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已經講過了那些原始之“是”,爲其它範疇所依憑的事物——即本。由于本
的存在,其它範疇如量與質等類因而得其存在;我們在這書開端說過,一切都得關涉到本
觀念。因爲“實是”一方面分爲個
,質與量,另一方面以潛能與實現與功用爲分別,讓我們現在試于潛能與實現求取更深切的理解。潛能的最嚴格解釋當限于有關動變的範圍,可是在目前的討論中,這種解釋並非最合實用,因爲潛能與實現引申起來,總是超過動作事例的。但在我們講明了這一類潛能之後,我們將在討論“實現”時,再說其它各類。
我們在別已指陳了“潛能”與“能”字可有幾種命意。在諸命意中所有那些由于字義雙關而被引稱的諸潛能,我們均不予置議。有些“潛能”出于比附,如在幾何中,我們因事物間存在或不存在某些關系方式,就說某些事物是“可能”或“不可能”。但是,凡潛能之符合于這同一類型者,總是指某些動變淵源,若說某一物成爲另一物,或成爲它自身(將自身當作另一物)的動能,這總關涉到某一種原始潛能。
其一類是受作用的被動潛能,即接受別一事物的作用(或將自己當作別事物所發生的作用),而被動變的能;另一類是不受動變
能,亦即是不因別事物的作用(或將自己當作別一事物)而變壞以至毀滅的動變淵源。原稱潛能的公式,就包括在這些定義中。又,這些所謂“潛能”,或則僅是作用與被作用,或則是良好地作用與被作用,這在後一語中,前一語已包括在內了。
于是,明顯地,作用與被作用的潛能在某一意義上是合一的(因爲事物之所謂“能”就是自己能被作用或作用于它事物),而在另一意義上則又屬相異。因爲一類潛能存于受作用事物;這些物質內含有動變淵源,各因其所作用的事物而發生相應的動變;油脂物質能被燃燒,松脆物質能被壓碎;
其它事例類此。但另一類潛能則存在于作用事物,例如熱出于具有熱能的事物,而建築術存在于能建築的人。這樣,凡一事物正當爲一自然單時,這不能由自身來爲之作用;因爲它是一事物,並非兩個不同事物。
“無能”與“無能者”相對反于這些“潛能”,代表著“阙失”;每一種類潛能的主題與過程,相應有同種類的無能。
“缺失”有數命意;(一)缺少某一素質;(二)(甲)一般地皆應有而此則獨無,(乙)(子)特殊的應有,而此則未有,(醜)部分的或有而此則全無。在某些事例中,倘事物因遇強暴而失卻某一素質,我們就說它受到了“褫奪”。
這種動變淵源有些存在于無靈魂事物,有些則存在于有靈魂事物,存在于靈魂之中,于靈魂的理知部分中,因此潛能明顯地,將分作無理知與有理知之別。所以一切製造技術均稱潛能;它們于被製造物(或于技術家自身作爲另一事物時)就成爲動變淵源。
具有理知公式的各種能力可起相對反作用,而每一無理知能力只會起一種作用;例如熱只作熱,而醫療技術則能致人疾病,也能致人健康。緣由就在于學術是一種理知公式,可以解釋事及物品阙失,只是方法不同。這兩者都可應用同一公式,只是有時專用于正面情況而已。所以這類學藝必需理相對反的情況,理知公式或應用于由自
而爲對反的事物,也應用于不由自
(即由于屬
)而起的對反事物。事物由于否定與去除其對反遂以呈顯;因爲對反是一個原始阙失,除去那相對反的正項就出現負項。因爲同一事物中不會遭遇兩個相反情況,而學藝卻是具有理知公式的潛能,靈魂則又具有動變淵源;所以健康事物只能産生健康,熱物只能産生熱,冷物只能産生冷,而技術家卻能製出相對反的效果。靈魂中既具有動變淵源,理知公式兩方面都可以應用,雖則應用的方法不同;因爲靈魂會得從同一淵源,其理知公式,發展兩相異的過程。于是凡事物具有理知公式之潛能者,平行爲就不同于那些具有無理知公式潛能之事物;前者的各種不同産物包括在一個動變淵源,即理知公式之中。
這也是明顯的,潛能或僅施展其作用,或則施展了良好作用,僅施展作用並不必定成爲良好作用,良好作用則當然包括作用。
有些人如麥加拉學派說事物只有當它正在用其所能時方可謂之“能”,它不在發生作用,就無所謂“能”,例如只有正在造屋的人可算他能建築,不在造屋的人就都不能建築;它例皆相似。這觀念的謬誤不難見到。
照此觀念,除了正在造屋的時候,人都不能稱爲建築師,其它技術亦然。可是,假如一人沒有在某些時候學習而獲得某些技術,他就不可能有這些技術,而且這人倘沒有失掉這已習得的技術,(因爲遺忘,或變化,或歲月久隔之故;至于製品的毀滅卻並不是失掉學藝的緣由,知識依存于常在的〈形式〉,)他也不能沒有這些技術。現在卻說人在停止使用其技術時就不再有此技術,而在要用到的時候又立刻可以從事建築。那麼他是怎樣習得這門技術的呢?
關于無生命的事物也相似;假如沒有人的感覺,就沒有冷,沒有暖,沒有甜,而一切可感覺的事物也就全都沒有;持有這觀念的人將皈依到普羅塔哥拉的教義。確然,人若不用他的感覺,一切就悉無感覺。于是,若說人不用其視覺時就稱爲盲〈不能視〉,在用其視覺時又稱之爲明〈能視〉,這樣一個人一日間將是百回的明,百回的盲了。聾聰之例亦然。
再者,凡褫奪了潛能的若便作爲不能,則凡未發生的事情也將被認爲不能發生;但他所說不能發生就該指這樣的意義,若說現在有此事情或將來有此事情,這必定是假的;因爲這才是不可能的命意。于是這些觀念就取消了動變與創造。
照這觀念,站的將常是站著,坐的常坐著;因爲他們說過,坐著的不能站起,那就只有常坐在那裏了。然而我們不這樣說,我們看來潛能與實現有別,他們的觀念則兩者無異;這樣他們所要取消的事物正不小亦不少。事物之未“是”者每可能成“是”,事物之現“是”者,以後亦可能成爲“非是”,其它範疇亦相似;這可能步行而並不步行,這在步行,亦可能停止步行。凡事物之“能”有所作爲者,就當完全具有實現其作爲的能力,在這一方面一切不可能的因素就沒有。例如一事物說是能坐,它就可坐,在實現其坐時,並無不能坐的因素;這于立或使之立,于動或被動,于“是”之或變或不變于“非是”,也相似。
我們將“埃奴季亞”(efeρeια)〈實現〉一字,聯系到“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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