論題,並提出這樣一個問題:在社會科學中我們必須討論哪些類型的事實?這一問題立即引出了另一個從很多角度講對我要解決的問題都極其重要的問題,即,當談及“某種類型的事實”時,我們意指什麼?這些事實對我們來說是確定的某種事實呢?還是我們通過某種觀察方式使它們成爲這樣的一些事實?當然,我們所有的一切關于外部世界的知識在某種程度上都來自于感覺,所以說是來自于物質事實(physical fact )的知識。但這是否意味著,我們的一切知識只是一些物質的事實呢?這取決于我們對“一種事實”如何下定義。物質科學(physical science)類推法將會解釋清楚。我們能想象得出的各種杠杆或鍾擺都具有化學和光學的特點,但是,當我們談論這些事物時,卻並不談及有關化學和光學的事實。使很多單個事物成爲某類事實的,是它們的這樣一些特征——我們將其選擇出來將它們視作一類。這當然是很平常的事情。但它意味著,盡管我們所能論及的~切社會現象都具有物質方面的特征,可是對于我們的目的來說,它們卻不必都是“物質事實”。這要取決于我們爲了討論問題將如何找到對其進行分類的合適方法。我們所觀察的人類行爲,以及這些行爲的對象,是否由于它們對觀察者來說物質形態相同或不同才成爲相同的或不伺類型的事物?是不是還有其它原因?
現在社會科學所關心的無一例外地都是人類對其環境——其它人或其它事物——的行爲方式。或者不如這樣說,我認爲這些行爲方式是社會科學建立人們之間關系模式的基本要素。那麼假如我們想解釋或理解人類的行爲,我們須怎樣對他們活動的對象進行定義和分類呢?是這些對象的物質屬——這是我們通過對其進行研究能夠發現的東西——還是其它別的因素,是我們在試圖解釋人們的行動時必須進行分類的對象?讓我們先來考慮一些例子。
我們用諸如工具、食物、機械、武器、詞彙、句子、通訊和生産活動——或它們之中的任何一種作爲例子。我認爲這些都是會在社會科學的研究中不斷出現的人類活動對象的合理例子。很容易看出,所有這些概念的更具的例子也一樣,並不涉及這些事物的某些客觀特征,或者觀察者能發現出的東西,但是卻涉及到別人對這些事物的看法。這些客
甚至不能用物質名詞來定義,因爲不存在某類中任一個個
必然擁有的單一物質屬
。這些概念也不僅僅是我們在所有物質科學中所使用的某類東西的抽象,它們從這些事物本身的一切物質屬
中抽象而來。它們是所有有時被稱爲“技術概念”的實例,它們只有通過表明三個術語之間關系來規定;目的,擁有這種目的的人;以及人認爲對于目的是合適的手段的對象。如果我們願意,我們就能夠說,所育這些客
不是根據其“實際”特征來定義,而是根據人們對它們的看法進行定義。簡而言之,在社會科學中,事物的名稱要根據人們的觀念來決定。假如有人這樣認爲,並且也由于有人這樣認爲,那麼,貨幣就是貨幣,詞彙就是詞彙,化妝品就是化妝品。
上面所述並不十分明確,這是由曆史的偶然所致。即,在我們生活的這個世界上,大多數人的知識差不多都與我們自己的知識相類似。當我們想到那些具有完全不同于我們的知識的人時,例如迷信巫術者,這個問題就顯得格外突出。很顯然,用來保護佩帶者生命的符咒以及爲獲取好收成而舉行的祭祀儀式,都只能根據人們對這些東西的信念來定義。但是,不管我們的信念是否與這些人一致,我們試圖解釋人們行爲時須用的概念的邏輯特征是一樣的。從理解一個人的行爲這一目的看,葯是否爲葯,主要取決于那人是否相信它是葯,而與我們這些觀察者是否贊成那是葯沒有關系。有時候在思想上弄明白這種區別好象有點困難。例如,我們可能把父母與孩子的關系作爲“客觀”事實來考慮,但是當我們在研究家庭生活中使用該概念時,與此相關的並非是:x是y的自然後代,而是,x與y當中的一個或兩人都相信這是事實。這……
個人主義與經濟秩序第三章 社會科學的事實未完,請進入下一小節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