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政治經濟學原理第5章 論其他一些稅上一小節]會受到相同的責難,因爲廣告對工商業活動是有用的,可以使工商業者和消費者走到一起,而如果廣告稅很重,嚴重妨礙人們作廣告的話,它就會延長貨物庫存和資本閑置的時間。
反對課征報紙稅的理由,與其說是著眼于被課征這種稅的人,還不如說是著眼于沒有被課征這種稅的人,也就是著眼于這種稅阻礙了報紙的推廣。對于大多數購買報紙的人來說,報紙同其他奢侈品一樣,是他們買得起的一種奢侈品,因而是一無可非議的稅收來源。但是,大多數社會成員卻只是識字,很少受過其他方面的教育,對于他們來說,報紙幾乎是他們掌握的全部信息的來源,只有通過讀報,他們才能了解人類當今的思想和討論的問題;而且,同書籍和其他更爲複雜的知識來源相比,報紙更容易引起人們的興趣。由于報紙對有用思想的産生所作出的直接貢獻很少,許多人便常常低估報紙在傳播有用思想方面的重要作用。報紙可以消除許多偏見和迷信,使人養成討論問題的習慣,使人對公共事務感興趣。沒有報紙是思想停滯的一大原因。在那些沒有有影響的或令人感興趣的報紙的家,中下階層(假如不是所有階層的話)的思想常常
于停滯狀態。由此可見,不應對報紙課稅,因爲這種稅會使中下階層更加難于接觸這一偉大的信息傳遞者,致使思想得不到刺激和鍛煉,而中下階層所最需要的,正是
離自己的狹隘天地,使思想和興趣活躍起來。
在我們所列舉的有害的賦稅中,法律稅占有顯著地位。這是對各種訴訟活動課征的一種稅。同加在訴訟活動上的所有費用一樣,這種稅打擊了伸張正義的行爲,鼓勵了違法行爲。雖然這類稅在英已被廢除,不再是稅收的一般來源,但它們仍以法庭費的形式存在,用以支付法庭的開支;其依據的思想顯然是,受益于司法活動的人,理所當然地應該承擔司法費用。邊沁有力地揭露了這種學說的荒謬之
。正如他所說的,那些不得不提出訴訟的人,是受益于法律和司法活動最少而不是最多的人。法律向他們提供的保護是不充分的,因爲他們不得不訴諸法律來確認自己的權利或使自己的權利不受侵犯,而社會其他成員則在法律的保護下沒有受到侵害,無需訴諸法律。
在所有家或大多數
家,除了
稅外,還有地方稅。人們認爲,有些公共開支最好是由地方政府控製或管理。地方稅便用來支付這種開支。其中一些開支的用途完全或主要是地方
的,例如鋪築街道,打掃街道,爲街道提供照明,或修建道路和橋梁;這些道路和橋梁也許對全
所有地方的人都是重要的,但只有當其他地方的人或他們的貨物通過這些道路或橋梁時才是重要的。另一些開支雖然具有全
意義,但卻由地方政府支付,因爲人們認爲這種開支更適宜于地方政府管理;這類支出在英
有救濟窮人的款項和監獄的管理費用,在一些其他
家還有教育費用。哪些公共事業最適合地方政府監督管理,哪些事業應直接由中央政府來控製,哪些事業應由地方管理而由中央來監督,這類問題不是政治經濟學範圍內的問題,而是行政管理方面的問題。不過,有這樣一條重要原則,即:由于地方政府課征的稅不象中央政府課征的稅那麼惹人注意,那麼容易引起爭論,因而這種稅應該是特設的,是爲了提供某種服務而課征的,不應超過提供這種服務支付的實際費用。作了這樣限定後,只要能夠做到,稅收負擔就應落在享受這種服務的人身上;修建道路和橋梁的費用就應由對旅客和對旅客運送的貨物課征的通行稅來支付,這樣便把費用分攤在了旅客和消費貨物的人身上。之所以應分攤在他們身上,是因爲有了道路和橋梁,旅客得到了快樂和方便,貨物能以較低的費用上市。不過,一旦通行稅付清了修建道路和橋梁的費用及到息,就應廢除通行稅,准許自由通行,使那些交不起通行稅的人也能利用道路和橋梁。修理費應由
家支付,或由受益最多的地方繳納的稅款支付。
在英,幾乎所有地方稅都是直接稅(倫敦市的煤稅和少數類似的稅是主要的例外),而
稅則大都是間接稅。與此相反,在法
和奧地利等
,
家主要課征直接稅,而各城市所需的地方開支則主要由貨物入市稅支付。在城市課征這種間接稅要比在邊境上課征這種間接稅有害得多,因爲農村提供給城市的主要是生活必需品和工業原料,而從外
進口的通常大都是奢侈品。要通過貨物入市稅得到大量收入,就得把這種稅沈重地壓在城市勞動階級身上,勞動者的工資就得相應提高,如果是這樣的話,這種稅在很大程度上就會落在城市産品的消費者身上,無論他們是住在城市還是農村,因爲如果相對于農村而言,資本在城市得到的利潤減少,資本就不會留在城市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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