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政治經濟學原理第1章 論價值上一小節]低,則它不僅就面包或玻璃而言是降低了,而且就一切可購物品(除了那些碰巧由于類似的原因而價值也同時下降的物品以外)而言也是降低了。因此,我們應當說,上的交換價值或一般購買力降低了。一般交換價值的觀念産生于以下事實,即,確實存在著這樣的原因,它們趨向于改變一種物品同一般物品相交換的價值,這裏所謂的一般物品,是指所有那些未受具有類似趨向的原因影響的物品。
在科學地考察交換價值時,較爲方便的作法是,只討論發生于所考察的商品的各種原因,其他一些原因均略而不談。發生于同這種商品相比較的其他各種商品的那些原因,影響這種商品相對于那些商品的價值;但發生于這種商品本身的那些原因,則影響這種商品相對于一切商品的價值。爲了使我們的注意力更加集中于發生于這種商品本身的原因,假定除這種商品以外一切商品的相對價值都保持不變,比較合適。當我們考察谷物價值上升或下降的原因時,我們假定毛織品、絲織品、刀具、糖和木材等對谷物的購買力雖有變動,但它們相互交換的比例一仍其舊。按照這一假定,這些商品中的任何一種,都可以看作是其他各種商品的代表。這是因爲,不管谷物的價值相對于某一商品而言發生什麼變動,它相對于其他一切商品而言都會以同樣的方式和同樣的程度發生變動;因此,我們所須考察的只是,按某一物品計算谷物的價值是上升還是下降。所以,谷物的貨幣價值或價格,可以象其他任何物品那樣,代表谷物的一般交換價值或購買力;由于具有這種代表,顯然也是爲了方便起見,我們將常常利用谷物的貨幣價值或價格來討論問題;但這要具有如下的條件,即,貨幣本身的一般購買力不變,除我們正在考察的那種物品以外其他一切物品的價格也不變。
按照我在上面對價值和價格所下的定義,二者的區別十分明顯,似乎不必再作任何說明。但是,在政治經濟學上,最大的謬誤往往起因于忽視最明顯的真理。這種區別是很簡單的,但由此産生的各種推論,不熟悉價值問題的讀者宜盡早充分理解。其主要推論之一如下。物價的普遍提高是可能的。一切物品的貨幣價格都可能提高。但是,價值的普遍提高卻是不可能的。這是一種術語上的矛盾。商品a的價值提高,只是由于它能換得較多的商品b和商品c;在這種情況下,商品b和商品c只能換得較少的商品a。一切物品相互漲價是不可能的。如果市場上有一半商品的交換價值上升,這種說法本身就意味著另一半商品的交換價值下降;反過來說,前者下降意味著後者上升。互相交換的物品不可能全部跌價或全部漲價,一如12個賽跑者不可能每個人都跑勝,亦如10o棵樹不可能每棵樹都長得最高。這個真理是很簡單的,但我們馬上就可以看到,理論家和所謂注重實際的人最相信的某些學說,卻忘記了這一真理。我可以先舉出大多數人十分重視一般物價的上漲或下跌,作爲一個例子。因爲某一商品的價格上漲,通常表明它的價值上升,因此如果一切物品的價格上漲,人們就隱約地感到一切物品的價值都同時上升了,一切所有者都發財了。一切物品的貨幣價格都上漲或下跌,倘若這種上漲或下跌是相等的,並且撇開現有的各種契約不談,則這種上漲或下跌實際上毫無意義。它不影響任何人的工資、利潤或地租。每個人在前一種情況下得到的貨幣較多,在後一種情況下得到的貨幣較少;但是,他們用貨幣購到的物品既不比過去多,也不比過去少。它所造成的唯一差別,只是用以計算的籌碼有多有少。在這種情況下,價值真正變動的物品只是貨幣;而獲得利益或受到損失的人只是貨幣所有者,或必須收取或支付定額貨幣的人。如果領年金者和債權人獲得利益,則必須支付年金和負有債務的人受到損失,反之則反是。簡單地說,固定的貨幣契約將由此受到幹擾;而這種幹擾,無論是對債務人有利,還是對債權人有利,都是一種弊害。但是,對今後的交易來說,則對任何人都沒有什麼影響。因此,應當記住(各種場合也常常會使我們想到),價值的普遍提高或普遍下降是一種自相矛盾的說法;價格的普遍上漲或普遍下跌僅僅等于貨幣價值的變動,這只影響現有的固定金額收付契約,並(必須加上)影響貨幣生産者的利益,除此之外,便毫無任何其他影響。
在開始研究價值法則和價格法則之前,我要進一步作一些說明。我要預先作以下說明以後就不再作此說明了,在我所考察的各種情況下,價值和價格僅僅由競爭所決定。它們只是在如此決定時,才能歸納爲一個可以確定的法則。必須假定,買主力求賤買,賣主則力求貴賣。因此,我們的結論所能適用的價值和價格,是商業價值和價格;這種價格是市價一覽表上所載的價格,是批發市場上的價格,在這種市場上,買賣都是營業行爲,買主力求知道(一般也確實知道),具有一定質量的某一商品以什麼最低價格可以買到。因而,在這種市場上如下的格言是正確的:質量相同的物品,在同一市場上不能有兩種價格。所以,我們的命題,對于零售價格來說,即對于在商店購買個人消費品所付的價格來說,只是在有限得多的意義上說才是正確的。個人消費品,在不同的商店,甚或在同一商店,常常不僅有兩種價格,而且有許多種價格;習慣和偶發事件,同一般原因一樣對此大有影響。爲供個人使用而購買物品,即使買主爲實業界人士,也不總是依循營業原則。在賺錢的活動上起作用的感情和在花費所得的活動上起作用的感情,往往迥然不同。大多數有錢的人或者由于怠惰,或者由于不介意,或者爲了擺闊,在購買消費品時所付的價款遠遠高于必須支付的金額;而貧民由于無知和缺乏判斷力,沒有時間進行搜尋和調查,以及屢見不鮮的公開或隱蔽的脅迫,也往往付價過高。由于這些原因,決定批發價格的各種原因沒有完全以可以料想的那種規則對零售價格發生作用。這些原因所産生的影響在零售市場上終究是可以感知的,因而也是零售價格的變動具有普遍
和永久
的真實根源。但是,這裏不存在有規則的、嚴格的一致
。同樣的優質皮鞋,不同的店鋪可以以大不相同的價格出售;皮革的價格下跌,往往不會導致比較富裕的階級的買主們買鞋時所付的價款減少。不過,皮鞋的價格有時也會下跌;而當皮鞋的價格下跌時,其原因一
總是皮革跌價。而當皮革跌價時,即使在有錢人經常光顧的鞋店裏沒有看到其所産生的影響,但工匠和工人一般卻能以較低的價格買到皮鞋,貧民習藝所或軍隊所需皮鞋的契約價格也會明顯降低。在一切有關價格的推論中,都必須了解如下的前提條件,即:“假定所有的當事人都照顧他們自己的利益”。忽視這些區別,導致人們不適當地應用政治經濟學的各種抽象原理,更常見的是使人們錯誤地懷疑那些原理(因爲他們往往用那些原理所不包括的各種事實,或者他們誤認爲適用那些原理的各種事實,來同那些原理相比較)。
《政治經濟學原理》第1章 論價值在線閱讀結束,下一章“第2章 論需求和供給,以及它們與價值的關系”更精彩的內容等著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