裏昂·瓦爾拉斯在父去世(1866年)後的七年間,並沒有改變父
的思想
系而引進完整的邊際效用觀點,不過他在1860年就開始經濟學著述了。他寫于1860-1873年的著述有助于人們理解他對其父經濟學觀點的遵從,也顯示出他早期的效用觀點的
質。
據裏昂·瓦爾拉斯自述,他最初接觸經濟學和價值理論,是在他14歲時有一次聽父向鄰居讀一份手稿。他寫道:“我溜到他們身邊,在一個角落坐下,貪婪地聽他讀。就這樣我在14歲時知道了土地及其産品有一種內在的價值,這種價值來自與其數量相關的效用……”這些話是在事隔半個多世紀以後回憶的,也許不完全准確,但在一定程度上仍不失爲是對作者最初順從父
價值觀點的一種解釋。
裏昂·瓦爾拉斯1858年結束學業之後,先到波城看望了父母,然後回到了巴黎,父母顯然寬恕了他幾年來不潛心研究礦業工程技術而醉心于文學的作法。父建議他從文學轉向社會科學。當他正在考慮寫作的議題時,接到父
一封來信,來信對蒲魯東的觀點提出了有力的批評,對這一問題他們父子過去顯然討論過。于是裏昂·瓦爾拉斯便把反駁蒲魯東作爲他頭一本著作的主題。他父
不僅在一定意義上建議他進行這一批判研究,而且在此後的許多信件中不斷發揮了這一思想。奧古斯特·瓦爾拉斯理應同兒子分享作者的資格。
該書問世前,裏昂·瓦爾拉斯寫了一篇很長的書評,他在其中使用了他父的方法,包括他父
對價值的解釋。他在該評論接近開頭
寫道:“可以說,交換價值和所有權同時産生于效用數量的稀少或有限。”這是裏昂·瓦爾拉斯對價值理論的第一次聲明,表明他從一開始就完整地接受了父
的觀點,不過,同他父
一樣,他在此所要說明的只是物品是否有價值,以便指出它可否列爲財産。
在他的第一本著作《政治經濟學和正義》中,裏昂·瓦爾拉斯仍然追隨父的價值理論。他在該書最初論及價值時說:“其根源在于,效用數量有限導致效用的稀少。”這表明,他對父
的觀點沒有增加什麼新東西,除了試圖把稀少
同供求觀念聯系起來之外;瓦爾拉斯這樣做,也許是想把他父
的觀點同約瑟夫·加尼爾有影響的觀點協調起來。他同意父
的觀點,認爲當時流行的兩種價值論都不正確;但這個看法不像在他父
的著作中那樣,引起完全的對抗。分析的結論是相同的,這些結論限製了他父
,也使他自己裹足不前。他根本沒有想到要去研究決定物品相對價值量的那些條件。他寫作和思考時,他甚至沒有考察一下價格形成過程突發
的本質。他對價值問題的興趣是社會和哲學的,而不是經濟學的。所以對于價值同一個人從物品的不同數量的消費所得到的滿足的關系,他根本就沒有考慮,而除非把得自物品的滿足看作物品消費量的函數,否則就沒有機會遇上邊際效用的關鍵思想。
瓦爾拉斯的下一部著作是《賦稅批判理論,並附:憶洛桑代表大會》。他在這本書中沒有利用與稅收有關的任何價值理論,卻沒有必要地引述了他父的價值論觀點。他說:“我父
在1871年《論財富
質和價值的起源》一書中已經證明,交換價值産生的原因,不在于亞當·斯密和李嘉圖所說的勞動,也不在于讓·巴蒂斯特·薩伊所說的效用,而是在于有效用的物品的數量有限。這個理論是正確的理論,也是惟一的可以得出如下推論的理論,即交換價值用稀少
或供求關系來測定亦即用儲備量與需求量之間的關系來測定。”
正在這時候,奧古斯特·瓦爾拉斯給他兒子發了一封關于價值問題的長信,這封信在幫助兒子打破價值問題上的僵局方面可能起了作用,因爲這個僵局本來就是由于他留給兒子的一整套概念而形成的。他在信中對他自己關于消費的某些觀念及其對兒子可能産生的影響表示擔憂。他感到用數學方法表示他的“稀少”概念是困難的,而這在過去從未使他煩惱過。他以往總是把稀少
看作市場上預期的消費者人數同物品數量的比例,並假定每個消費者只需要一單位的物品。這種觀點確實妨礙利用效用函數。在這封信中,奧古斯特·瓦爾拉斯從上述立場稍微離開了一小步,因爲他考慮到了下述情況:一些人可以比另一些人消費更多的消費品,因而當用分數來表示稀少
時,該數值就不再包括消費者人數。他就此論述道:“一個人一天喝一升酒,等于兩個人每天各喝半升,也相當于四個人每天各喝四分之一升。一個女人每年穿壞六雙鞋,等于兩個女人每年各穿壞三雙。一個人常年生病,每天都要看醫生,等于三百六十五個人每年只看一次醫生。這就使我們無法確定社會所消費的一切資料或食品的需求單位。如果我沒有弄錯的話,這是數學占領政治經濟學的障礙——它已經占領了力學、聲學和光學物理學——至少,它使數學在社會財富理論上的應用更緩慢、更困難。”
請注意,他在這裏沒有進一步說明,一個每日飲用2利特爾酒的人,如果再增飲半利特爾,則這半利特爾酒對他的意義必不相同,恰如6雙鞋中的每一雙對一年穿6雙鞋的女人必定會有不同的意義一樣。他沒有看出,後續的物品具有不同的意義,如同他的兒子以及傑文斯和門格爾于10年後所指出的那樣。他之所以就此卻步,是因爲他未能想到個人可以自由地選擇消費品(酒、鞋等)的數量。相反,他可能一直認爲,個人所能夠供應的消費品的數量是一定的。他也許覺得,在個人本之內成之外存在著某種強製力,要求個人以一種特定的方式來調節他的消費。然而,除非假定消費者能自由選擇,否則便不可能
會到(至少,不可能運用)任何邊際效用概念。
從《賦稅批判理論》到《社會思想研究》(1868年),裏昂·瓦爾拉斯很少提及價值理論。在這七年間,他的寫作集中在實際問題上。他評論過(1863年)古爾諾的《財富理論的數學原理研究》,這使他有機會表述他對效用和數理經濟學的觀點(他還沒有運用過數理經濟學)。他在《社會思想研究》(內含他1867-1868年間發表的一系列公開講演,這些講演首次發表于《勞動》雜志)中,再次回到其父的效用觀點,而沒有增加任何新的東西,並且帶著深深地傷感,因其父已于1866年去世。
除了父以外,還有哪些經濟學著作家影響過瓦爾拉斯早期的效用觀點呢?在《綱要》第一部分(1874年),瓦爾拉斯曾對吉諾維西、西尼爾、孔狄亞克和薩伊表示感謝,因爲他們在價值分析中運用了效用概念。在第二部分(1877年),瓦爾拉斯首次注意到杜皮特同效用發現之間的聯系,而在此前尚無人公開指出杜皮特是一位先驅者。但這並不意味著瓦爾拉斯在1873年之前曾就教于杜皮特,他肯定不會這樣做。他對杜皮特沒有表現出任何恭維,他說,杜皮特的效用觀點並不比薩伊的好。他在這年給傑文斯的信中就是這樣說的,也許說得更多。最大的責難是杜皮特從不區分效用曲線和需求曲線,這個批判是對的,但是這對一位早在1844年研究效用問題的作者來說未免太苛刻了。令人有點費解的是,爲什麼瓦爾拉斯一輩子都無視杜皮特的作爲邊際效用學派先驅者的要求?特別是在傑文斯已經坦白接受了這一要求的情況下。瓦爾拉斯至少犯了判斷的錯誤;很可能是出于對杜皮特不自覺的嫉妒。這可追溯到1860年代初在巴黎時,瓦爾拉斯在法
經濟學界剛有立足之地,杜皮特卻輕而易舉地贏得了很高聲譽,這種嫉妒沒有隨歲月流逝而減弱。瓦爾拉斯十分關注優先權問題和他對經濟學所作貢獻的
質問題,他樂于承認戈森在一本不爲人知的著作中較早地解釋了邊際效用思想,但他不肯對人皆知曉的杜皮特多置一詞,而他在1877年(很可能在1874年)前顯然讀過杜皮特關于邊際效用的一些著作。他在形成自己的邊際效用思想時可能直接從中汲取了一些營養,同樣明顯的是,他後來一直無視的東西,正是他1877年前所忽視的有益思想。
此後幾年對瓦爾拉斯來說是艱難的,他沒有時間研究價值理論,直到1870年任聘于洛桑大學。表明他的思想發生新轉折的第一個明顯暗示,是他到洛桑後向《道德和政治科學學院》1873年8月16日和23日會議所宣讀的一篇論文。
這篇論文顯然是從日後成書的稿件中擇錄的,例如他略去了《綱要》中依據一般函數概念所作的全部論證,而只用了幾何圖解。應當記得,傑文斯在他的第一篇論文中,用的全是代數分析,而沒有圖形。瓦爾拉斯只以最基本的情形說明他的論點,即只有兩個人交換兩個商品。他用需求曲線進行分析,後者則是從他的交換者效用曲線引申出來的。
該論文包含《綱要》中略去的重要一小節。1873年論文中有很長一節論述效用測定問題,但1874年《綱要》的相應部分卻縮短了,這必定反映出作者對這一重大問題沒有把握。這預示了他日後對效用測定問題所抱的態度,即盡可能少談這個問題。他在《綱要》中說,困難不是不可超越的,盡管我們不得不假定效用可以測定。在1873年的那篇論文中,他對這種相當脆弱的論證已經在一定程度上作了說明。例如,他說,他的論證方法也就是物理學中衡量“質量一類要素”的方法。他後來正確地意識到,既然已經“假定了”可測定,所以對其理由還是少談爲妙。
《邊際效用學派的興起》第5章 瓦爾拉斯(1858-1873年)在線閱讀結束,下一章“第6章 傑文斯《理論》、門格爾《原理》和”更精彩的內容等著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