驅逐名單上的第五位名叫凱爾文·蘭姆,對這個名字莫迪凱依稀有點印象。他估計哥倫比亞特區大約有一萬名無家可歸者,這從十四街律師事務所收藏的文件可以看出。每個姓名都能勾起他模糊的回憶。
他與各種各樣的人打過交道,其中有巡回律師團的律師,赈濟貧民的社會工作者,布道律師,警察,其他貧民律師。傍晚時分,我們驅車去鬧市區的一座教堂,那教堂四周是豪華的辦公樓和賓館。在教堂地下室的第三層,施飯活動正熱火朝天地進行著。房間裏擺滿了折疊長桌,四周圍坐的是正在進餐交談的饑民,這裏不是施粥;盤子裏擺滿了玉米、馬鈴薯、火
肉或
肉、
果
拉、面包,我沒吃晚飯,食物的香氣勾起了我的食慾。
“我有幾年沒來這裏了,”當我們站在入口俯視進餐人群時莫迪凱道,“他們每天接待三百人,你不覺得這很了不起嗎?”
“這些食品從何而來?”
“哥倫比亞特區中心廚房,設在‘創建非暴力社區’的地下室。他們的做法很值得稱道,他們搜集當地餐館沒用完的食品——不是殘羹冷炙——只是未經烹調,如不及時加工就會變質。他們有許多輛冷凍卡車,四搜集食品,送到廚房加工成冷盤,每天兩千盤。”
“看上去很可口。”
“確實不錯。”
一位名叫麗莎的年輕女士發現了我們,她是新來的,莫迪凱與她的前任相識,我觀察人們用餐的時候,他們倆還提到了那位前任。
我注意到了以前沒注意到的現象,無家可歸者當中也根據不同的社會經濟地位而分成三六九等。有一張桌子上,六名男子邊吃邊興致勃勃地談論著電視籃球比賽,他們穿著相對較好。其中一個人用餐時戴著手套,除此以外,他們看上去倒像聚在酒吧裏的工薪族,而不像露宿街頭者。在他們背後,一個形龐大、戴著厚厚墨鏡的家夥正用手撕
肉獨自吃著。他穿一雙與那位“先生”死時所穿差不多的橡膠靴子,身上的大
又髒又破。他對周遭的情形充耳不聞。可以看出,他的生活要比鄰桌那些談笑著的人艱難得多,他們買得起肥皂,能洗熱
澡,他則無力顧及;他們睡在避難所裏,他則露宿公園。但他們都屬于無家可歸者。
麗莎不認識凱爾文·蘭姆,但她答應替我們打聽,我們看著她在人群中穿梭,與人交談,讓人把剩飯倒進角落的垃圾桶裏,小心侍候一名老婦人。她坐到兩個男人中間,可他們只管自顧自地交談,她一個桌子一個桌子地依次問下去。
出乎意料的是我們遇到一名律師,小夥子在一家大公司工作,自願到“華盛頓無家可歸者法律事務所”幫忙。他是在去年一次募捐會上認識莫迪凱的,我們花了幾分鍾談論法律業務,然後他去裏面的房間開始三個小時的入會登記工作。
“華盛頓法律事務所有一百五十名志願者。”莫迪凱道。
“人手夠嗎?”我問。
“永遠都不夠,我想我們應該恢複招募志願者的計劃,也許你願意負責並監督這個計劃的實施,亞伯拉罕也贊同它。”
我很高興莫迪凱和亞伯拉罕,當然還有索菲亞,竟然會讓我來做這個項目。
“這個計劃會擴大我們的影響,提高我們在法律界的知名度,對我們籌錢也有好。”
“當然。”我心中將信將疑。
麗莎回來了。“凱爾文·蘭姆在後面,”她點頭道,“倒數第二張桌子,戴一頂印第安人的帽子。”
“你跟他談了嗎?”莫迪凱問她。
“是的。他頭腦清醒,相當尖刻。他說他一直呆在避難所,當鍾點工開垃圾車。”
“有單獨的房間嗎?”
“有。”
“告訴他有律師找他談話。”
蘭姆既沒打招呼,也沒有伸出手來。莫迪凱坐在桌子上,我站在角落。蘭姆坐在那張唯一的椅子上,向我看了一眼。他的目光使我渾身直起皮疙瘩。
“別緊張,”莫迪凱語調平和,“我們只想問你幾個問題,別無他意。”
蘭姆一聲不響。他的穿著與避難所其他的人並無兩樣——牛仔褲,運動衫,旅遊鞋,羊毛夾克——這自然勝過露宿街頭者身上的鹑百結。
“你認不認識一個名叫朗蒂·伯頓的女人?”莫迪凱問,這次全由他提問。
蘭姆搖頭。
“認識德文·哈迪嗎?”
還是搖頭。
“上個月你住在那座舊倉庫嗎?”
“對。”
“我是指位于紐約街和佛羅裏達街交界的那個倉庫。”
“嗯哼。”
“你付房租嗎?”
“對。”
“每月一百美元?”
“對。”
“付給蒂爾曼·甘特利?”
蘭姆不答,閉起眼想了一會兒。“誰?”他問。
“誰是倉庫的主人?”
“收房租的是一個名叫約翰尼的家夥。”
“約翰尼的老板是誰?”
“不知道。沒問,也不想問。”
“你在那兒住了多久?”
“大約四個月。”
“爲什麼離開?”
“被趕出來了。”
“誰趕你的?”
“不知道。有一天警察來了,還來了些其他人。他們對我們推推搡搡,把我們趕到大街上。沒過幾天,他們用推土機把倉庫推平了。”
“你有沒有告訴警察你付了房租才住那兒的?”
“許多人都這麼說。有一個帶小孩的女人想和警察動手,可沒能討到好。至于我,可沒跟警察動手,那場面糟透了。”
“他們趕人之前有沒有給你們什麼文件證明?”
“沒有。”
“出告示了嗎?”
“也沒有,什麼也沒有。他們一下子就來了。”
“沒有任何書面的東西?”
“什麼都沒有。警察說我們是擅住者,必須立刻搬出。”
“你們是在去年秋天十月份左右被趕出的?”
“差不多。”
“當初你是怎麼找到那個地方的?”
“記不清楚了。有人說倉庫中有小房間出租,租金很便宜,所以我就去看個究竟,有人正在裝隔板、砌牆,那倉庫有屋頂,不遠的地方有廁所,有自來,我看挺合適。”
“所以你就搬進去了?”
“沒錯。”
“你簽租約了嗎?”
“沒有,那家夥說房子是非法的,所以沒有什麼書面材料。他還告訴我如果有人問起就說是擅住的。”
“他只要現錢?”
“對。”
“你每個月都付了嗎?”
“盡量付。他每月十五號左右收錢。”
“被趕出時你拖欠房租了嗎?”
“拖欠了一點兒。”
“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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