聰明人應當領導和統治,而無知者則應當服從。 ——柏拉圖
我們對柏拉圖政治綱領的解釋遭到的某些反駁迫使我們對柏拉圖政治綱領中的一些道德理念進行考察,如:正義、善、美、智慧、真理,以及幸福。本章及以下兩章將對它們進行分析,下面我們首先來探討柏拉圖政治哲學中的智慧理念所扮演的角。
我們已經看到,柏拉圖的正義理念最根本的要求是,天生的統治者就該統治,天生的奴隸就該被奴役。這是下述曆史主義要求的一部分:爲了阻止所有的變化,家應當是它的理念的複製,或者是它的真正的“本
”的複製。這一正義理論非常清楚地表明,柏拉圖用一個問題揭示了政治學的基本問題:誰應當統治
家?
我深信柏拉圖用“誰應當統治?”或者“誰的意志是至高無上的?”等形式表達出政治學問題的同時,給政治哲學帶來了持久的困惑。這跟他在道德哲學領域內把集主義和利他主義的混同確有類似之
,這在一上章討論過了。很清楚,一旦問及“誰應當統治?”很難避免諸如“最好的人”或“最聰明的人”或“天生的統治者”或“那些精通統治藝術的人”一類的回答(也許還有“普遍的意志”或“統治的種族”、或“産業工人”或“人民”)。這樣的回答,對于那些甯願倡導“最壞的人者”或者“最大的笨蛋”不統治的人來說,也可能是正確的,但我將盡力表明,這是毫無用
的。
首先,這樣的回答傾向于讓我們相信我們政治理論的一些基本問題已經解決。但如果我們從另一個不同的角度審視政治理論,那麼我們將會發現任何基本問題都遠未解決,我們只不過是通過假定“誰應當統治?”是最基本的問題而跳過去了。甚至對那些也持有相拉圖所認爲的政治統治者並不是十足的“善”和“智”的觀點的人來說,要想得到其“善”與“智”(我們用不著對它們的精確含義擔憂)足可依賴的政府也十分不易。如果同意這點,那麼我們就必須發問,難道政治思想不應該從一開始就面對惡政府出現的可能?難道我們就不應當在爲最差領袖作准備的同時期待最優秀的領袖?但這就把我們帶到了政治學問題的另一新途徑,因爲這使得我們用“我們怎樣組織政治機構才能避免無能力的糟糕的統治者帶來太多的損害?”這一新問題取代了原先的“誰應當統治?”的問題。
相信先前的問題是根本的人,心照不宣地假定政治力量“根本上”是不受限製的。他們設想某些人擁有權力——或者是個
,或者是集
,如一個階級。而且他們假定,誰擁有了權力,一般就會爲所慾爲,尤其會強化自己的權力,這樣就幾乎達到了無極限的、無限製的權力。他們假定政治權力本質上是統治權。如果這一假定成立,那麼所剩下的惟一重要的問題就確實是“誰應當是統治者?”
我將稱這一假定爲(不受製約的)統治權理論,這樣表述的目的,並不是指深受波丹、盧梭或黑格爾之流青睐的諸種統治理論中的某一個;而是指那個更加一般的假定——政治權力在實踐中是受限製的,也可以說這是行文發展的要求。再加上這個暗示,即所留下的主要問題是使這種權力掌握在最優秀者的手上。這一統治權理論在柏拉圖的方法中被暗中承認,且自古以來發揮著其作用。現代有些作家也含蓄地承認了這一理論,比如,他們相信主要的問題是:誰應當統治?資本家還是工人?
無需進行詳細的批評,我想指出的是,對上述理論草率而含混的接受應遭到嚴厲的反駁。無論它表現出何等的思辨品格,它依舊是一個很不現實的假定。從未有過不受製約的政治權力,只要人仍保有人(只要“美麗的新世界””還沒有變爲現實),就不會有絕對的不受限製的政治權力。只要一個人手中不能積聚統治所有其他人的足夠的物質力量,僅此他就必須依賴其助手。即便是最有權力的專製君主,也須依賴秘密警察、仆從和劊子手。這種依賴
意味著,他的權力可能異常巨大,但決非不受製約,他不得不有所讓步,使一個集團對抗另一集團。這意味著還有其他的政治力量,除他的力量之外的力量存在,他只有利用或撫慰它們才可行使其統治權。這些例子就表明,即使是極端的統治權,也根本不是絕對的統治權。這些例子根本沒有證明一個人(或者一個集團)在不放棄部分意願或利益以謀取他征服不了的勢力的支持的情況下,能直接地達到其目的,倒有不勝枚舉的例子比這更深刻地證明了政治權力的有限
。
我所以強調這些經驗主義的觀點,並不是因爲我想把它們作爲一個論據,而僅僅是想避免反駁。我的看法是,各種統治權理論都沒能直接面對一個更根本的問題,這個問題就是,我們是否不應當努力奮鬥,通過權力之間的彼此平衡來對統治者實行製度控製?這種製衡理論至少值得仔細考慮。就我所知,對這種看法的僅有的反駁是:(a)這樣的控製實際上是不可能的,或者(b)既然政治權力本質上是統治權,那麼這種控製根本上就是不可思議的。兩種教條式的反對意見,我相信可以用事實來反駁;並由此派生出一系列其他有影響的觀點(例如,認爲取代一個階級獨裁統治的惟一途徑是另外一個階級獨裁統治的理論)。
爲了提出對統治者進行製度控製這一問題,我們只須假定政府並不總是好的或聰明的就夠了。但既然我已談到了曆史事實,我覺得我應當承認,我感覺上傾向于稍稍超越這個假定。我傾向于認爲統治者很少在中等人之上,無論是在道德上還是在智慧上,而且常常是在中人之下。我認爲在政府生活中接受這一原則是合情合理的,即我們要盡可能地爲最差的統治者做好准備,當然,同時我們理應想辦法得到最好的。在我看來,把我們所有的政治努力都寄托在我們將成功地得到優秀的甚至是有能力的統治者這一微弱的希望之上是荒唐的。然而,從中我強烈地感到,我必須堅持,我對統治權理論的批判並不是以個人的好惡爲依據的。
除了這些個人的看法,除了前面提到的針對統治權一般理論的經驗論據,還有一種邏輯
的論據可以用來揭示統治權理論的任何特殊形式的非一致
;說得更准確些,該論據可以用不同卻又類似的形式來反駁最聰明的人應當統治的理論,以及認爲最優秀的人,或者法律,或者大多數人應當統治的其他理論。這種邏輯論據的一種特殊形式是針對關于自由主義、民主製度、及多數人應當統治原則的一種極天真的說法;它有點類似衆所周知的“自由的悖論”——由柏拉圖最先使用,並且獲得了……
開放社會及其敵人第7章 領導的原則未完,請進入下一小節繼續閱讀..