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d坡殺人案上一小節]左側的牆壁,頭向著書店,爲盡可能地保留犯罪現場,也因爲氣味難聞,我盡量不接近屍。然而,房間狹小,即使不想看那女人,眼光也自然轉向那個方向。那女人身穿中粗格子浴
,仰面躺著,
服卷到膝蓋以上,
部完全躶露,沒有特別抵抗的痕迹,脖子看不太清,但掐過的地方已經變紫是確實無疑的。
大街上傳來行人卡塔卡塔的木屐聲和高聲談笑聲,還有人醉醺醺地哼著流行歌曲,一派太平洋景象。然而就在這一道拉門之內,一個女人慘遭殺害,橫屍內房,真是莫大的諷刺啊!我心中異樣,木然伫立。
“馬上就到!”
“噢。
不知怎的,我說話有些吃力。之後很長一段時間,我倆四目相對,一言不發。
不久,一位身穿製服的警官和一位西裝模樣的人趕來,後來才知道身穿製服的警官是k警察署的司法主任,另一位從相貌和隨身攜帶的物品即可知,是警察署的法醫。我們把情況向司法主任前後敘說了一遍。隨後,我補充說:
“這位小五郎君進茶館時,我偶然看鍾,時間剛好是八點半。所以這拉門格子關閉的時間,大約是在八點。那時房間裏燈泡還亮著,因此,很顯然,至少在八點鍾,這個房間裏還有活著的人。”
司法主任邊聽取陳述,邊作筆記。法醫已把屍檢驗完畢,等待著我們談話結束。
“是掐死的,用手掐的。請看這兒,這裏變紫的地方是手指的痕迹,出血的地方是指甲的位置。拇指的痕迹在頭頸右側,看來是用右手幹的,是的。死亡時間大約在一小時之內。已經沒有希望複活了。”
“被人從上面向下按,”司法主任沈思地說,“但又沒有抵抗的迹象……大概力量很大而又非常迅速吧?”
他轉向我們,詢問這家書店男主人的去向。我們當然不得而知。小五郎靈機一動,隨即出去叫來隔壁一家鍾表店的男主人。
司法主任與鍾表店男主人的問答大致如下:
“這店裏的男主人到什麼地方去了?”
“他每晚都出去,不到十二點不回來。”
“到什麼地方?”
“好像常去上野大街,但今晚到什麼地方我不清楚。”
“一個小時之前,你有沒有聽到什麼動靜?”
“動靜?”
“這還不明白嗎?就是這個女人被害時的叫喊聲,或搏鬥聲……”
“好像沒有聽到什麼特別的聲音。”
談話間,附近的居民及過路看熱鬧的人群已把書店門口圍了個泄不通。人群中一位住在另一邊隔壁的襪子店女主人爲鍾表店男主人作證,說她也沒聽到什麼聲音。
同時,鄰居們在一起商議之後,讓一個人去找舊書店男主人。
這時,街上傳來汽車停車聲,緊接著數人蜂擁而至。他們是接到特別警察緊急報告後立即趕來的檢察廳的一幫人,和偶然同時到達的一個警察署署長以及當時的名偵探小林刑警——當然是我事後才知道他的身分的。我有一位朋友做司法記者,他與本案辦理人小林刑警交情很深,所以,我從他那裏了解到許多關于本案的情況——司法主任向他們報告了至此爲止的所有發現,我和小五郎也只好把先前的陳述再說一遍。
“關上臨街的窗戶!”
突然,一個上穿羊駝呢外下著白
西褲的男人高聲叫道,並隨即關上窗,他就是小林刑警。他趕退看熱鬧的人群,即刻開始檢查,一舉一動簡直旁若無人,檢察官和警察署長似乎也不在他眼裏,自始至終一人動手,其他人好像是專門爲了一覽他那敏捷的動作而趕來參觀的。他對脖頸周圍的檢查特別仔細,看後對檢察官說:
“指痕沒有特征,也就是說除了表明是右手按壓的以外,其他別無線索。”
隨後,他說要對屍躶
檢查,如同召開議會秘密會議一般,我們這些旁觀者只得被趕到外間。所以,這期間他們又有了什麼新發現,我不得而知,不過,據我的推測,他們一定發現死者身上的許多新傷,一如先前茶館女招待所說。
不一會秘密解除,但我們仍不便進入裏間,只能在外拉門向裏面窺望。幸運的是,我們既是案件的發現者,小五郎等一會還要被取指紋,所以我們沒有被趕走,或者說被扣留下來更准確。小林刑警的搜查並不限于裏間,他也到外間搜查。雖然我們站在那兒一動不動,不可能看到他搜查的全過程,但幸運的是檢察官始終坐陣裏間,所以,刑警每次向檢察官報告搜查結果,都一字不漏地送入我們耳中。書記員記下小林的報告。作案情報告筆錄。
對死者所在房間的搜查,似乎沒有發現罪犯遺留物、足迹或其它東西,只有一個例外。
“電燈開關上有指紋。”小林向硬膠開關上撒著白粉,“從前後情況看,電燈肯定是罪犯熄滅的,你們誰開的燈?”
小五郎回答說是他。
“是嗎?好吧,等一會取你的指紋。把電燈開關取下帶走,注意不要觸摸。”
之後,刑警爬上二樓,在上面呆了好一會,下來後又去查看後門胡同。約十分鍾,他帶回一個男人,手中的手電筒還在亮著。這男人約四十歲,衫汙濁。
“腳印已經不行了。”刑警報告說,“可能是日照差,後門路很泥濘,幾個木屐腳印根本無法看清。不過,這個人,”他指著帶來的男人說,“他的冰淇淋店開在後門胡同拐彎,胡同只有一個出口,如果罪犯從後門逃走,必然會被這男子看到。喂,請你再回答一遍我的提問。”
冰淇淋店主與刑警一問一答。
“今晚八點前後有人出人胡同嗎?”
“一個也沒有。天黑以後,貓也沒過去一只。”冰淇淋店主的回答很得要領,“我在這兒開店很久了,這個店的女主人,夜間極少從那兒走,因爲路不好走,又暗。”
“你店裏的顧客中有沒有人進胡同?”
“沒有。所有的人都在我面前吃完冰淇淋後,馬上就離開了,這是毫無疑問的。”
假如我們相信冰淇淋店主的證詞,那麼,即使罪犯是從後門逃去,他也沒有走這惟一的通路——胡同。但也沒有人從前面溜走啊,因爲我們一直在從白梅軒向這裏觀察,從未離開。那麼,罪犯到底是從哪兒逃走的呢?按照小林刑警的推理,罪犯逃走有兩種可能,要麼他潛入胡同某家有前後門的家中,要麼他本人就是租住在某人家中的人。當然也有可能從二樓順屋頂逃走,但從二樓調查結果看,臨街的窗戶沒有動過的迹象,而後面的窗戶,因爲天氣悶熱,所有人家的二樓都開著門窗,人在陽臺上乘涼,從這兒逃走看來是較困難的。
檢查人員在一起開會研究新的偵查方針,最後決定分組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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