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對于生産來說是必不可少的,但並非總是以生産爲目的。有很多勞動,是高度有用的,卻不以生産爲目的。勞動因此而被分成生産的和非生産
的。政治經濟學家就什麼樣的勞動應算作非生産
勞動這一問題進行過不少的爭論,而未能看出,這一問題實際上沒有什麼好爭論的。
很多著述家認爲,除非勞動的結果可以感受爲某種物質實,能夠從一個人轉移給另一個人,否則這種勞動就不能說是生産
的。另一些著述家(其中包括麥克庫洛赫先生和薩伊先生)則把非生産
一詞看作是貶意的,反對將這個詞用于任何被認爲是有用的勞動,所謂有用的勞動,是指所帶來的好
或快樂與所付出的代價價值相等的勞動。他們認爲,如果政府官員、軍官、醫生、律師、教師、音樂家、舞蹈家、演員、家庭仆役等等確實完成了無愧于所獲報酬的工作,並且其人數不多于對其工作的需要量,就不應把他們的勞動“誣蔑”爲非生産
的。看來這些著述家把非生産
一詞看成了
費或無價值的同義詞。但這似乎是誤解了爭論的問題。生産並不是人類生存的唯一目的,因而非生産
一詞不一定意味著恥辱,且從來就沒有人打算這樣做。問題僅在于用詞和分類的不同。然而,用詞的不同,即令不是出于意見的分歧,也決不是不重要的;因爲雖然這兩個詞語可能都完全符合事實真相,但它們通常卻會引起對其不同部分的注意。所以我們必須談談生産
和非生産
這兩個詞用于修飾勞動時可能具有的各種意思。
首先,即令在所謂物質實的生産方面,也必須記住,所生産的並非是組成物質實
的物質。世界上所有人的全部勞動連一粒物質也生産不出來。織絨面呢只不過是按獨特方式重新排列羊毛的粒子;種植小麥僅僅是將一些稱爲種子的物質放入某一位置,在那裏它可以從土地和空氣中聚攏物質粒子,形成稱爲植物的新的組合物。雖然我們不能創造物質,我們卻能使物質具有某些
質,依靠這些
質,可使物質從對我們無用,變爲有用。我們所生産的,或者想要生産的,正如薩伊所正確稱謂的,乃是效用。勞動並不創造物品,而是創造效用。再者,我們也並不消費和毀壞物品本身,組成物品的物質依然存在,只是形式或多或少有所改變,實際上所消費掉的只是一些
質,物品靠這些
質來適合于應用它們的目的。所以,薩伊先生和其他人問得好:既然說生産物品時,生産的只不過是效用,那爲什麼不把所有産生效用的勞動都看作是生産
的呢?爲什麼拒絕把這一稱號給予綁紮肢
的外科醫生、維護秩序的法官或議員,而把它給予切割和磨光鑽石的寶石工?爲什麼拒絕把這一稱號給予向我們傳授生活技藝而我們靠這種技藝獲取面包的老師,而把它給予爲使我們暫時享受一種味道而製作糖果的商人?
毫無疑問,所有這些種類的勞動都産生效用;如果效用的産生足以表達人類通常已形成的有關生産勞動的觀念,我們現在所討論的問題就不成其爲問題了。生産和生産
,當然是省略的表達方式,包含有生産出某種東西的意思。但我想,生産出來的東西,在一般人的理解中,並非效用而是財富。生産
勞動意味著生産財富的勞動。所以,我們便回到了第一章 接觸到的問題:什麼是財富,是應該僅把物質産品包括在財富內,還是應該把全部有用的産品都包括在財富內。
勞動産生的效用有三種。它們是:
第一,固定和現在外界物
中的效用,即運用勞動使外物具有能使它們對人有用的
質。這是常見的情況,無需說明。
第二,固定和現在人身上的效用:在此情況下,勞動用于使人具備能使他們對自己和別人有用的品質。所有與教育沾邊的人的勞動,不僅僅是學校教師、家庭教師、教授,而且還有政府官員(就其成功地改善了人民的素質來說)、道德家、傳教士(就其有益方面來說)、醫生(就其有助于維護生命和
腦功效來說)、
育教師和各種行當、科學和藝術的教師,以及學習者向他們求教的勞動,任何人在整個一生中爲求知或培養自己或他人
力或腦力才能所花費的全部勞動,都屬于這一類。
第三,也是最後一種效用並未固定或現在任何物
中,而只存在于所提供的服務中,即給予一種快樂,消除不便或痛苦,時間可長可短,但不會使人或物的
質得到永久
改善。在這裏,勞動是用于直接産生一種效用,而不是(象前兩種情況那樣)提供某種別的東西來給予效用。例如樂師、戲劇演員、朗誦或吟誦演員和節目主持人的勞動就是如此。毫無疑問,這種勞動會在較長時間內在觀衆的感覺
情或心境的愉快方面給他們帶來某些益
,或者不是益
而是創傷;但這種較長時期的益
或創傷不是表演者進行表演和觀衆付錢觀看表演所尋求的結果,觀衆所尋求的只不過是當時的快樂。陸軍和海軍的勞動也是如此;他們充其量只不過是能防止
家被征服,被傷害,或被欺辱,這是一種服務,但在所有其他方面,既不會使
家進步也不會使
家退化。議員、法官、審判長和政府所有其他人員的勞動也是如此,只要不考慮他們可能對改善
民心理狀態産生的影響,而只考慮其日常工作。他們提供的服務是維持和平與安甯,這便是他們提供的效用。某些人可能認爲,運輸業者和商人也應歸入這一類,因爲他們的勞動並不給物品增添任何
質。但我的答複是,他們的勞動給物品增添了
質,使物品
在人們需要它們的地方,而不是別的地方。這是一種非常有用的
質,它所提供的效用
現在了物品上,物品現在實際上是在人們需要它們的地方,由此而增加了效用,物品可以按較高的價格出售,價格提高的幅度與所花費的勞動成比例。因此,這種勞動不屬于第三類,而屬于第一類。



我們現在要考慮這三類勞動中哪一類應算作生産財富的勞動,因爲單獨使用生産這個詞時,其含義便是指生産財富。第三類效用,即只在享用時才存在的快樂和只在執行時才存在的服務,除了可比喻爲財富外,不能稱爲財富。對于財富這一概念來說,最重要的是可以被積累。我認爲,物品生産出來以後,若不能在使用以前保存一段時間,則決不會被人稱作財富,因爲不管能生産、能享用多少這種東西,受益于這種東西的人也不會變得更富有,境況也不會絲毫有所改善。但是,把任何既是有用又是可積累的産……
政治經濟學原理第3章 論非生産性勞動未完,請進入下一小節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