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們知道整個晚上,前意識都集中精力于睡眠的願望,因此我們要再進一步了解夢的程序。但首先我要摘錄一下我們所了解的部分。
做夢的情況是這樣的。它或者是前一天清醒時刻的遺留物,而且沒有失去其所含的能量;或者是整個清醒時刻的流動把潛意識中的一個願望給激勵起來;或者是此兩種情況的偶合(我們已經討論過各種可能的情況)。潛意識的願望和白天的遺留物關聯起來,並且産生轉移作用——這也許在白天的過程中已經産生了,或者要在睡眠狀態中才成立。産生一個轉移到近期的材料的願望,或者是一個近斯的願望在受到壓抑後借著潛意識的協助而得以新生。然後這願望由思想程序必經的正常途徑,通過前意識(而它有一部分是屬于前意識的)努力地沖向意識。但它還是碰上那仍然會發生作用的審查製度,並且受到它的影響。此時它已經被歪曲,這是借著轉移到近期材料所造成的。直到這裏,它正在向成爲一些如強迫思想、妄想或者類似東西(即受到轉移作用加強的思想)的路上進行,並且因爲審查製度的緣故在表達上産生歪曲。但是它再一步地進行卻受到前意識的睡眠狀態的影響(可能這個系統借著減少激動來保衛自己,以免受到侵害)。于是夢的程序進入後退的途徑。這途徑正由于睡眠狀態的特殊
質而得以暢通無阻,而各類的記憶吸引著並指導它上路。某些記憶只是以一些視覺的能量存在,並沒有變成續發系統中的字眼。在它後退的途徑上,夢程序取得了表現力(以後,我將提到壓縮compression的問題。見第七章 戊節)。這時候夢已經完成了它迂回旅途的第二部分。旅途的第一部分是進行的,由潛意識的景像或者幻想指向前意識。第二部分則由審查製度的前線再度回到知覺上來。但是當夢程序的內容變爲知覺的以後,它就沖破了那個由審查製度與睡眠狀態在前意識中所建立的障礙(請見第七章 甲節)。它很成功地將注意力轉向自己,並且使意識對它注意。
因爲意識——這個我們認爲是用來了解精神質的感覺器官——在清醒的時刻中可以由兩方面接受刺激。首先它由整個裝置的周邊(知覺器官)取得激動的訊息。另外,它還能接受愉快與不愉快的激動——這種激動是精神裝置內部和能量轉移有關的唯一精神
質。ψ系統中的別種程序(這包括前意識),都不具任何精神
質,因此不能是意識的對像,除非它們能將愉快或不愉快帶到知覺上去。我們可以如此確定:這種愉快和不愉快的産生,自動調整整個能量的添加過程。但是爲了使更精細的調節工作得以進行,于是各程序必須使自己比較不受不愉快的影響。因此,前意識系統必須具有一些能夠吸引住意識的
質,而這些
質可能就是前意識程序與語言符號記憶系統(一個並非不具
質的系統)的聯系而得來的(請見第七章 己節)。因此,本來只是感覺器官的意識就變成思想程序感覺器官的一部分了。于是,産生了兩種感覺面,一種是對知覺而言,另一種則是前意識的思想程序。
我必須假定睡眠狀態使指向前意識的意識感覺面較知覺系統更不易受到激動,這種夜間對思想程序的失去興趣具有另外一種意義:思想需要停止,因爲前意識需要睡眠。但是一旦夢成爲知覺後,它就能借著新獲得的質而刺激著意識。這種感覺刺激促使前意識內一部分可資利用的能量去注意發生激動的原因,這是它的主要功能(請見第七章 戊)。因此,我們得承認每個夢都有喚醒的作用——即是它使前意識中靜止的一部分能量産生活動。在這能量的影響下,夢于是受到我們所謂的“再度修正”地修飾——關于其連貫與可解度。這等于說,此能量把夢和其他的知覺內容給予相同的待遇;只要夢材料允許,它亦得到同樣的預期
概念。如果這夢程序的第三部分具有方向
,它亦是前進的。
爲了避免誤解起見,我想提一提關于夢程序時間上的關系——這也不會是太離題的。無疑的,由毛利具有暗示的關于斷頭臺的夢裏,高博提出一個很吸引人的推論。他想要說明夢不過是占據著睡眠與清醒之間的過度時期。醒來的過程需要花費一些時間,在這時間內,夢産生了。我們想,也許是這樣的,最後夢的影像是如此地強有力以至于把我們弄醒了。事實上,在這刹那間我們已經准備起來了,因此它才具有此種力量。夢是剛剛開始清醒的。
杜卡斯曾經指出,高博因爲要廣泛推論其定理,所以忽視了許多事實。夢發生在我們仍未清醒的時候——如在一些我們夢見自己做夢的例子。根據我們所有的知識看來,我們不能同意,它只是包括要醒過來的那段時間。相反的第一部分的夢運作可能在白天就開始了,這是在前意識的控製下進行的。其第二部分——審查製度所做的改變,潛意識情景的吸引,以及掙紮著而慾成爲知覺的努力——無疑的整個晚上都在進行。由這觀點看來,當我們感覺整晚都在做夢,但不曉得做些什麼的時候,我們也許並沒有錯(請看第七章 甲節)。
但我覺得不必要認爲夢在變爲意識以前一直都維持著我所敘述的時間順序:即首先出現的是轉移的夢的願望,然後接著審查製度的歪曲,再來就是改變爲後退的方向等等。我必須以這種方法來描述;不過實際上卻無疑是許多情況(途徑)同時發生;激動的搖蕩,時而這樣,時而那樣;直到最後它在某個最有希望的方向集合,而那特殊的某一組就繼續留存下來。由我個人的某些經驗看來,我認爲夢的運作需要超過一天一晚的時間才能獲得結果。如果這觀點確實無訛,那麼對于“夢形成”所顯示的優異才能是不必感到驚訝的。我的意見是,甚至那將夢當作知覺事件來了解的要求亦在夢吸引意識的注意以前早就發生作用了,然而由這點開始,夢形成的步伐就開始加速。因爲從這刻開始夢就和任何被感覺到的事件一樣,接受同樣的對待。這就像放煙火一樣,准備的時間要好久,卻在一刹那間就放完了。
到這個時候,夢的程序或者已經經由夢運作獲得足夠的強度以吸引著意識和喚醒了前意識(不管醒了多久,也不管睡得深或是淺),或者其強度仍不足以達到此點,因此必須繼續留存在一種戒備的狀態,直到剛剛要醒過的前一刻,注意力變得較活躍而與之會合爲止,多數的夢者是具有較低值的精神強度,因爲它們都在等待那醒過來的過程。這能解釋以下的事實:當我們突然由深睡中醒過來時,我們通常能夠發覺到一些我們夢見的東西。在這種情況下,(和我們自動醒過來的情形相同),我們第一眼注……
夢的解析丁、由夢中驚醒——夢的功能——焦慮的夢未完,請進入下一小節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