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的生活就像是狗過的生活,但卻是生命中唯一值得過的生活。”這是法大作家福樓拜(fiaubert)的傳世嘉言,假如你選擇以爬格子爲職業的話,這句話足可受用終生。
絕大部分的時間,這是項極其孤獨而且單調的工作,有時也許會因爲寫到一句絕妙好辭而喜不自勝。事實上倒不如說,你自認的曠世名句,只是因爲現場沒有人可以澆你冷。
只要一想到現世的問題,比方說自己是不是應該謀一個像專業會計師這樣的鐵飯碗工作,那麼保證你自負的一點文思才華全被打敗,不知有多長的一段時間擠不出任何的只言片語。而大半的時間,總會像個蠢蛋,不斷地問自己——你寫的什麼東西,有人要看嗎?
如果碰上老編輯催稿,那種交不出稿的驚慌及挫敗感,簡直如同世界末日降臨。
對世界其他人來說,一天寫一千字、兩幹字,或者壓根兒一個字也沒寫,根本無關緊要;但對一個作家來說,那可是生死大事。
這樣備受煎熬的寫作生活,跟狗過的日子有何不同?
不過,在你發現可以爲一些不曾謀面的讀者,提供幾小時讀書的歡樂,那麼寫作就變得很值得了。
倘使他們寫信給你,那種收信的喜悅就如同得到他們現場的喝采一般,所有的辛勞都有了代價。此時你絕對會放棄改行的念頭,而專心計劃撰寫另一本書。
我收到的第一封信是在《山居歲月》(a year in provence)出版後不久,這封信來自盧森堡,措辭極其恭維有禮,讓我竟日不忍釋手。隔了一周後,又有一名男子來函問我如何在新西蘭種松露。
後來信件開始如雪片般湧來,從倫敦、北京、澳大利亞昆土蘭,到英溫吾叢林的女王監獄、荒野的維特夏郡及雪瑞郡山丘,還有南歐的放逐聖地裏維拉。
有的用美麗的花紋信箋、純藍的高級信紙,有的則寫在隨手撕下的筆記用紙上,有一封信還寫在倫敦地鐵地圖的背面!
由于地址常寫得不很清楚,郵局往往得靠著“奔牛村(bonnieux)的英人”這樣簡短的地址找到我們。
只可惜我們並不住在奔牛村,所以我最喜歡的地址是“普羅旺斯梅納村(menezles)的英蝦收”(英
人總被譏爲稍一曬太陽,皮膚就會立刻泛紅的動物)。
照理說,讀者的來信都是友善且具有鼓勵的,不管有無回函地址,我都會提筆回信,心想這樣就可以打發了結。可是事實卻不然,不久我們發現我們成了普羅旺斯生活咨詢專家——從買房子到找保姆。
一名女子遠從曼菲斯打電話問我們沃克呂茲(vaucluse)的盜竊率。
一位攝影師則想知道可否在盧貝隆(luberon)靠照相爲生。
一對想搬來普羅旺斯居住的夫婦則寫了長達幾頁的問題,問他們的小孩是否適應這裏的學校?生活費貴不貴?醫生如何?所得稅如何?這裏會不會寂寞?快不快樂?我們通常是盡所能給予回答,但有時會覺得去幹涉一群完全陌生的人半輩子的決定,是極爲不舒暢的事。
夏天來了,麻煩的不再是信箱裏的一大紮信,現在則是自前來普羅旺斯報到!
這天,天氣既幹且熱,我正在硬得像鐵骨的草地上,用鶴嘴鋤進行“普羅旺斯式”的除草工作。有一輛車駛進來,駕駛者面帶微笑,手裏拿著本人的書揮擺。
“逮到你了!”他說:“我使了一點私家偵探的本領在鎮上打聽到你,一點也不難!”
我在書上簽名,覺得自己活像個真正作家。
夫人從卡維隆(cavaillon)回來,得知仰慕者登上門來,得意地說:“一位書迷!你應該拍照留念的,難得有人來打擾你。”
可是幾天後,她變得悶悶不樂。當時我們正准備外出晚餐,發現有一位漂亮的金發女郎躲在前方花園的綠樹後頭。
“您是彼得·梅爾先生嗎?”金發女郎問。
“是啊!”老婆馬上應聲回答:“我們正要外出。”
此位金發女郎大概早已習慣做妻子的這種反應,轉身就走。
“也許是我的書迷。”我告訴老婆。
“她大可到別去當書迷!”她說:“你可以收回你那副得意的笑容了!”
到七八月間時,我們已經開始變得習慣在門前發現一些陌生面孔。
他們多半會覺得抱歉,然後禮貌地要求在他們的書上簽字,或者索杯酒在陽光灑下的院子裏坐上幾分鍾。他們似乎都迷上我們花了好大功夫才裝置妥當的石桌子。
“瞧!這就是書上提到的那張桌子!”
他們一邊說道,一邊繞桌子行走一圈,用手在桌面上摸一摸,好像這是亨利·摩爾(henry moore)最上乘的作品一般。
讓自己家中的狗和房子被陌生人這樣有趣地窺探檢視,一種很奇怪的感覺翻湧而上。有時候,已不止奇怪,而是開始覺得憤怒,當這些拜訪變成入侵時。
有天上午,氣溫超過華氏一百度,一位曬得鼻子。膝蓋通紅的先生和他的老婆及他老婆的朋友,趁我們不注意時,把車子停在院內車道上,走進房裏。
由于狗兒睡著,沒聽見他們進來。當時我正打算回到屋裏拿罐啤酒,發現他們在客廳裏聊天、翻書、參觀家具,我當場愣住,而他們則不然。
“哎呀,是你呀!”紅鼻子先生說:“我們在星期天《泰晤士報》看到你的文章,所以臨時決定來拜訪你。”
就這樣,沒有任何借口,一點也不難爲情,也不考慮到我也許並不想接見他們。
他們甚至連書都沒買。據他們解釋是爲了等平裝本發行後再買,精裝本太貴了。他們流露出一種混雜著輕慢和屈就的不幸表情。
我很少當面對人不遜,但這次我發火了。我要他們離開。
這位面已曬紅的先生,一張臉頓時變得更紅,整個紅漲得像是聖誕節的火得知要被宰一樣。
“可是我們是從聖雷米(sonit—remy)一路開車趕來的。”
我請他們一路開車回去。他們嘴裏不停前咕著離開了。
“你的那本書我們才不想買,只想翻翻看,別人以爲你們這裏是白金漢宮。”
他們端著因憤怒而僵硬的肩膀,沿著車道走向他們的富豪(vollvo)汽車,我則考慮是否該買只凶惡的羅德維拉犬(rottweifer)。
自從這次事件後,只要一看到有車輛減速停在我家門前道上,我就警覺到有入侵者來矣。
“別那麼緊張!”老婆總是這麼說。
“瞧,他們往車道開來了,不不,他們已經停在郵筒邊了。”
後來我出去取郵件時,發現有一本用塑膠套裝著的書,上面寫著“請簽名——簽後請放在井上,用石頭壓……
永遠的普羅旺斯第一章未完,請進入下一小節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