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書
《神會語錄》敦煌本
《六祖壇經》敦煌本又明藏本
《菩提達摩南宗定是非論》敦煌本
《曆代法寶記》敦煌本
宗密的慧能、神會略傳《圓覺大流鈔》卷三下(省稱《圭傳》),文多錯誤,用宗密《圓覺經略疏鈔》(省稱《略鈔》)及清遠《圓覺經疏鈔隨文要解》(省稱《隨解》)兩本參校。
宗密《彈門師資承襲圖》(省稱《圭圖》)
宗密《撣源諸诠集都序》(省林《禅源序》)
贊甯《宋高僧傳》卷八(省稱《宋僧傳》)
道原《景德傳燈錄》卷五(省稱《燈錄》)
《全唐文》
《唐文拾遺》
精溪大師別傳》《續藏經》二編乙,十九套,五冊。
一、神會與慧能
神會,襄陽人,姓高氏。以圭傳》作姓萬,又作姓嵩,皆字之誤。各書皆作高。)《宋高僧傳》說他
年方幼學, 厥停明。 從師傳授五經,克通幽暗;次尋莊老,靈府廓然。覽《後漢書》,知浮圖之說,由是于釋教留神,乃無仕進之意。辭
沒本府
昌寺領元法師下出家。其諷誦群經,易同反掌。全大律儀,匪貪講貫。聞嶺表曹煥溪慧能禅師盛揚法道,學者駿奔,乃效善財南方參問。裂裳裹足,以千裏爲矽步之間耳。……
居曹溪數載,後追尋名迹。
《宋僧傳漸據,似是碑版文字,其言最近情理。上維受神會之托,作慧能碑文,末段雲:
弟子日神會,遇師于晚景,聞道于中年。
《圭傳》與《燈錄》都說神會初見慧能時,年十四,則不得爲“中年”。慧能死于先天二年(七一三),年七十六。《宋憎傳》說神會死于上元元年(七六①),年九十三歲。(我近來頗主張神會死在肅宗廢塗年號的“元年”〔七六二〕,《宋僧傳》說他死在“建牛月十三日”,最可作我此說的有力證據。[看我聽宋僧傳》的神會傳〕適之——一九五八,八。)據此,慧能死時,神會(生于總章元年[六六周)年已四十六歲,正是所謂“遇師于晚景,聞道于中年”。《圭傳》說神會死于乾元元年(七五八),年七十五,則慧能死時他只有三十歲;《燈或說他死于上元元年(七六0),年七十五,則慧能死時他只有二十八歲,都不能說是“中年”。以此推之,《來增傳》似最可信,王維碑文作于神會生時,最可以爲證。
《圭傳》又說神會先事北宗神秀三年,神秀被召人京(在七①①年),他才南遊,依曹溪意能,其時年十四,宗密又于慧能略傳下說:
有襄陽神會,年十四,往谒。因答“無住(本作位,依《燈錄》改)爲本,見即是主”(主字本作,依《燈錄》改),故(本作校,佛鈔》作杖,《隨解》雲,以技試爲五以諸難,夜喚審問,兩心既契,師資道合。
神會北遊,廣其聞見,于西京受威。景龍年中(西曆七0七——七0九),卻歸曹溪。大師知其純熟,遂默授密語。緣達磨懸記,六代後命如懸絲,遂不將法出山。以圓覺大疏鈔》卷三下)
宗密在《禅門師資承襲圖》裏引《祖宗傳記》雲:
年十四來谒和尚。和尚問:“知識遠來大艱辛,將本來否?”答,“將來。”“若有本,即合識主。”
答,“神會以無住爲本,見即是主。”大師雲,“遮沙彌爭敢取次語!”便以杖亂打。師于扶下思惟,“大善知識,曆劫難逢。今既得遇,豈惜身命?”
帳燈錄》全采此文,幾乎不改一字。宗密自言是根據于《祖宗傳記》,可見此種傳說起于宗密之前心宗密死于會昌五年(八四一),已近九世紀中葉了。其時神會久已立爲第七祖,此項傳說之起來,當在八世紀下期至九世紀之間。《宋僧傳》多采碑傳,便無此說,故知其起于神會死後,是碑記所不載的神話。
大概神會見慧能時,已是中年的人;不久慧能便死了。敦煌本《壇經》說:先天二年,慧能將死,與衆僧告別,
法海等衆僧聞已,涕淚悲泣,唯有神會不動,亦不悲泣。六祖言:“神會小僧,卻得善等(明藏本作“善不善等”),毀譽不動。余者不得。……
最可注意的是慧能臨終時的預言,——所謂“懸記”:
上座法海向前言,“大師,大師去後,法當付何人?”大師言,“法即付了,汝不須問。吾滅後二十余年,邪法擦亂,惑我宗旨。有人出來,不惜身命,第佛教是非,豎立守旨,即是吾正法。
不合轉。……
此一段今本皆無,僅見于敦煌寫本《壇經》,此是《壇經》最古之本,其書成于神會或神會一派之手筆,故此一段暗指神會在開元、天寶之間“不惜身命,第佛教是非,豎立宗旨”的一段故事。
更可注意的是明藏本的《壇經》(《編劇藏經》本)也有一段蓄能臨終的懸記,與此絕不相同,其文雲:
又雲:吾去七十年,有二菩薩從東方來,一出家,一在家,同時興化,建立吾宗,締緝伽藍,昌險法嗣。
這三十七個字,後來諸本也都沒有。明藏本《壇經》的原本出于契嵩的改本。契嵩自稱得著《曹溪古本》,其實他的底本有兩種,一是古本《壇經》,與敦煌本相同;一是精溪大師別傳》,有日本傳本。依我的考證,精溪大師別傳》作于建中二年(七八一),正當蓄能死後六十八年,故作者捏造這段懸記。契嵩當十一世紀中葉,已不明晚神會當日“豎立宗旨”的故事了,故改用了這一段七十年後的懸記。(參看我的概曹溪大師到位》)
二十余年後建立宗旨的預言是神會一派造出來的, 此說有宗密爲證。 宗密在《禅門師資承襲圖》裏說:
傳末又雲:和尚(慧能)將入涅集,默受密語于神會,語雲:“從上已來,相承准的,只付一人。內傳法印,以印自心,外傳袈裟,標定宗旨。然我爲此農,幾失身命。達磨大師懸記雲:至六代之後,命如懸絲。即汝是也。是以此宜留鎮山。汝機緣在北,即須過嶺。二十年外,當弘此法,廣度衆生。”
這是一證。宗密又引此傳雲:
和尚臨終,門人行滔,超俗,法海等問和尚法何所付。和尚雲,“所付囑者,二十年外,于北地弘揚。”又問誰人。答雲,“若慾知者,大度嶺上,以綱取之。”(原注:相傳雲,嶺上者,高也。荷澤姓高,故密示耳。)
這是二證。凡此皆可證《壇經》是出于神會或神會一派的手筆。敦煌寫本《壇經》留此一段二十年是記,使我們因此可以考知《壇經》的來曆,真是中佛教史的絕重要史料。關于《壇經》問題,後文有詳論。
二、滑臺大雲寺定宗旨
《宋僧傳》說神會
居曹溪數載, 後遍尋名迹。開元八年(七二o),效配住南陽龍興寺。續于洛陽大行……
說儒第8節 荷澤大師神會傳未完,請進入下一小節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