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人類理解論第4章 人類知識底實在性上一小節]所考察的只是那些形相自身,而那些形相自身不論怎樣存在,或何存在,都是一樣的。
7 道德的知識亦是實在的——因此,道德的知識和數學是一樣可以有實在的准確的。因爲所謂確定的知識既是人心對自己觀念底契合或相違而有的一種認知,而且所謂解證亦是人心經過別的觀念底媒介對那種契合所發生的一種認知,而且道德的觀念和數學的觀念本身都一樣是原型,一樣是貼切的完全的觀念,因此,我們在道德觀念方面所見的契合或相違,一定可以産生出實在的知識來,正如我們在數學的形相方面一樣。
8 道德的知識並不需要真正的存在,就能成爲實在的——要達到知識和確實,我們必須要有確定的觀念,而且我們底知識要達到實在的程度。我們亦必須先使我們底觀念契合于它們底原型。不過我雖然認爲知識底確實
只在于我們對觀念的思考,而不甚注意到事物底實在存在,可是人們並不必驚異這一層。因爲人們雖然自命爲專心探求真理和確
,可是在他們底大部分思想中和辯論中,在他們底概括的命題和意念中,真正的存在是完全無蹤影的。就如在數學方面,雖有所謂將圓作方法the squar-ing of a circle和人類知識底實在
圓錐曲線法conic section或其他部分,可是數學家在這方面所有的一切推論,並不與那些形相底實在存在相關,不論世界上有無圓形或方形存在,他們底解證都是不變的,因爲那些解證只是依靠于他們底觀念的。同樣,道德推論中的真理和確實
,是可以
離人生和我們所討論的那些德
底實在存在的。縱然沒有人精確地實行西塞羅(cicero)底規則,縱然沒有人能照他所說的那個模範的有德之人來生活,而且他所寫的那個模範縱然只在他底觀念中存在著,而不在別
存在著,可是他的職責論de offices中所說的種種職責並不因此成了不真實的。在思維方面,就是在觀念方面,“謀害”如果應當受死刑,則實際上如果有任何行動和那個謀害底觀念相契,那種行動亦是應該受刑的。至于別的行動,則那個命題底真理與它們無關。任何事物,如果其本質只在于人心中的觀念,則亦都有同樣情形。
9 道德的觀念雖是由我們所造成,所命名的,可是它們亦並不因此減少其真實或確實
——人們在這裏或者會說,“道德的知識如果在于我們對于道德觀念的思考,而且那些觀念又和別的情狀一樣,亦是我們自己所形成的,那麼我們對于“正議”和“節製”將會發生怎樣奇異的意念呢?人人如果可以任意來形成罪和德底觀念,則罪和德將會陷于怎樣紛亂的地步呢?”不過事物本身和我們關于它們底推論並不會因此陷于紛亂,因爲在數學方面,一個人縱然說三角形有四角,雜四角形trapezium有四個直角,再說得明白一些,就是說,他縱然把形相底名稱掉換了,縱然他給予某個形相的名稱,不是數學家普通所給予的,那亦並不足以攪亂了解證,變化了各種形相底
質,及其相互的關系。因爲一個人縱然把含有直角的三角形觀念叫做等邊三角形,或雜四邊形,或其他名稱,而那個觀念底
質和解證一定仍是一樣,仍是同他稱它爲直角三角形時一樣。我自然承認,我們如果因爲語言底誤用,把物名變化了,則他人如果不知曉那個名稱所表示的觀念,則他在一聽之下,一定會糊塗起來;不過我們一把那個形相畫出來,則結論和解證是顯然而分明的。在道德的知識方面,亦正有相同的情形。一個人如果不經他人底同意,而把他人由誠實的勞苦所獲得的東西拿去,則這個行動底觀念並不能叫做正義。不過縱然你叫它爲正義,那亦無妨。
因爲一個人在這裏在只聽到名稱,而不知其觀念時,雖然會發生錯誤,把自己底另一個觀念附加在那個名稱上,但是你如果把你自己那個觀念底名稱去掉,而只觀察你自己心中那個觀念,則仍會有相同的事物同那個觀念相契合,正如你叫它爲非義似的。真的,在道德的推論中,錯誤的名稱比較易于發生紛亂,因爲它們並不如在數學方面那樣易于改正;因爲在數學方面,一把形相畫出後,人就可以看得到,因此,名稱就無大功用,無大力量。因爲所表示的事物如果是當下看到的,則我們又何需乎標記呢?不過在道德的名稱方面,改正卻是不容易的,因爲那些情狀底複雜觀念中含著許多混合的成分。雖然如此,可是我們如果能謹慎地固守同一的精確的觀念,並且能逐漸追尋其相互的關系,而不爲其名稱所誤領,則我們雖反著文字底普通意義,而把那些觀念誤稱了,而我們依然可以對它們底契合或相違,發生了確實的、解證的知識。我們只要能把所考察的觀念,和表示它的那個標記分人類知識底實在開,則不論我們應用什麼聲音,我們底知識都一樣可以達到實在的真理和確實
。
10 名稱底錯誤並不足以攪動知識底確實——此外我們還要注意一件事,就是,上帝或別的立法者如果定義了任何道德的名稱,他們就把那個名稱所表示的事類底本質形成了。在這種情形下,我們如果用得它們不得當,那是不妥當的。不過在別的情形下,我們如果把它們用得反乎那個
家的普通用法,則那只不過是語言底濫用罷了。不過就這樣亦並不足以攪擾了知識底確
,因爲我們只要能適當地思維和比較那些有徽號的觀念,則我們仍然可以得到知識底確實
。
11 實底觀念有外界的原型——第三,此外還有另一種複雜觀念是以外界的原型爲參照的,因此,它們會與原型有所出入,而且我們關于它們所有的知識亦會有欠實在。我們底實
觀念就是這樣的。它們既是由簡單的觀念集合成的,而且那些簡單觀念又是由自然底産起來的,因此,它們可以同自然的事物有所出入,因爲它們所結合的各個觀念或者可以多于自然事物底觀念,或者可以異于自然事物本身所結合的觀念。因爲這種緣故,它們往往和事物本身不相契合。
12 在它們和事物本身相契的範圍以內講,我們關于它們的知識是實在的——在各種情狀方面,各種觀念以前縱然不存在過,可是它們只要不互相矛盾,我們就可以把它們聯系在一起,就如渎亵和僞誓這兩個觀念,不論在這些事實存在以前或以後,都一樣是實在的,真正的觀念。不過我們在實底觀念方面,要想有實在的知識,則必須使它們同事物本身相契合,因此,我們如果只把不相矛盾的各個觀念聯系起來,那還不夠。因爲我們底實
觀念既是假設的摹本,而且是和外界的原型相參照的,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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