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佛學基礎知識上一小節],這種種業與引
業配合起來,才圓滿我們這個人生,這些業報,稱爲滿業。又比如我們造
很大的善業,可升天,享受天上的果報;如果造了很大的惡業,也可使我
們墜落到地獄中受苦,這就是引業,但墜入地獄的每個衆生的業報有不同,
此爲滿業。業的分類很多,現在只講這些,它們之間都有關系,比如身口
意三業,有分善惡與無記,就是說身業有善惡與無記,口業有善惡與無記,
意業有善惡與無記。身業有共與不共業;口業有共與不共業;意業有共與
不共業,它們之間都有關系。三、業的活動:
我們造業後,來世要受果報,它們的活動過程是怎樣的?其實,業的活動就是我們生死輪回的相續,我們日複日年複年的生活著,這就是業的活動。我們在受業報的過程中,又再造新的業因。比如說,我們有這樣的身,腦袋和思想,那是過去的業形成的;但是今生的我們仍然利用現世的身心繼續造業,故我們的業報不一定是前世帶來的,有些是今世做,今世受。比如說抽煙,今生通過一些因緣,你染上了煙瘾;但是今生也可能下決心把它戒掉,這也是業。所謂業是種種行爲造作,然後引發其他的因果報應,所以學佛者不應該誤會業是前世帶來的,我們可通過修身,修戒,修心和修慧,使重業輕受,輕業消除。如有人認爲生病是過去的業報,就不去醫治,那就不對。我們今世可造業也可以轉變業果,因爲不是所有的業都是定業,有許多業是不定業,它是隨著不同的因緣而轉變相續下去的。我們的業如瀑流,並沒有停止不變的業因,這句話怎樣講?有些人以爲我們造的業因儲藏起來不動,遇到了某一些原因,就形成果報,這是不對的!而是我們造了種種業行爲之後,它們互相影響,一直産生變化,延續下去。如果影響他的外緣不夠強,它的變化就很小,所以你就以爲它不動;如果外緣勢力強大,它就形成了一個大的果報。打個比喻:你小時候打死一只蟑螂,這個業有很多,一個是你的行爲,一個是你與蟑螂的關系,更有你當時起的惡念--殺心。這個惡念延續下來到今天,一直在你的心中,但是你把它遺忘了。它一直延續影響擴大,使你將來會打老鼠,乃至以後會殺人。但是如果你造了一些善業,如持戒,忏悔等,它又會減小,甚至會消滅。我們眼前所見到的山河大地,屋子,一切花草樹木等,都是過去業的活動所形成的果報。它顯現在眼前,我們對它內心執著,又升起新的內心造作,以後它又會形成新的果報,所以說山河大地也是我們業的活動與果報。四、業的造作者:
業的造作者並不是單一的個,並不是一個“我”再造業,它的主謀是五蘊當中的“行蘊”。這個“行蘊”就是造作的種種心。五蘊的“行蘊”當中包含著我們的種種煩惱,這些煩惱沒有主人,煩惱本身就是煩惱,並不是有一個主人說他有煩惱,也不是有一個人有煩惱,當中沒有一個“我”,他沒有一個主宰者。假如我們有修行,斷除一些因緣,那煩惱就沒有了,故造業者實在是不可得。但是認爲沒有“東西”在造業也不對,它是五蘊當中的行蘊中的煩惱在造業。比如說天下雨,大地
了,這是因爲雨
弄
了它,這當中沒有主宰者使它
。同樣的也沒有人在造業,而是煩惱驅使“業”向前繼續活動。我們過去造種種的業形成力量(業力),加上過去與現在種種煩惱的引發,使我們所做的行爲向前繼續推動。煩惱本身沒有主人,你今天有嗔心,但明天可能就沒有。如果你有修行,嗔心就會消滅,所以嗔心沒有主人。以佛法來說,它是五蘊法因緣生滅的相生相續的幻相,既是五蘊之間的種種法互相作用--相生互相一個接著一個的延續下去,就形成了幻相。好像瀑布形成這個例子:
一滴一滴的從高
相生相續地瀉下來,就形成了一個我們以爲“瀑布”的幻相。同樣的,在我們五蘊身心相生相續的過程中,形成了一些幻相,因爲我們有執著,我執,就以爲有造業者,有受業者,而實際上業與製造者,只不過是因緣生滅的幻相。既是說造業者,受業者只不過是五蘊的生滅,也就是因緣的生滅幻相罷了。我們再以瀑布這個幻相來做比喻:有一個瀑布,下面有一塊石頭,經過長年累月的小滴沖擊,石頭變得光光滑滑的,你就會說瀑布把石頭沖的光光滑滑的。同樣的道理,裏面並沒有瀑布,只不過有很多很多的
滴連續的瀉下來,經過了很久,石頭就光滑了。並沒有一個單一的個
使石頭光滑,而是不知幾千萬滴的
把石頭沖的很光滑。同樣的道理,五蘊形成我們這個身心,而它又把我們向前推動,使得我們以爲有人在造業。五、業的止息:
修行解者,進入無馀涅盤後,他今生的果報身都舍掉,不再執取,以後再也不會在三界六道中受生,既是不受後有。業的止息並非把它完全滅除,這是斷滅見;或是把所有的業果受完後,業才止息。正確的說法是當業沒有煩惱爲緣,將來的業果就不會生起。比如說,新加坡的蓄
池裏有很多
,你家要裝置
管,再開
龍頭,自來
才會到你的家裏來。如果沒有這些設備,你家就沒有自來
。在此比喻中,
管是外緣,蓄
池裏的
是業因,業因沒有外緣的引發,是不會形成果報的,此稱爲業的不生。我們千萬別誤會,以爲解
者把所有的業完全斷除,而是他們沒有煩惱爲外緣,業果就不能生起。故經中說:此滅故彼滅,此生故彼生。此話之意是:我們現在的煩惱不生起,將來的業有也沒有機會生。因爲互相因緣作用,有因必須要有緣,緣不生,因就不會生成果報,所以此滅故彼滅。沒有業果就不可講有業因,因,果是相對的,沒有兒子就沒有爸爸,沒有爸爸就沒有兒子。比如我現在出家了,我不是爸爸,但是在座各位有孩子的,就是你孩子的爸爸,那你就有爸爸與孩子的因果。如果沒有業果,業因就不可得。打個比方說:這裏有一罐油,如果沒用它來點燈,那就不可說它是燈的因,如果用它來炒菜,吃了就排泄出去,怎莫可以說油是燈的因,故沒有果就沒有因。一個人沒有煩惱,那就不會受果報,過去所做的一切就不能稱爲業因。所以煩惱的止息,就是業的止息,並非斷盡業因來止息業,也不是承受完所有業果來止息它。六、業的自
:
佛法中所講的“緣起空”是最講究的法。這句話之意是:一切法都是衆因緣在生滅,它的本
不可得,起行本空,沒有自
,不是永恒存在,是無償的,這是萬法的實相,就是空相。這個業也是萬法,除了一些少數的無爲法以外,一般的法都是業的作用。業是因爲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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