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抽象的名詞不能互相作爲謂詞;我們可以解釋其故——我們如果仔細考察語言中的普通文字,以及其常用法,我們就會因此窺見我們觀念底質。我們已經指示過,人心有一種能力可以抽象它底觀念,使它們成爲概括的本質,用以區分各種事物。每一個抽象觀念既是獨立的,因此,這兩個觀念便不能互相轉移,因此,人心就可以憑其直觀的知識,觀察出它們底差異;因此,在各種命題中,兩個完整的觀念便不能互相肯定。在通用的語言中,我們就可以看到這一層;在這裏,兩個抽象觀念或兩個抽象觀念底名稱,都不能互相肯定。因爲這些觀念縱然很相接近,而且,人雖然確乎是一個“動物”,是“有理
的”,是“白的”,可是任何人一聽說:
“·人··就·是·獸·
,·就·是·理·
,·就·是·白·
”等等命題,則他會立刻看到這些命題底謬誤。這是很明顯的,就如同任何最確立的公理一樣。因此,一切肯定形容之爲抽象的,並不是說甲抽象觀念,就是乙抽象觀念,只是說把甲抽象觀念同乙抽象觀念連合。至于這類抽象觀念,則在實
方面可以屬于任何一種,在一切別的方面,多半屬于關系,在實
方面,往往屬于能力。就如說“一個人是白的”,那就表示說,具有人底本質的那個東西同時又具有白底本質,而所謂白底本質並不是別的,它亦只是在平常能辯物象的人心中産生出白底觀念來的一種能力。又如說“一個人是有理
的”,那就表示說,具有人底本質的那種東西,同時亦具有理
底本質,具有推理的能力。
2 它們可以指示出我們各觀念間的差異來——各個名稱間這種差異,亦給我們指示出我們觀念間的差異來。我們如果一觀察我們各種觀念,則我們會看到它們底差異。·一·切·簡·單·的·觀·念·都·具·有·抽·象·和·具··兩·種·名·稱;而按文法學者說的說法說來,抽象的就是所謂名詞substantive,具
的就是所謂形容字adjective,就如“白
和白,甜
和甜”就是。在我們底情狀觀念和關系觀念方面亦是一樣,就如“正義,正義的,平等,平等的”就是。不過這裏卻有一層分別,就是,具
的關系名稱(大半在人類方面爲然),有些亦是名詞,就如父道,父
等等。這個理由是易于解釋的。至于在實
觀念抽象的和具
的名詞方面,則我們很少有抽象的名稱。因爲經院中雖然創造了獸
animalitas,人
humanitas,物
corporeity,以及別的名稱,可是這些字只是很少的,比起無量數的實
名稱來,簡直不成比例。在這許多實
名稱方面,他們如果都一一給它們造一個抽象的觀念,那是怪可笑的。就以他們所造的少數名稱而論,他們底學生們雖然津津樂道,可是那些名稱並不能通行,亦並沒有得到公共底特許權。這就似乎表示出,一切人類都承認自己觀念不到實
底實在本質,因爲他們並沒有表示那類觀念的名稱。(他們如果不意識到自己在這方面全無所知,因而不肯白費工夫,則他們一定會有了這些名稱。)
因此,他們底觀念雖然足可以使他們分辯金和石,金屬和木,可是他們仍不敢放開膽來捏造·金·aurietas,·石·
saxietas·金·屬·
metalleitas,和·木·
ligneitas,等等名詞,因爲這些名詞雖說是可以表示那些實
底實在本質,可是他們知道自己對這些本質並無任何觀念。人們起初所以要捏造·獸·
,和·人·
這些字,只是因爲他們相信所謂·實·
·的·形·式說,只是因爲他們強不知以爲知,過分自信的緣故。不過這些名詞究竟跑不出他們底經院而外,究竟不能通行于有理解的人們之間。人
humanitas這一個詞,雖然是羅馬人常用的一個字,可是它底意義相差很遠,它並非表示任何實
底抽象本質,只是一種情狀底抽象名稱,它底具
字是人道humanus,而不是“人”homo。
《人類理解論》第8章 抽象的和具體的名詞在線閱讀結束,下一章“第9章 文字底缺陷”更精彩的內容等著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