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引用那一句“大風起于萍末”的成語,來形容這一件起初看似平凡而結局卻出人意外的迷離消稅的慘案。是的,我的引用也許近于曲解原意,但從某一個角度看,這件血案的過程,恰像是由一陣習習的微風,演變而成爲投木飛沙的巨隨。
案子發生的日期已是相當久了,在當時它確曾沖動過上海社會,不過因著牽連的人,有幾個是社會上的所謂“知名之士”,我雖會記敘,可是因著顧忌,不能不放意地“語焉不詳”。現在事過境遷,那些關系人的地位已跟著時代洪流的推移而起了變動,這顧忌的束縛也就在無形中解除。所以我現在筆尖上所飽蘸的是完全自由的墨汁。
這是八月九日星期日的早晨,我們的簡單的早餐已經結束。我照例銜著紙煙,拿著一張申報的副刊,正在讀一段小說。清晨的微風從窗口裏進來,拂在臉上感到涼快。對座的霍桑老友也在一壁吸煙,一壁讀那第二張本埠新聞。兩縷青的煙霧在靜穆的辦公室中袅袅地蕩漾著,交織成不規則的煙幕。吸煙,讀報,簡直成了我們的早課。
靜寂中忽然爆出了一種緊張而近乎驚惶聲音。發聲的是對面藤椅子上的霍桑。
“唉,奇怪!……包朗,有一件案子!
那誇張而有些類乎“危言聳聽”的聲,使我不由不放下附張而擡起頭來。他的閃動的目光凝住在報上,仿佛要透過紙背一般。他這副狀態真像黑暗中的貓兒,忽聽得壁角裏有什麼聲響,便昂頭張目地發威起來。
我問道:“什麼案子?不會是那毛獅子的羽又卷土重來?……”找委實也沾染了些驚異。
霍桑忙搖搖頭,答道:“不是,不是——這是一件奇怪的劫案——很奇怪。”他將手中的報紙向我一丟,嘴裏仍銜著白金龍紙煙,目光卻移到了那條溫州土産的地席上去,分明在開始運用他的腦力。
我一接過報紙,瞟了一眼,便發見那“駭人聽聞的劫案”的標題。標題的字並不大,只用三號字,想必因時間關系,地位不夠,臨時補
過去的緣故。
那下面的記載是:
“昨晚(八月八8)十一點半,北區通州路上,忽然發生一件駭人聽聞的劫案。那時有恒路北區分署二0二號警士王福正巡行到通州路南口,忽聽得通州路上有女子喊救命的聲音。他擡頭一瞧,隱約見靠近鴨綠路口,有一個穿白裙的女子和一個戴草帽穿深
長衫的男子正在互相爭持。王福便奔過來追捕。他追到距離二三十步光景,便見那女子仆倒在路旁
泥的人行道上,同時還聽得睡骼一聲,那凶手丟了凶刀飛也似地望北面奔逃,一霎眼間,便已朝東轉彎向嶽州路逃去。
“王福舍了倒地的女子飛步上前,迫在凶手的後面。不料他一轉彎踏進嶽州路時,那凶手已不見蹤影。他正要取出警笛來吹,一時卻不知道凶手逃往哪一個方向。遲疑問他忽見前面約摸二三十碼外,一輛停著的汽車開始軋軋地向前駛去。王福呆了一呆,才覺那汽車有些可疑,也許已載了那匪盜逃走。他拚命地奔上前去,一壁還高聲喝令停車。可是那汽車絕不理會,開足了速率,一霎眼間便已轉彎向兆豐路逃去。那時王福的警笛聲音雖也召來另一個警士,但汽車已遠,終于兜捕不著。
“他們兩個一同回到通州路時,那穿白白裙的少年女子仍躺在
泥人行道上,左肩上血汙猩紅,顯見受傷得重。那女子已經曼過去了,沒有知覺。王福用手撫摸伊的鼻管,幸而還有一縷微息。王福就將旁邊那把凶刀拾起來,交給他的同伴回警署去報告,他自己雇了一輛車子將那受傷的女子就近送進間行路同濟醫院裏去。
“伊經過了醫士的急救,在半夜過後,曾一度蘇醒過來,才說明伊叫丁惠德,有一只皮手袋,已被那匪徒劫去,袋裏有一支墨筆,一張五元鈔票,和幾個零碎輔幣。那女子受假的部分雖不是要害,但在
泥地上躺了好幾分鍾,失血過多,神志不清,是否能夠安然出險,還沒有把握。
“近來這種路劫事情層出不窮,這回劫物而又行凶,可見匪徒們的益發猖獗。負治安職責的當局若不設法撲滅,以後路上的夜行人們人人自危呢。
我讀了這一段帶些誇張渲染筆調的新聞,先前給霍桑所引起來的一團緊張的期望,反而化成了一個美麗的皂泡。因爲這種路劫案子在上海社會中,原是司空見慣。有時黃包車夫也會乘機下手,傷害行凶也往往是連帶的後果。每天報紙的本埠新聞版上,這一類新聞好像是少不得的點綴。霍桑剛才爲什麼也這樣大驚小怪,我真有些不懂。
霍桑正在翻閱一本上海地圖,擡頭向我瞧了一瞧。“包朗,你以爲這案子怎麼樣。
我淡淡地答道:“這是一件平凡的路劫案啊。”我隨手把報紙擱在一旁,仍自顧吸繩。
“晤,是的,平凡得很——但你知道劫去了什麼,
“報紙上不是說劫去了一只皮手袋嗎?
霍桑又點點頭,把地圖合攏了。“不錯。手袋中有什麼東西?”
我暗暗詫異霍桑怎麼會發這樣無聊的問句。我仍瞧著他答道:“一支墨筆和一千五元鈔票。”
霍桑又應道:“是的。那匪徒怎麼樣逃去的?”
我有些兒不耐。‘“奇怪¥報紙上明明說他是乘了汽車逃走的。你怎麼還問我?難道你——一”
霍桑忙舉起右手來阻止我。“是的,是的,我也說是乘汽車逃走的。”’他坐得更挺直些,目光釘住在我的臉上。“包朗,你不是以爲我小題大微肥?難道你瞧不出這回事的矛盾—礙,你真瞧不出?好,我告訴你。現在我們試把這件事歸納攏來。那支墨
筆,你想要多少代價?我們姑且假定是一種中等貨,大概總在十五六元罷?還加上五圓鈔票和一只手袋,一共也不過二十多元。但那行劫的朋友卻預先在好了汽車,他所下的資本未免太大些了。這是個顯明的矛盾點。你說是不是?”地移動目光,又瞧著地席.努力地抽煙。
我開始有些疑訝,問道:“霍桑,你有什麼意見?”
他吐了一口煙,自顧自地說;“包朗,你總知道馬路上的路劫事件,數十百元的首飾物品,大概只是一般小流氓所幹,若是大樓大樣地雇了汽車的匪徒,目的物決不會這樣小。你想一想,是不是有些特異——有些反常?那末,這裏面會不會還有別的情由呢?’”
霍桑說完了,又繼續呼吸了兩口煙,他的眼光重新凝注在地席上面,似在欣賞那上面的回紋圖案。我雖不答話,心中卻仍覺得霍桑有些地“小題大做”,至少也近乎“過甚其實”。我認爲那人劫手袋以前.也許抱著更著的目的,未必預先就知道手袋裏只有二十多元的財貨。若說乘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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