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混在北京第二章 人生代代無窮已上一小節]有點像“文革”時代全中只一個作家似的。他那時是想等全中
十幾個大語種的翻譯家主動找上門來。等了幾個月竟沒人來。這才想起屈尊去社會科學院外
文學所找專家。先找了一個研究菲茨傑拉德的老幹巴瘦研究員,這人說話連表情都沒有,只說:“我只研究菲氏,別的人一概不管,我不相信還有比菲氏更偉大的作家值得我譯。”又找了幾個都差不多。
社科院的遭遇倒挺讓義理長見識:這些個什麼研究員五六兒的,一個人一輩子只啃一個外作家,就成權威了。啧啧,一個人一輩子只幹一件事,爲一個外
死人耗費生命,不值得。不過這些人日子挺好過,每日看看書,翻譯翻譯,寫寫文章而已。這樣的專家似乎不難當,只要有恒心搭日子就行。于是義理開始看不上他們了。
然後去找燕京師大外文系的年輕教師。沒想到他們一點不感興趣,也不爲他這樣的校友光臨感到光榮。說到譯他的詩,一個個懶洋洋的。義理算看透了,這些青年教師畢業幾年了,什麼事都不做,就一門心思准備考“托福”和gre,考出去。這批沒良心的,他心中狠狠地罵,
家培養你們念幾年外文,就是爲了讓你們學會外文上外
去打工麼?
義理真生氣,但又想給它們留點面子,不好說他們無大志。于是提出經濟條件,問他們想要多少錢。一聽錢,人們全來精神,說反正你出了好幾本詩,講課也收費,又會寫歌詞,是文人中第一大款。我們也不訛詐你,英、法、德文本,一本你出一萬好了,一本10萬字。我們保證10天內招集強兵壯馬交稿。義理幾乎要氣暈過去。這他
也是大學教師!都窮瘋了。黑心腸的狗東西們!一千字一百塊,我成冤大頭了。啊——呸!
義理一氣之下打算出五千塊搞一個英譯本,找到了北大一個五十年代歸留美博士。這位博士的英文比中文還好,平時幾乎不說中
話。聽說義理找過社科院的人了,不屑一顧地說你幹嘛找他們?他們不是不想譯,是不會譯,他們只會英譯中,根本不會寫英文,寫出的英文滿篇語法錯誤,美
小學生
平。說著拿出一大疊他在英美發表的詩歌散文論文,一一告訴義理這些報刊的名字,有《泰晤士文學副刊》,有《紐約人》,有《新共和》。還寬厚地說:“你找我算找對了。我正好九月去美
做一年writer in residence,寫一本宋辭方面的書,哦,你不懂英文,對不起,就是‘住校作家’。你這種詩很好譯,每天花半小時就能譯十來首。就交給我吧。具
情況讓我老伴跟你談,她是我的agent,代理人。”他老伴打扮得像一具抹了花臉的幹屍,很做作地
著江浙味的普通話說:“我先生在美
享受優厚的稿酬待遇,通常是千字50美元。你很有實力,收入豐厚,但畢竟是中
人。不難爲你,折個對,按千字25美元算吧,人民幣是130元,10萬字,哦,一萬三。若讓我們代理出版,優惠一下,收你10%的代理費,就是你所得收入的10%。通常我們收15%。”
想起來就不寒而栗。這才想起胡義來,打算出一萬五讓小胡兩口子給搞英法德三個譯本。但他接受了前面的教訓,不提譯書的事,先聯絡感情。
胡義兩口子從來不串門——不與本社的人串來串去。可他家中常聚一些搞翻譯的,一來人就大放外語唱片,一群人唱外歌,說外語,做西餐。很顯然,他不與樓上的人來往,不是看不起,就是覺得與這些人沒共同語言。對于義理的邀請他照樣謝絕,反過來邀義理去他家。
義理再次強調他新置了音響,請胡義去唱。胡義笑笑說:“我不會唱中的流行歌曲。我只唱美
歌。上我那裏去吧,別唱ok,聽聽唱片吧,也是鐳射的,小雷剛從德
帶回來一箱,全是卡拉揚指揮灌製的,《被出賣的新嫁娘》最過瘾。”
一切都那麼順理成章,義理愣是讓胡義給占了上風。胡義不去他家,他就得上胡家,大熱天戴上那種皮耳機聽西洋唱片,對義理來說純屬受罪。所以一進胡家,義理就說犯了中耳炎,聽不了耳機,聊聊天更好。
胡義的老婆小雷淡淡地給義理遞了半杯啤酒,說是德的。“稀客呀,大詩人。”
義理笑笑:“雷小住這樓可受委屈了。”
小雷哼一聲說:“我其實才不要住北京這種冬天冷夏天熱的地方。我是要回蘇州的,我家的大院子緊挨著府政園呢。我每年都回上海的祖宅住些天,是花園洋房。我叔叔從臺灣回上海搞獨資,給祖宅裝了空調呢。可胡義這人不敢去上海。他是揚州人,上海人看不起江北人的。我叔叔讓他去當經理他都不幹,怕下面的上海小赤栳們害他。”看看胡義,又說:“話又說回來了,像他這樣的學究,你不讓他譯小說搞什麼文學研究,像要他命一樣。我也看透了,錢錢錢,忙一輩子圖什麼?太異化了。我們是文化人,有基本物質條件就夠了,主要活個精神上的意思。說到底,總得有人關心人的心靈,西方還有牧師呢。人家韋伯老早就批判了金錢物慾對人的精神摧殘,我們想用清貧來代替物慾反倒物極必反,現在要補物慾滿足人異化這一課了。知識分子面臨著又一個新的挑戰。煩透了。只有甯靜淡泊了。”
義理讓小雷那吐煙圈的樣子迷住了。也被一屋子的日本電器和蘇聯鋼琴震住。小雷常出,賣大件指標發了點財,叔叔又在上海搞獨資,這都是她貴族氣的背景,相比之下自己倒成了暴發戶,還此地無銀地率先裝防盜門,真是太蠢了。爲掩飾自己的窘相,他打算談談胡義最有研究的英
三十年代作家群。
“胡義兄,布魯姆斯伯裏這群人你最佩服誰?”
“當然首推赫胥黎,最貴族,最機智。”
“d.h.勞倫斯呢?風格獨特,赫胥黎可是最佩服勞倫斯呀。”
“算了,別說這些外人了。我其實不喜歡英
文學。
差陽錯學了這個專業,老有人約稿,我就疲于應付,我其實頂愛讀林語堂,活得最明白的一個人。三十年代中
作家個個厲害,學者型的作家,哪像現在這批沒文化的作家,瞎混。”
“對,林語堂的《紅牡丹》最精彩了。”
“要說小說,還得推普魯斯特的《追憶似流年》,一曲長長的行板,靠記憶的節奏使生命變成永遠。別人的全是artifact,老普的才叫art!”
義理不語了。他感到這兩口子有點毛病,像商量好了似的,你說什麼他偏不談什麼。你說中,他跟你扯外
;你說物質他談精神,正像胡義本人,念的是英
文學,卻沒去過英語
家,讓法
一個什麼機構請去巴黎住了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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