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夢的解析丁、由夢中驚醒——夢的功能——焦慮的夢上一小節]意到的是夢運作所創造的知覺內容,然後接著才察覺到外在世界所提供的知覺內容。
然而具有高度理論興趣的夢都是那些能在睡眠的中途將我們弄醒的。將他種情況下夢所具有的意義放在腦海中,我們也許會這麼問,夢(潛意識的願望)爲何具有力量來打擾睡眠(亦即幹擾了前意識的願望)?其解答無疑地存在于那些我們仍不知曉的能量關系上。如果具有此種知識的話,那麼也許會發現,讓夢自由地發揮及施于夢以或多或少的注意力是一種能量的節省——如果和有如白天般地緊握著潛意識的情況比較(請見第七章 丁節)。由經驗看來,即使在晚上使睡眠中斷數次,夢和睡眠也不是互相排斥的。我們不過起來一回,然後立刻又再睡著了。這就像在睡眠中把一只蒼蠅趕走一樣:本身就是一種醒過來的現像。如果我們再度入睡,這中斷就被除去了。就像那熟悉的保姆或被尿的保姆之夢(請見第六章 戊節7)中所顯示的一樣,那想睡覺的願望的滿足和維持某種程度的注意力是不會相違背的。
在這裏我們必須注意一個基于對潛意識更多地了解而産生的反對意見。我們曾經斷定潛意識是永遠活動的。但是又說它們在白天沒有足夠的力量使自己被察覺。然而如果睡眠的狀態仍然持續著,同時潛意識的願望亦顯示它夠強的能力以創造出夢,同時以之喚醒了前意識,那麼爲何夢在被覺察到的時候這力量又消失了呢?而且夢會不會繼續重現,就像討厭的蒼蠅被趕走後又再不斷地飛回來呢?我們又有何權利斷定夢驅除了“睡眠的打擾者”呢?
潛意識願望永遠活動是毫無疑問的事實,它們代表那些常被利用的路途,只要稍爲有些激動就行(請參閱第七章 注〔11〕)。的確,這種不可毀滅的質乃是潛意識程序的一個明顯特征。在潛意識內沒有任何東西具有終點,亦沒有過時的,或是被遺忘了的東西。在研究心理症病患(尤其是歇斯底裏症)的時候,這點更明顯。那導致歇斯底裏症産生的潛意識思想途徑只要有足夠的激動堆積起來,就可能再度重蹈一個三十年前所受到的侮辱,只要它能夠進入潛意識的事情內,那麼這三十年來的感受就和新近發生的沒有兩樣。不管什麼時候只要這記憶一被觸及,它就複活起來,受到激動地充電,然後以發作而得到運動地釋放。這正是心理治療所要幹涉的地方——它的工作是使潛意識程序能被
理,最後要把它忘掉。的確,那些逐漸被遺忘的記憶以及那些不再是新鮮的印像所具有的微弱感情,我們向來都把它視爲當然,認爲是時間對記憶所産生的原本反應,而實際上這是辛苦的努力所帶來的續發變動。這工作是前意識做的。而精神治療所能做的仍是將潛意識帶到前意識的轄權下。
因此對任何一個特殊的潛意識激動程序都可能産生兩種後果。它或者不被理會,在這種情況下它終于會在某個地方産生突破,並因此得到將其激動釋放以産生行動的機會,或者它受到前意識的影響,所以其激動不但不會解除,反而受到前意識的束縛。這第二種情況正是那夢程序中所發生的(請看第七章 戊節)。由前意識而來的潛能在半路上和變爲知覺的夢相會合(借著意識中被挑起的刺激而産生),將夢的潛意識激動約束住,夢就無法再進行幹擾活動。如果夢者真的清醒一會兒的話,他就能夠趕走那幹擾他睡眠的蒼蠅。而我們發現這是比較方便以及比較經濟的方法——讓潛意識的願望自由發揮,借著打開後退現像之路以産生夢,然後利用前意識運作的一點力量而將此夢束縛,而不必在整個睡眠當中繼續不斷地把潛意識願望緊緊地縛住(請參閱第七章 丁節)。夢雖然本來不是一個具有意義的程序,但是在精神力量的相互作用上亦取得一些特定的功能。我們現在將看看這功能是什麼。夢使得潛意識那自由不拘的激動受到前意識的控製。在這過程中,它把潛意識的激動給釋放了,因此是一種安全的活門,利用一點點清醒時刻的活動來保持著意識的睡眠。因此就像許多的精神構造(它是這些系統的一員)一樣,它造成一種妥協,同時服侍兩個系統,因而使它們互相諧和合適。如果我們翻過來看第一章 中羅勃特所提的有關夢的“排泄的理論”,我們甚至在一瞥之下就決定要接受他所謂的夢的功能,雖然他的前提及有關夢程序的觀點和我們不同〔23〕(請參閱第五章 甲節)。
上面所謂“至少使兩個系統的願望互相諧和”暗示著夢的功能有時也會失手的。夢開始的時候是對潛意識願望的滿足,但如果這個願望達成的企圖太過激烈地擾亂前意識以至于不能繼續睡下去,那麼夢就破壞了這妥協的關系,並且不能再進行第二部分的工作。在這情況下,夢完全被中斷了,並且變爲完全清醒的狀態。即使在這狀況下,夢雖然看來像是睡眠的打擾者而不是正常情況下睡眠的守護者,但這並非真的是夢的過錯。這事實大可不必讓我們産生此種偏見,而對夢的意義發生懷疑。這並非是唯一的例子,對個來說,那些正常情況下有用的計策在情況發生些許的改變後,就變爲無用而且礙手礙腳的事實是常見的,而這困擾至少具有一種使個
的調節機構注意並且重新調整以應付變化的新功能。當然我現在腦海裏所想的是“焦慮的夢”。爲了不讓別人誤解我一直在逃避這和願望達成定律的主張有所不同的夢,我將在下面提示一些關于“焦慮的夢”的解釋。
對我們來說,産生焦慮的精神程序亦能滿足某個願望,這並不是相互矛盾的。我們知道可以用這事實來解釋,即願望屬于一個系統(潛意識),而它卻受到前意識的拒絕與壓抑〔24〕。即使是在完整無瑕的健康心理中,前意識對潛意識的鎮壓並不完全,而這壓抑可用來度量我們精神的正常度。心理症的症狀顯示出病者這兩個系統發生了沖突,這些症狀是産生妥協並使二者之間的沖突得以終止的産物。它們一方面讓潛意識的激動有發泄的場所,即給它一種發泄口,另一方面它亦能讓前意識對潛意識有某種程度地控製。在這裏考慮歇斯底裏症或恐懼症的意義是有益的。讓我們假設一位神經質的病人無法單獨過馬路——這個我們很正確地稱爲“症狀”者,如果我們強迫他去做那他認爲以爲自己無法做的事情(借以消除他的症狀),那麼將導致焦慮的發作。而的確恐懼症的導火線往往是馬路上發生的焦慮。因此,我們發現症狀之所以産生乃是借以避免焦慮的發生;恐懼症就像是豎立著對抗焦慮的碉堡。
如果不去探究感情所扮演的部分,我們的討論將無法繼續進行下去,不過在目前的情況下,我們不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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