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當我說,“我不需要丈夫,我有的是丈夫”時,我看到了你太太臉上的表情。她沒有和你交換眼神,因爲她不須這麼做。稍後回到了家,她會說,“怎麼這麼做作!”你則回答,“別忘了,她是演戲的。”你這一句話的意思和我的完全一樣,只是我沒有說出來罷了。這一點,我很清楚。而我也非常希望她聽到了你這一句話,因爲我知道你是個怎樣的人。假如你太太沒有聽到你這麼說,那就是你的小器艹果,我不會原諒你。既然我能基于苛求挑剔的理由,而過獨身的生活,那你的太太一定是和你一樣的好艹果。我那些丈夫,他們點亮了我的靈魂(對,我知道假如我使用“點亮”這個比喻,你太太臉上會露出什麼樣的笑容)。他們並不比你差……我知道我現在是在暴露自己的弱點,承認你太太臉上的表情是多麼的傷了我。難道她不知道我即使在當時,仍不過是在扮演我的角罷了?啊,不,總之,你太太這麼做,我是不會原諒你的,不會,我不原諒你。
假如我當時說的是,“我不需要丈夫,我有的是情人。”那飯桌上的人都會哈哈大笑,因爲從我嘴中說出來這類陳腐的“放肆之言”,並不稀奇。年華將逝的名星,遲暮美人……“我有的是情人”——雖可悲,勇氣卻不小。對,那樣說,太簡單,太平淡了,對任何“美麗遲暮”的女名星都適用,但卻不適用于我,不適用,因爲我畢竟不是任何女名星,我是維多利亞·卡靈頓,我知道我身上什麼東西到了期,什麼過了期。我知道什麼是適合的(不是適合我,那不重要,重要的是適合我所代表的)。你以爲我不會用別的回答。例如,“我是藝術家,因此是男女同。”或是,“我在身
裏創造了個男人,和我的女人對配。”又或是,“我已把我靈魂裏的男
分子物化了,我從這個泉源創造藝術。”啊,我並不笨,也不是無知。我知道我們這個時代的各種語言,不會不知道怎樣使用,但要是我昨天晚上說了上述任何一句,結果如何,想象得到嗎?我說出來的不是由衷之言,你們個個都會覺得不自在,不高興,事後會說,“女演員不該說聰明話。”(不是說你,是說其他那些人)。或許他們不是真的認爲女演員該愚昧無知,但他們常前後矛盾,前言不對後語,就表示了他們有此看法。當我說“我不需要丈夫,我有的是丈夫”時、他們默不作聱,那是對的。那句話就是我該說的,不止是“做作”、“放肆”而已,那是項宣言,他們不得不接受。
你有沒有想過人家爲什麼老用“做作”來形容女演員?(你當然想過,你對我又不陌生。但和你這樣談話,很有意思。)前幾天下午,我去看愛瑪·潘特的新戲,看完後我去後臺恭賀她(她一定聽到了我在場的消息,不去看她,她會傷心。我就不一樣,我不喜歡人家出于不得已才來看我。)我們坐在她的化妝室裏,我看著她卸妝。我們年齡相若,都是演戲演了幾十……我覺得她的臉就是我的臉,我們的臉都一樣,其實每個真正會演戲的演員臉孔都相同。不是,我不是說我的臉或她的臉是“戴了面罩”,而是由于我們的臉孔隨時准備裝扮成別人的臉孔,變成別人,以致把自己的本質磨損得太厲害,幾乎就像挂在化妝室的道具,隨時可取下來使用。我們的臉,表情經過了清洗,顯得平實、空洞,像張松木桌子,還是塊木頭地板。我們的臉,既謙虛又謙卑,隨著時間的流逝,流失了她的,流失了我們的“格”,流失了我們的“個
”。
我看著她的臉(人家說我們是死敵,人家說我們都是“偉大”的女演員),我突然有沖動要向她的臉孔致敬,因爲我知道在那張幹淨平淡的表情背後,她付出了多少,而我又付出了多少。我已扮演了上千的漂亮女人,我的五官在粉牆之下隨時要保持適度,保持適宜,以便他人使用。
參加宴會,一身盛裝,恢複“個人”身份時,我總是依照自己的和他人的記憶,保存一向爲人所知的“美麗”,掩藏容貌上那份平淡無特、隱姓埋名的基本特質。當然,這份美麗現已幾乎蕩然無存,那輪廓分明,甜美,辛辣,顛倒衆生的臉孔已差不多不複存在(男人並不知道那美麗的臉孔並不是真正的我,那只是爲了工作,在本質幹淨的臉上添加上去以便工作上慢慢使用的而已)。昨天晚上坐在你和你太太對面時,我十分在意自己的外觀。她是如此的美麗,如此的富于人
。她的漂亮不戴面具,表達了她情感上的每一個微末細節。而你,不做作,不裝模作樣。可是我自己,我看得出我那十分白皙的肌膚正從“美麗”中逐漸消失;我看得出自己的笑容如何,雖然即使是現在,偶爾仍然“甜美得懾人心神”;我看得出自己的眼睛如何,雖然即使是現在,仍然“
汪汪,深沈沈”……但我也知道,在座的每一個人,即使不自覺,也都留意到我那張隨時可以使用的工作日臉孔,表情冷漠、樸實,而由于那張工作臉孔和我這著名女星的“個
”之間有出人,使得我所說的,所做的都顯得做作,使得我免不了會說,“我不需要丈夫,我有的是丈夫。”然而,其實啊,即使我整晚什麼都不說,一字都不說,結果依舊一樣:“她多做作,當然了,她是演戲的嘛。”
然而我所說的、一點也不假:我不再有愛人,只有丈夫,這話不假,自從……
這也是爲什麼我要寫這封信給你,這算是一封對你表達敬意的信,答謝你在我生命中所給予我的。不過我寫這封信,也可能僅僅因爲我今晚忍受不了我這個角(生命中的角
)的寂寞而已。
在我還是個小女孩的時候,每一個我認識的男人,甚至僅僅聽到過的男人,又或在報紙上看到照片的男人,我都把他當成情人。我把他當情人,因爲那是我的權力。他可能聽都沒聽過我這個人,他也可能認爲我醜死了(女孩子時代的我並不十分媚人——我的外表是屬于五官顯目,皮膚白皙,頭發鮮紅,稚氣未的類型,但在女孩子時候,我皮膚
白,頭發猩紅,五官彼此不成比例。我只是化了妝上了舞臺才漂亮)……他可能覺得我無法叫人接受,但我還是要他。對,那時候,我有許多幻想中的情人,真實的則一個都沒有。有血有肉的男人沒有一個比得上我想象中的男人,沒有哪一個
,哪一只手能像我所幻想中的那樣感動我,像上帝那樣。這在我嫁了第一個丈夫,之後嫁了第二個時情形仍然一樣。他們兩人我都不愛,而多年來我也不知道“愛”的意義何在,直到,正確的說,我32歲那一年,那年我生了一場大病。沒人知道我爲什麼生病,或是怎麼病的,我自己知道,因爲有一個重要的角
我很想演,卻落了空,因此失望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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