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經營工商業的意志和自由精神在意大利已經有了充分發展,已經越織了阿爾卑斯山脈,彌漫于日耳曼,設在北海沿岸一帶樹立起了新的基礎時,意大利各城市最偉大的解放者亨利一世就開始發動建立新城市,一方面擴大古羅馬屬地舊址和他直轄領土中原有的那些舊城市。
亨利一世和他的後繼者,正同後來的法和英
王一樣,都把城市看作是能抵消貴族政治的勢力的最強大的力量,是
家最大的財源,是
防的新基地。這些城市,由于與意大利各城市有商業關系,由于對意大利生産事業的競爭以及它們自己所享有的自由製度,因此獲得了迅速發展,不久就實現了高度繁榮與文化。和平相
的同胞生活形成了在藝術上、工業上的進取精神,也産生了在財富上、事業上爭取成就、出人頭地的熱烈願望。物質財富的增進,反織來又激起了在提高文化、改善政治狀況上的努力。
北日耳曼沿海城市是強盛的,具有朝氣勃勃的自由精神,欣欣向榮的生産事業,但不免要受到由陸上與海上來的盜賊的襲擊,因此感到有進一步相互團結以謀共同防禦的必要。1241年,漢堡和律貝克(lubeck)兩個城市就在這樣目標下締結了同盟關系,以後參與這個同盟的陸續增加,到了那個世紀將近結束的時候,所有沿波羅的海與北海,也就是奧得河、易北河、威悉河以及來因河一帶比較重要的城市,都已加入(當時加入這個同盟的共有八十五個城市)。這個聯合機構取名“漢撒”(hansa),在低地德語中,它的舍意就是聯合。
漢撒同盟成立以後,人們很快就看到由此形成的團結力量對個人事業會帶來多大的利益,因此立即製定了一個商業政策,從而實現了在一定程度上的前所未有的商業繁榮。他們並認識到任何強大力量要想創立並保持廣大的海外貿易,必須具有保衛這個貿易的手段,于是創立了強大海軍;他們又進一步認識到,任何家海軍力量的強弱程度是按照它的商船與漁業規模的大小爲比例的,這就促使他們製定了一個法令,凡是屬于漢撒同盟的貨物應嚴格限製用漢撒船舶裝運,並建立了大規模的海上漁業。漢撒同盟的航海法以威尼斯的先例爲藍本,而英
的航海條例卻是從漢撒同盟那裏學來的。
英在這方面的所作所爲,只是對先行于它的那些海上優勢掌握者的一種模仿。然而當英
長期議會製定航海條例時,卻認爲是一個創舉。亞當·斯密在他對這個條例的評論中,關于類似的限製在當時的幾世紀以前在不同場合已試行過多次這一點,似乎並無所知,或者是避而不談的。英
議會曾于1461年提出該項建議,被亨利六世拒絕,隨後詹姆士一世提出了類似的建議,又被議會拒絕;實際上在這兩個建議很久以前(在1381年)理查德二世就曾施行過這類限製措施,不過施行以後不久即告失效,漸成陳迹。顯然,那時這個
家關于這類法令的執行,時機還沒有成熟。有些
家自己感到極宜于發展工商業,在這方面前途大有可爲,以這類
家而言,航海法令締同有關保護本
生産事業的別的措施一樣,是必不可少的。例如美
,遠在它完全獲得獨立以前,就因詹姆士·麥狄孫的建議,對外
船舶運輸實行限製政策,由此取得的效果(在下面的一章裏將提到),決不亞于英
在一百五十年前在同樣政策下所取得的效果。
北歐各對于與漢撒商人發生貿易關系時所獲得的利益,具有深刻印象。通過這類貿易活動,不但使它們本地區內剩余産品獲得了出路,不但可以用來換取比它們本
所産的好得多的製成品,而且通過進出口稅收,還可以使
庫充裕;它們的人民原來是偏于怠惰、放蕩的,由此學會了刻苦耐勞的習慣。因此當漢撒商人在它們的
土上設立
外商業代理
時,它們就認爲是好運臨頭,盡量給與各種方便和利益、竭力表示歡迎。英
王在這一點上表現得更爲突出。
英的商業(休谟說)以前完全掌握在外
人尤其是:“東方人”的手裏,亨利三世特爲這些東方人設立了一個機構,給以特別待遇,所有別的外商須受到的限製以及應納的進口稅,他們一概免除。那個時候英
人對于商業還完全沒有經驗,因此從愛德華二世起,漢撒商人就在“天秤商人”(merchants of the steelyyard)的稱號下壟斷了這個王
的全部對外貿易。他們經營商業時完全使用他們自己的商船,因此那時英
的航運業陷于極度衰落狀態。
有些德的也就是來自科隆的商人。與英
有了長期商業關系以後,終于在125o年接受了英王的邀請,在倫敦設立了一個
外商業代理
,定名爲“天秤”(the steelyard)。這個機構名盛一時,最初在促進英
文化與生産事業方面具有極大勢力,但是後來引起了英
人的猜忌,從它成立起直到最後解散止計三百七十五年的過程中,充滿了熱烈的、曆久不衰的沖突和鬥爭。
英從前與漢撒同盟之間的關系,正與後來波蘭與荷蘭之間以及德
與英
之間的關系相類似;英
輸出的是羊毛、錫、皮革、
油、其他礦産品和農産品,換來的是製成品。漢撒商人將從英
和北歐各
取得的原料品運到他們在布魯日的機構(成立于1252年),在那裏用來交換比利時産的織物和其他製成品以及來自意大利的東方産品和製成品,然後再把它們運回沿北海各
。
1272年,漢撒商人在俄的諸夫戈羅德設立了第三個代理
,在這裏他們所取得的是毛皮、亞麻、大麻和其他原料、換出的是製成品。同年又在挪威的卑爾根設立了第四個代理
,主要從事于漁業以及鯨油和漁産品貿易。
任何時期、任何家的經驗所教導我們的是:
家如果還
于未開化狀態,就可以從自由的、不受限製的貿易中獲得巨大利益,就可以爲它的獵場、牧場、森林及農業中的産物,總之所有各種原料品,謀得出路,就可以換得更好的
著材料、機器、各種用具以及貴金屬——主要的流通媒介。因此這些
家在開頭時對于自由貿易總是擁護的。但是經驗也告訴我們,就是這些
家,當它們在文化上、生産事業上有了進一步發展時,對于這樣一種貿易製度就不怎樣看得上眼了,最後就認爲這是在它們繼續前進道路上的一個障礙。英
與漢撒商人的商業關系情況就是這樣的。當漢撒商人的代理
“天秤”建立還不滿一百年的時候,愛德華三世就有了這樣的念頭,認爲一個
家不應該只是輸出羊毛、輸入毛織品,應該可以幹些比這個更加有用、更加有利的事。于是他積極鼓……
政治經濟學的國民體系第2章 漢撒商人未完,請進入下一小節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