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黑夜中的貓群第5章上一小節]去掏他的香煙。
“現在不要,”白莎說:“可能馬上要接電話……假如他想漲價,我怎麼辦?”
“告訴他——告訴他你會打電話回答他,不過你想不會有什麼用的,你已經盡了你的力量,再也加不上去了。”
北富德擦了一支火柴,他的手太抖了,幾乎湊不到煙上去“我沒有辦法告訴你,我真的一心想把這件事結束掉。我當初的決策真的是完完全全錯誤的,我——”
桌上電話短短響起兩聲。
白莎拿起電話。她說:“哈羅。”
電話對面沒有響聲。
白莎向北富德解釋:“大概才撥好號碼,我聽不到對面響鈴。我……”
一個女聲音在對面說道:“哈羅,南氏産銷公司。”
“請找南先生說話。”白莎平靜地說,說得很慢。
“請問是哪一位?”
“柯太太。”
對方說話的女人立即起了反應。“是的,柯太太。請你不要挂線,我立即給你接過來,他正在找你。”
一聲金屬響聲,南先生用上次白莎見他時快得多的說話方式說:“哈羅,柯太太,是你嗎?”
“是的。”
“我留了話在你辦公室裏,你知道了嗎?”
“知道了。”
南先生清清喉嚨。“柯太太,我們不要費時間,我把要說的都說給你聽。”
“說吧,本來就應該直話直說。”
“你到我這裏來說是要給我一個建議,我認爲是個笑話,我本來想告訴你,你去跳你的湖好了。”
“嗯哼,”白莎說:“這一點我知道。”
“現在情況有些改變了。我有一件投資,只要有現鈔,可以大賺錢。”
“怎麼樣?”
“當然,我研究過了,人可能真像你自己說的,是個投機的人,你知道了我和對手之間的事,兩面湊湊賺點鈔票,當然,你也可能是和北富德一路的,受他所雇的。”
“這些你以前不是都說過了嗎?”白莎問。
“是的,柯太太,我們都說過了。我馬上就要說明白了。假如在今天下午4 點鍾之前,你能給我2500元銀行本票,或是銀行作證背書的支票,我就簽你要的文件給你。”
“原來如此。”
“不過4點鍾,今天下午的4點鍾是這件事的極限,你能明白嗎?”
“明白。”
“當然,叫我接受你所說的低價,完全是因爲我突然有這個需要;否則哪能接受。假如今天下午之點鍾之前,錢不能到我的手裏,我以後也不會再妥協這件事了。”
“我明白。”
“好了。我到底能不能在4點鍾之前,從你那邊拿到這筆錢?”
柯白莎猶豫一下,眨一下眼眼,向滿臉焦急的北富德斜眼看一下,不慌不忙地對電話對端的南先生說;“這情況來得快了一點。能再寬限我一點時間嗎?”
“柯太太,你來我這裏的時候暗示我現鈔是准備好的。你像是拿鈔票在我眼前幌來幌去。我在4點之前要這筆錢,否則我給你的建議也作廢。今天下午4點鍾之後,我對法庭的裁定一分錢也不減。今天下午4點鍾是絕對的最後機會。4點即使過1 分鍾也算太遲了。我現在再問一句,你給我還是不給我這筆錢?”
“給,哪裏見面?”
“在我辦公室。”
白莎說:“我會讓我律師擬定一張協議書,我不想將來發生什麼口。”
“協議書裏包括什麼呢?”南先生懷疑地問道。
“什麼都包括。”白莎說。
南喬其大笑道:“那沒關系,柯太太。請你聽著,我要這筆錢,越快越好。假如你半小時內能來,那最好了。不過,4點鍾是最後的機會。”
“我懂了。”白莎說。
“那好極了,你到底最快什麼時候能送鈔票來?”
“3點59分。”白莎說著把電話挂斷。
北富德急急地問:“他肯接受條件嗎?”
“他有興趣,他是急需鈔票沒有錯。自己說好聽的要用來投資。老套。他要2500元銀行本票,或是我的支票,但是銀行背書作證可以付鈔的。”
北先生高興地從椅子上站起來,一巴掌重重地打在柯白莎肩上。“你真了不起,你辦成功了!我看到你就知道你辦得成的。老天,你要是知道——”
“等一下,先別高興,這件事有個限期——一今天下午的4點正。4點過1 分鍾太晚了。這是他訂的時間。”
北先生清醒了。“這是有道理的。他急須現錢,別人可能也給他一個限期的。爲了免得坐牢,他5點、6點之前一定要付這筆款……所以我也要快一點才行。”
柯白莎說:“我認爲銀行本票最好了。可以省得你把錢存進我戶頭,再由我請銀行證明這張支票一定收得到現,要好得多。”
北富德看他自己的手表。“我得馬上和太太聯絡。”
“沒有她,你辦不了這件事?”
“當然不行。”
“有了匿名信這件事後,她可能沒那麼容易應付了。”白莎指出這一點道。
北富德笑笑。“對正經事不會的。她會不停唠叨我兩個禮拜,說我和女傭這件事不會像我所說那麼單純,但是有關這件事,我一告訴她,5 分鍾之內,支票就可以到手的。到底這些都是我的錢,你別弄錯,柯太太。”
“以前是的。”柯白莎澀澀地說。
北富德不太高興地說:“即使她心痛,但用2500元來解決兩萬元的債,還有不高興的嗎?”
“你們倒公私很分明的。”白莎道。
“這是錯不了的。”北富德看一下表說:“她應該馬上回家了,即使出去和寫這封匿名信的見了面也該回家了。這是最壞的一招了,她們會談個沒完,兩個女人嘛,也許一起去吃中飯再談——老天,要是你沒有讓她跑掉,一直跟下去,就好了。”
“其實當初你就應該叫你會計師出面,告訴大家你一毛錢也沒有,你可以不必付他錢,連2500元也不必出。”
“不行,那樣我生意怎麼再做,”富德道:“何況,那樣我必須真的一毛錢也沒有,連上街巴士費都要每次由太太給我才行。柯太太,法官相信我,我賺的連辦公室開支都不夠。我送太太財産是我賺得多的時候送的,後來生意不好了我就無法維持了。這個辦法固然想得很好,可以不理法院的裁定,但是一旦走上了這條路,個人想在自己名下積點錢,那是完全沒有辦法……不行,我一定得找到梅寶。有一件事是確定的,梅寶要是在外面用午餐,她只有四五個地方。我現在只好每一家都去找一找。”
“要我跟你跑嗎?”
“是的,這樣拿到支票就少事多了……不行,等一下,還有匿名信這件事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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