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形而上學(哲學)的編次
(1)“形而上學”(哲學)是“亞氏全集”中的重要著作。
在早期希臘诠疏中,這書名有兩種解釋。其一,敘明安得洛尼可(盛年約公元前40)在編纂亞曆遺稿時,把這若幹草紙卷彙次在“物學”之後,他于書名有所遲疑,姑爾簽爲gαμegαgαψkσιjα“次于物學之後若于卷”。拉丁編者省去冠詞就成爲metaphysica,此字一直爲西方各譯文所沿用。另一解釋出于克來孟·亞曆山大裏諾,他把這一個書簽題詞肯定爲一門學術專名。亞氏在本書內稱物學爲“第二哲學”(1037a4),克來孟就解釋這裏所講“第一哲學”爲“超物學”。中
舊譯據此作爲“形而上學”。亞氏在這書內反複提示彼所論述爲“第一原理”(πρωgηαρjαι),爲“智慧”(σhψια),爲“哲學”(φιmhσhψια),爲“神學”(θehmhιjη)[亞氏所謂神學類似天文哲學(1026a20),異于宗教上的神學]。安得洛尼可當初倘就標舉“哲學”爲題名,實際上是允當的。
(2)古希臘思想的發展淵源于“神話”(μkθhi),故常含混地稱神話學家爲哲學家(982b19),含混地稱“神話”爲“哲學”(1000a9)。使哲學離詩與神話而具有明晰的內容,成爲莊嚴的名詞,正是蘇格拉底——柏拉圖——亞裏士多德所從事于學術研究的方向。亞氏把學術分爲(一)理論,(二)
實用,(三)生産三類。理論學術指(甲)物學、(乙)數學、(丙)哲學。實用之學指政治、經濟、倫理等。生産之學指各種技藝如建築、醫院、育、音樂、雕塑、圖畫以及縫
製鞋等。他所謂“物學”包括一切有生與無生物,包括生理與心理、地質與氣象,也就是“自然哲學”。技術上的理論部分,如建築用力學,他抽象爲“運動”;音樂用聲學,他抽象爲“數”;圖畫用光學,他抽象爲“線”(1078a16);這些就分別歸之于物學、算術與幾何。他把天文列在數理之內(有時也在物學著作中討論),而稱之爲最接近于哲學的一門學術。希臘當時于這些學術都已相當發達。
(3)柏拉圖在“理想”中曾設想要有一門學術來貫通各門學術。亞氏既博習古今,兼綜百家,對于這樣一門學術重加思考,畢竟把“哲學”的輪廓規劃了起來。我們現在看本書卷b中所提十三類哲學問題也許覺得無可矜尚,但想到當時人類抽象與綜合能力方在萌芽,要從混噩的事例中,開始分析出條理,確屬困難。亞氏的學術分類在西方實際上沿用到近代;他把哲學列于三種理論學術之先,稱道這門學術爲最高尚精確的智慧,爲學術研究樹立基本原理(卷a第二章,卷e第一章)。他說哲學家盡知一切事理(1004a34),而各門學術各研究它自己所劃定範圍內的實是(1025b7)。于是他標志了哲學研究的對象爲“通則”與“本
”。通則(αξkkμα)爲一切學術所應共同遵循的“公理”,本
(hkσια)
爲一切事物與其演變所不能須臾離的“實是”(ghhf)所寄托。
(4)希茜溪“亞氏書目”中列有“物學後編”十卷,這可能是現行十四卷本“哲學”中yraanccvub這十卷。其余四卷,(一)a卷象是後來入的,其內容易于a零之爲哲學導言,而是一般理論學術的序引。(二)b卷在希茜溪“書目”中另作單篇,稱爲“詞類集釋”。(三)k卷,上半是bγe的縮本,或爲這三卷先草擬的綱要,下半爲“物學”卷二、卷三、卷五的簡編。k卷文理不是亞氏式的,象是門弟子的剳記。(四)d卷與它卷不相關聯;可以作爲論“宇宙總因”,或“原動者”,或“邦感覺本
”的一個專篇。
十卷中,a是完整的專篇。bae可能是一組。zhc爲本之學的正文。另一組,m卷似乎初意在改訂n卷,寫成後,因內容有異,遂一並存錄。ⅰ卷象導一單獨的補編。其各卷內文句分析,寫作的先後並不與卷次相符;a、b、k上半,a(除第八章外),n當先草成;全書各卷時間相隔蓋二十年。a卷與m卷批評柏拉圖學派意式(理念)論頗多重複;a卷行文亞氏猶自侪于柏拉圖學派之間,m卷則已是亞氏晚年自外于柏拉圖學派的語氣了。希臘诠疏家如亞曆山大(alexander)與阿斯克來比(asclepius)都認爲“哲學”這本書是歐臺谟(eudemus)彙合他老師有關上述各主題的若幹專著與講稿所輯成。各卷間每互有關照的文句;這些可能是亞氏生前自行添補的,也許是後世編纂者加入的。
(二)本書注釋
(5)漢文譯者憑形而上學(哲學)的希英對照本及英譯本(參看附錄“參考書目”ⅱ,3)與積累的诠疏,得以厘訂章句與錯簡,校讀異文與異釋,求取全書的通解,考訂了學術名詞,翻出這本二千三百年前的著作。譯文所附注釋大別爲四類:(甲)依據陳規,凡辭旨(子)與原書它章,(醜)與亞氏其它著作,(寅)與柏拉圖各書,(卯)及諸先哲詩歌、戲劇或殘篇有關者,爲之記明出。(乙)有關史迹、事例、以及名物度數,其舊傳诠疏加以簡釋;間亦取用近人新解。
(丙)亞氏及諸先哲學術名詞大抵由兩方式鑄成:(一)由日常用語分離出來,作爲專用名詞,如“實是”“元一”等,或如“如何”等于“原因”,“如此”同于“素質”(有時同于“普遍”);(二)用普通名詞或動字加以變化或組合,造作新名詞,例如“除去物質”成爲“抽象”,“劃定界限”成爲“定義”。譯者希望在譯文中力求辭義正確外,仍保留著學術用語初創時的渾樸,繁衍中的脈絡;但這很難做到。因漢、希文字原始構造的差異與以後蕃殖方式的不同,同一希臘字,常得用不同的幾個漢文字來翻譯,以適應各章節的文理;關于這些,讀者也可于各頁腳注及“索引三”中窺見一斑。(丁)
二千三百年前的古文當然可于許多句讀發生異解,而曆經傳抄,錯字異文也是到有的。這些,經過近百余年的校訂功夫,都已有人勘定,我們只在腳注中偶爾舉些例示。
譯者
1958年9月
《形而上學》譯者附志在線閱讀結束,下一章“譯後記”更精彩的內容等著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